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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1年03月01日

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发 文 号:国办函〔2021〕12号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1-01-26

交通运输部:

  你部关于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国务院同意,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分析研判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形势,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政策措施等,协调解决影响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的普遍性、长期性、政策性问题,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指导推动有关方面落实责任,认真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交通运输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应急部、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12个部门和单位组成,交通运输部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交通运输部主要负责同志、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国家铁路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铁路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国家铁路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同志担任。

  三、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或委托副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

  交通运输部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杨传堂  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

        李小鹏  交通运输部部长

        王洪祥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刘振芳  国家铁路局局长

  成  员:杜航伟  公安部副部长

       凌月明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

       刘 华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姜万荣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刘小明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魏山忠  水利部副部长

       刘焕鑫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宋元明  应急部副部长

       任京东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钱 铭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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