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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应当警惕的十二种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作者:庆长林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2月12日

根据《消防法》和《物质燃烧学》在总结国内火灾事故经验和吸取教训的基础上,本人根据多年消防工作积累,编辑整理了社区居民家庭日常生活当中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提示大家注意防范和借鉴。

一、室内方面:

(一)不要在卧室内吸烟或随意丢弃、处置烟头,避免烟头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

(二)不要乱接乱拉电器、电线,防止电器自身温度引燃可燃物或电器、导线漏电、短路、接触不良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

(三)不要随意敞开门窗,防止室外飞火进入室内,特别是居室窗户更不要随意敞开防止室外的烟花爆竹等飞火进入室内,引发火灾;

(四)不要随意离开正在加工食品的炉灶,避免炉灶无人看守时,锅被烧干导致锅内食品起火或沸水把炉火覆灭导致燃气充斥厨房后发生燃气爆炸火灾,这种火灾破坏力强危害大;

(五) 不要随意离开燃着的蜡烛、蚊香或香烛,防止无人看守的火烛引燃贴邻的可燃物起火;

(六)不要忘记关闭闲置的电视机、电热器等家用电器设备的电源,防止长时间无人看守的电视机、电热器等家用电器设备,由于自身的温度引燃附近可燃物引发火灾或自身故障引发火灾;

(七)不要忘记平时关闭燃气炉灶的闸阀。

二、室外方面:

(一)不要在自家室外阳台处安装或悬挂食品储藏筐,防止由于食品筐内物品着火蔓延至室内引发火灾;

(二)不要在楼道内存放电动自行车或给车充电,一是避免阻塞疏散通道、二是电动自行车充电发生火灾事故,在我国已经屡见不鲜了;

(三)不要在楼道内存放物品,防止引发火灾或影响疏散;

(四)不要在楼道内或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引发火灾,这种行为引发火灾在我国以往每年都会发生;

(五)不要给北方冬季室外停放的车辆盖车衣,防止车衣着火引燃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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