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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9年10月23日

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总决赛的通知

发 文 号:应急厅函〔2019〕522号
发布单位: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全国普法办
发布日期:2019-10-21

各有关单位:

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全民线上答题已经结束。线上答题排名前10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企业代表队获得总决赛资格。现将总决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总决赛的单位

(一)省级参赛队(10支):山东省、湖北省、江苏省、安徽省、甘肃省、湖南省、河南省、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西省代表队。

       (二)中央企业参赛队(10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队。

二、总决赛时间和地点

总决赛活动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12日,共2天。10日全天报到,报到地点:深圳枫叶城市酒店(地址:南山区南山大道1039号。电话:0755-26412222)。

三、总决赛内容、赛程安排和奖项设置

(一)总决赛内容。

1.实操比赛环节。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知识竞答、救援实操模拟、基本技能竞赛等。实操比赛环节胜出8支参赛队伍进入知识竞答环节(省级参赛队前4名和企业参赛队前4名)。

2.知识竞答环节。题型包括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类,胜出队伍实操比赛得分作为基础分,在此得分上累计算分。

(二)赛程安排。

1.11月11日全天举办实操比赛,参加人员为获得总决赛资格的20支参赛队伍。

2.11月12日上午,实操比赛环节胜出的8支参赛队伍参加知识竞答,决出最终排名,随后举行颁奖仪式。其他12支参赛队伍现场观摩。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负责人出席并颁奖。

3.11月12日下午,所有参赛队伍参加竞赛活动总结,获得第一名的参赛队伍代表作交流发言。

(三)奖项设置。

参加总决赛的省级参赛队和企业参赛队,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分别设置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优胜奖各一名,其他6个队获得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参赛队伍人员组成。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企业,应组成5人队伍参加总决赛(其中各省级参赛队伍中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少于2人,中央企业参赛队伍中企业基层员工不得少于2人)。参赛队伍领队及工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请获得总决赛资格的参赛队伍自行开展政审,并于10月25日前报送参赛队伍名单(见附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陈琳、郑智强, 010-83933151、3152;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郑雪、李赛,010-64463770(传真)。

(二)参赛队伍注意事项。请各参赛队伍统一着装。其中,实操比赛环节准备运动类服装,知识竞答环节准备正装。所有参赛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认真总结竞赛活动经验。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有效推进应急管理普法工作,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促进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请于10月23日将总结材料发至电子邮箱(yjpfxc@126.com)。

 

附件:参加总决赛队伍报名表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全国普法办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

 

参加总决赛队伍报名表

填报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注:1.请在“备注”栏标明领队、工作人员、队员。

       2.请于10月25日前发到邮箱yjpfx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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