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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小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0月18日
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什么?
l.室外空气新鲜,课间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以免耽误下面的课程。 2.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3.活动的方式要简便易行,如做做操等。 4.活动要注意安全,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上负有哪些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指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据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负有正确履行家庭教育以及保障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关于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另一方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需要担负起对未成年人进行责任。未成年人有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行为习惯,对他们的教育需要采取适当的方法,施加正确的影响。这就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强学习,掌握方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这为父母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提供了保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四条也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地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与同学发生矛盾怎么办?
自己的所作所为也要有安全意识。青少年时期容易冲动,容易感情用事,因此,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要理智,切忌用拳头代替说理,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

 

如何加强教室安全?
要注意教室的安全。学生上课离开本班教室一定要关好门窗,要将钱和贵重物品带在身上,不能给小偷有可之机;不要把球带到教学楼,在教室楼的走廓上踢,这种行为既违反了校规,又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试想一想,若把玻璃窗踢碎,玻璃片飞入哪一位同学的眼中,哪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骑自行车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遇到交通事故,可打122电话向警察求助。
l.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1.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2.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
 3.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4.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
 5.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6.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听MP3。
 7.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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