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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

作者:严循忠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12月07日

摘  要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是项目全过程和全员参与的项目管理,安全生产是项目管理最根本的效益所在,它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安全和职工群众的安康,影响着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和企业本身的内外形象。没有生产就没有安全,没有安全就保证不了生产,安全与生产是统一的,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对于建设工程项目来说,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从制度上、组织上、人员上加强全过程管理,从而保证项目全过程顺利实施,达到安全管理目标,保证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就显得由为重要了。     关键词:安全生产管理  全员参与  重要


引  言

进入21世纪,人们对施工安全生产要求越来越高,施工安全管理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只有重视施工安全,按安全生产的要求严格控制,才能建造出优质的工程,从而造福于人类。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然而每年全国各地都有安全事故频发,这些事故不但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在社会上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作为安全事故多发的建筑施工行业,应引起高度重视,吸取血的教训,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本人就自身工作经历以及经过本次学习,就建设工程施工中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施工中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在建设工程中施工企业如何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谈谈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章:引起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人的思想不重视,素质低下,安全意识差

1.1 有些领导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识不足  不能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往往是安全让步,没有把安全当大事抓。

1.2 安全设施投资不足  实行项目法施工,项目经理在短期行为的冲击下,在安全设施上舍不得投资,只求在近期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只顾当前,不顾长远,急功近利,对安全生产心存侥幸。

1.3 管理人员素质差 有些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差,对规范、标准不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少,全对安隐患视而不见。

1.4 施工队伍素质低。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日益发展,建筑队伍迅速壮大,大量民工涌进,而民工的安全技术知识较差,对安全操作知识也非常肤浅,不系统,因此缺乏自我防护能力。

1.5 建筑行业整体素质低下。建筑业是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产业,农民工进入建筑业不仅是完成大规模任务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变城乡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行业整体素质低下体现:一是在3000多万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比例占到80%,有的施工现场甚至90%都是农民工,其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低下,而职业技能的培训却远远不够;二是全行业技术、管理人员偏少,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仅占5%;三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更少,素质低,远达不到工程安全管理的需要。

二、机械设备安全保护性能差,施工人员操作不规范

2.1、设备管理不力 对机械设备操作不规范,人员不固定,维修保养跟不上,只重使用,轻管理,对防护装置,或弃而不用,或失灵不修复就使用,机械设备老化,该报废的不报废仍在继续使用。

2.2、不按规定操作 没有按规定使用安全保护用品,或者保护用品质量低劣,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如桥梁工程施工采取多层作业,主体施工时,该设栏杆、安全网的地方不设等等。

三、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可靠性差

3.1、 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  在高空线路或设备边不设围栏或防护网,电器设备未进行有效的接地接零,没有必需的漏电保护装置,电线、电缆破皮、老化、乱拉乱扯,管理混乱造成漏电等。

3.2、 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消防设备  施工人员对消防设备不熟悉,发生火灾,就手足无措。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特殊性。

建筑业作为一个仅次于矿山行业的事故多发行业,其特殊性体现在:

4.1 操作人员流动性强,临时工和农民工所占的比例大,作业技能参差不齐。据统计,目前施工工地中农民工约占50%-70%甚至有的高达95%。

4.2 施工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变化大。建筑工程工期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每一工序、部位的作业也是短暂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易产生临时观念,对施工中出现的防护设施落实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麻痹大意,认为凑合凑合就挺过去了。而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不安全因素要随进度而变化,针对这些变化,施工安全防护设施也要不断地改变、补充和完善,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4.3 高处作业和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建筑结构的复杂性导致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集中了大量的人力、材料和机械共同施工生产,上下左右多层次的立体交叉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多。

4.4 施工作业的劳动强度大,施工现场的噪声、粉尘、有害气体和高空作业多,劳动对象的规模大以及工人须经常露天作业,同时,高温和严寒等施工环境使得工人体力和注意力下降,雨雪天气还会导致工作面湿滑,夜间照明不够,都容易导致安全事故。

4.5 分包作业多,总、分包之间以及各分包队伍之间的企业安全文化背景不同,容易形成文化冲突。与参建各方的协调等过程多,管理过程复杂,综合性强。

搞好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安全生产是建设工程施工生产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施工过程必须把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的重要任务。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要以安全做保证。在质量控制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控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两大永恒的主题。

五、企业管理因素

企业生产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效益,安全生产是实现效益的前提。以往的教训告诉我们,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将耗掉企业大量的财力和物力,企业的经济损失是难以躲避的,如果发生重大事故,还会给企业带来致命的灾难。事实说明,一旦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消耗在事故抢救和处理中,严重削弱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发展,给广大职工心里带来很大压力,也会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失去应有的活力和竞争力。无疑也就失去了利润和效益。因此,我们一定要认清安全与效益的因果关系,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克服那种重效益轻安全的糊涂思想,把生产引到安全生产的轨道上来。

由于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的缺陷,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基础薄落,企业违背客观规律,一味强调施工进度,轻视安全生产,蛮干、乱干,抢工期,在侥幸中求安全的现象相当普遍。各方从业人员过分注意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自身安全,致使在对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出现有章不循、纪律松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和违反劳动纪律事件处罚不严,致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更加严峻。

“安全为了生产”的提法,人们容易接受。创造一个安全的作业环境,工作起来心情舒畅,干起活来大胆放心,工作质量高、效率高。

“生产必须安全”就难以把关和接受。在艰巨的生产任务面前,在经济利益的诱惑面前,往往生产不顾安全,为了抢进度完任务,总有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其结果导致了大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生产任务和经济利益都受到了严重影响,有的虽然一时未必发生事故,但从此埋下了事故隐患。一些无知的指挥者为了一时的义气,视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而不顾,视从业者的生命和健康而不顾,违背客观规律,耍个人表现,把安全和生产放在对立面,结果事故频频发生,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给从业人员及家属带来难以想象的痛苦和不幸。因此,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用教训和鲜血总结出来的道理,是任何主观愿望都不能改变的客观规律。

《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所以,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者一定要树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真心做一个对企业、对职工、对子孙后代负责任的人。要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有效性,构建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必须在组织上、制度上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还要在物质投入和精神层面上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以此形成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思想和安全文化氛围。

六、法律法规方面因素

建设工程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也需要完善。

据统计,我国自建国以来颁布并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约280余项。其中以法的形式出现,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的是1994年7月5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1992年11月7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及后来的199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04年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版无疑对规范我国建筑市场,加强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

虽然全国安全生产局面总体稳定向好,但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法实施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

6.1 安全生产基础不牢固。

在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重发展轻安全的倾向又有抬头,特别是在煤炭、钢铁等产品价格上涨的情况下,一些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煤矿、钢厂违规偷采偷产,加之监管不力,造成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大多数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部分高危行业企业的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工艺和技术的本质安全性不高;大部分城市的地下管网不符合安全要求且老化严重,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等危险源与人群密集区域的安全距离被日益压缩;特别是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传统风险和新的安全风险叠加交织。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发展,许多行业企业的设备、设施进入老化期甚至“超期服役”,安全风险逐年加大;一些行业企业工艺技术落后,快速发展过程中安全欠账多,积聚了风险隐患;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不断涌现,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挑战。

6.2 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不适应。

一是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定位不清。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安监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由于认识上的分歧,导致监管职责不明晰,存在着重复监管和有些部门躲避监管责任的现象。二是一些行业和地方的安全监管职责缺位或体制不顺,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职责分工不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未纳入政府行政执法序列,执法能力不足。三是对预防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地方抓安全生产注重工作检查和事故追责,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突出“预防为主”的规定,还停留在宣传教育、提醒警示的层面,没有把预防作为安全生产的主要日常工作来抓。四是监管能力不适应。面对量大面广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能力不足。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新经济业态的不断涌现,对安全监管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过去主要靠“听汇报、看报告”的监管方式和“看、摸、敲、打”的监管手段,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求。

6.3 安全生产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滞后。

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需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和政策措施来保证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

安全生产法第十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目前,这项工作进展缓慢。一是标准缺失,许多材料、工艺、技术一直没有制订相应的安全标准。二是标准老化,很多标准颁布实施超过10年,有些上世纪90年代颁布的标准现在还在使用而未更新。三是标准“打架”,基础标准和通用标准出自多个部门,一些标准内容重复交叉且相互矛盾,国家推荐性标准与行业标准也存在一些矛盾冲突。因此,必须加快标准建设,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有标准、政府安全监管有依据。

6.4企业主体责任有的落实不到位。

新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调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但仍有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甚至违法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概念不明确,投资方或者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投入、职工安全技能培训等关键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机制和标准建设滞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达标企业比例不高;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规定在很多地方还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汇报上,没有转化为企业的实际行动,没有落实为企业的生产标准、操作规范和预防机制。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分析表明,大多数事故都是责任事故,都是因企业或者职工的违法行为导致的。

第二章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加强,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作为我国新兴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更应该强调安全生产。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特点、建筑工程施工的特殊性、从业人员的构成及流动性大的特征,使建筑工程业成为仅次于采矿业的重大事故频发的高风险行业。如果不加防范,很可能会影响工程建筑的顺利进行,使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目标不能顺利实现,甚至酿成严重后果。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全国的建筑工程安全状况有所好转,死亡人数呈下降趋势,但安全生产的整体态势还是比较严峻。

安全生产管理是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防止和消除事故以及减轻工人繁重体力劳动,保证生产安全而采取的各种组织管理工作的总称。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执行安全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报告,分析、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对各级政府以及社会人员提高认识和工作的自觉性,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等各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经济下行压力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多,安全生产工作丝毫不能放松。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2020年要实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法律制度基本完善,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安全生产法是规范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法律,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管理有助于提高认识和工作自觉性     1.安全管理体系构建     在国务院领导下,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由各部委和全国总工会领导组成,共同担负起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关系全局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把各部委的力量全部调动和组织起来,用之于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各省、市自治区也相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我国实行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工会组织)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1.1国家监察 由劳动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实施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国家监察是一种执法监察,主要是监察国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预防和纠正违反法规、政策的偏差,它不亏预企事业内部执行法规、政策的方法、措施和步骤等具体务。它不能替代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     1.2行政管理 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管理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管理机构,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行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组织和监督检查、考核。    1.3群众(工会组织)监督 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是工会的职责。工会对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现象有抵制、纠正以至控告的权力,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这种监督是与国家安全监察和行政管理相辅相成的,应密切配合,相互合作,互通情况,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1.4群众性安全科技团体组织 目前,要改变不安全因素多的状况,一要靠强化安全管理,二要靠技术进步。为了充分发挥群众性安全技术力量,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成立群众性的安全科学技术组织作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交流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如何改进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和活跃群众性安全科技活动,促进安全科技研究开发工作是一条好途径。    2.全员安全意识培养    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方法,也是使其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主要手段。必须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安全重于泰山,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是搞好安全管理重要内容。    加强劳动保护,保证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保护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及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开展安全教育;保证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多快好省的完成各项任务。

二、安全生产管理有助于明确工作思想和目标    1.明确指导思想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含义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时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实行“安全优先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生产的其他目标。“预防为主”的含义是,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主要不是在发生事故后去组织抢救、处理和分析,而是在事先有效地控制会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预防事故发生。   2.明确工作目标    针对人们生产过程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生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三、安全生产管理有助于构建安全标准体系    1.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安全体系   安全生产是一项群众性工作,必须从上而下地建立安全专职机构和群众性安全组织。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   首先,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主管生产的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布置和交待安全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工作进度和安全质量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生产。   其次,各部门应设立不脱产的安全员,在负责人的领导下和专职安全人员的指导下,负责监督部部门的安全生产,督促各岗位工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组织安全检查。   2.建立整体联动的安全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构建,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系统,明确了各部门各人员的责任,提高了人们对安全工作的了解,从而有利于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团结一致的完成安全管理工作。改变了过去单一行动、责任不明的状态,建立起了一套整体联动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章  搞好安全生产的建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改变,必须有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必须有政策、法律、环境等多方面的支持,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大幅度地减少事故,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不断增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一:加强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所有的人同所有的动植物一样,都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它是求得生存的最原始的最基本的一种本能。但人与人之间这种本能的差异却很大,如有的人即使从事危险性很大的工作也能做到终生不受伤害,有的人就是做一般的工作,仍经常受到伤害,这就是事故致因理论中单因素理论──“有事故倾向的工人”的理论中所阐述的观点。工业化施工生产的本身就是一种危险性较大的创造财富的过程,其中最先进的科技含量又很大,因此对人的素质要求就一定得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必须得强,这就如同对飞行员和清扫工的素质要求不同的道理是一样的。企业在招聘和选用人员时必须要注重以下三个方面。

1.人的基本素质好。做为一个自然人,其素质差别非常大。素质可分为身体素质、精神素质和思想素质。身体素质好是指人的身体发育正常,躯体及内脏器官没有疾病,能够正常地从事各种活动;精神素质好是指人的思维敏捷,反映迅速,神经方面健康、理智,对各类事故能迅速地做出正确的判断;思想素质好是指人的世界观和道德品质,要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有乐于奉献、与人为善、把爱心献给大家的精神。其次,人的基本素质也包括热爱生活,只有热爱生活的人才会珍惜自己的生命。

2.有较丰富的生活阅历和工作经验。生活经历和工作实践能在潜移默化中丰富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虽然是求得生存的一种本能,但除了生理上的那些自我保护功能外,其余的都是后天通过学习模仿、经验积累、接受教育等等形式获得的。身经百战的老战士和经验丰富的老工人都能利用各种方式巧妙地保护自己。

3.受教育程度和接受安全专业培训情况。通过文化程度可以从一个侧面看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和智商的高低;通过接受安全培训情况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安全专业基础知识(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安全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掌握的程度如何。总之,受教育的程度高,经过高水平长时间安全专业培训的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无疑是较高的。

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是一个发自内心的主动意识,是一种需求,一种不需要任何外力的内在潜意识。把它做为施工生产与事故间的第一道屏障必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强有力的行政保证体系

行政保证体系可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国家各级政府,一个是行业各级组织。虽然他们在职能和权力上所起的作用不同,但它是确保安全施工生产的最基本也是最有力的保证之一。

为了确保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国家及各级政府必须制定出保证安全生产的大政方针,并以法定的形式颁布,强制执行。在政策和法律方面同时也要对安全生产给予必要的保障和倾斜,各级政府要层层贯彻,并严格指令各行业、企业认真执行。在贯彻执行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要不断地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行业、企业要利用政府职能作必要的干预和处理。

行业要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制定出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等,以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并要以强有力的手段要求下级各机构、企业严格执行。对存有问题的机构和企业要进行必要的及时的调整和处理,对企业进行考核时应将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

企业要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据行业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出本企业的各项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办法等等。企业的各级行政一把手,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必须是安全工作的第1责任人,要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为了能够达到目的,企业可以利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加强安全工作,如安全风险抵押,处罚违章人员和失职的管理人员,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人员,健全安全责任制,“评先选优”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等等。

三:技术保证体系的科学正常运作

技术保证体系是一切施工生产过程中确保安全的重要环节,如果在技术方面的哪个环节上出了问题,那是最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它远比作业人员个人违章行为所造成伤害的后果要严重得多。做为施工生产企业来讲,为了保证安全施工生产,在技术方面应抓好两方面工作。

首先要确保在用的和将要购进的各类设备、工具、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能够满足安全施工生产的需要,能够满足所出产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需要。从世界各国历年来发生的重大事故中不难看到,由于机械性能、产品质量、材料质量、工程质量而引发的惨案时有发生。因此,企业中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一定要把好这一关。

其次要确保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操作方法、人员配置、机械工具的配置、安全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的合理性、科学性。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健全一套完整的、严密的、运作正常的技术保证体系和技术文件运作程序。技术保证体系为:企业总工程师-工程技术处-项目总工程师-工程技术科-分部工程专责工程师-分项工程技术员。该体系要选用业务精通、责任心强、年富力强、敢于负责的人员来担任。技术文件的运作程序应为: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各有关部门和人员会签-总工审批-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积压有关部门和人员会签-总工审批(项目)-向施工人员交底-开始施工生产-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跟踪检查指导。这套程序在实际运作中还要做进一步的细化,要建立起一套制度和办法;要做到一切施工生产活动必须有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生产前,要详细地向施工生产人员交底,否则不得开工。对未按此要求做或擅自更改方案措施的,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造成后果的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必须要严肃技术纪律,只有这样才能在技术上确保安全施工生产。

四:科学、标准、齐全、及时、可靠的安全防护硬件设施

一切为了确保安全而专门设置的装置、设备和物品均为安全防护的硬件设施。安全防护中的硬件设施在实施安全防护中所起的作用最直观、最有效。每个工程都有许许多多的施工生产人员受到安全防护硬件设施保护的事例,同时也发生过许多由于这些硬件设施的不完备而使施工生产人员受到伤害的事故。安全防护的硬件设施如能设置得十分完美的话,夸张点说,施工生产现场将会出现想自杀都困难的最佳状态。要达到这一状态,应在以下五方面下功夫。

1.科学。是指安全防护硬件设施在制造。安装、使用过程中的合理性、先进性。如起重机械中限位装置的电气部分,各类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中的制动装置,现场的防坠落设施等等都要充分利用高科技的先进技术。

2.标准。也就是统一。统一规格、统一颜色、统一材质。目前有一些用品国家已经制定了标准,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电力行业对平台栏杆、孔洞盖板等制定了行业标准。对那些目前还没有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楼梯临时扶手、沟道盖板,高处单梁行走做防护的手扶水平拉绳等等,各企业和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要统一制定出自己的统一标准,一个大型的施工现场绝不可以出现安全防护硬件设施在制作、作用过程中的随意性。

3.齐全。就是在空间上留孔洞。所有应当使用、装设安全防护硬件设施的地方必须全部装上,不留一点空缺。这其中也包括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

4.及时。就是在时间上不留空隙。一个新的施工环境形成后,第一件事就是首先完善各类安全防护的硬件设施,然后才可进行施工生产。已经在用的各类安全防护硬件设施,如有损坏、拆除现象发生,要立即进行恢复和修补,不可有丝毫的侥幸心理。

5.可靠。即牢固、准确。牢固是要经得住使用,在真的发生事故时能够起到保护作用。准确是设置的地点必须正确,经过计算和实地验证,使全部的安全防护硬件设施都能充分地发挥作用。

五:健全有力的安全监察保证体系

安全监察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工作范围包容了企业内的所有工种、部门及各层次的人员。前面所述的四种安全防范的作用发挥如何,有无疏漏均都在安全监察范围之内,安全监察保证体系是一个监督和制约的机制,对各环节上安全防范的漏洞起到一种补救的作用。因此它成为安全与事故间的最有力的屏障。

安全监察保证体生活费是对上述四种安全防范的一种保证与加强。为了使第一种安全防范——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安监部门除了在招用人员时,要做好自测、审查、体检、学习、培训、考试,挑选高素质的工人外,还要在日常的实际工作中采取各种方式和手段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如定期的安全培训,安全会议,安全活动,各类安全宣传教育等等。为了使第二种安全防范——行政保证体系强有力,安监部门要利用职责权力对各级行政领导和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当好参谋,确保国家的安全施工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得以贯彻落实。为了使第三种安全防范——技术保证体系的科学正常运作,安监部门要对技术文件和技术文件运作的全过程实行监控和审查、会签,并在施行的全过程中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为了使第四种安全防范——安全防护硬件设施的科学、标准、齐全、及时、可靠得以实现,安监部门除制定许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强制执行外,还要深入第一线经常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对存在问题的部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从而使这四种安全防范不断地得到强化,确实起到阻挡事故发生的屏障作用。安全监察保证体系也就成了当之无愧的安全与事故间的最后一道屏障。

5.1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树立更加积极的安全生产观。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同步推进安全、健康、环保“三位一体”的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安全获得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对待安全生产工作,下大力气抓好安全生产预防机制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破解安全生产难题,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科技研究和科学预判,改变被动应对的局面,从源头上排除隐患,从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

5.2加快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修订。配套法规和标准是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落实的基础。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法的配套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监总局、国务院法制办要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起草《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和法律要求制定的相关配套法规。同时,安监总局要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尽快制定修订当地的安全生产条例,让法律各项制度真正“落地生根”。

国务院安委会与国家标准委要加强协调,加快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建立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解决标准缺失、老化和“打架”的问题。

5.3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关系,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尽快解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未纳入行政执法序列的问题。

5.4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强化企业预防机制建设;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七项要求,明确企业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三是进一步强化企业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方面的责任,企业必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5.5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要从根本上解决监管能力不适应的问题,除了加强行政监管,还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这五种安全防范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关连、相互渗透、缺一不可的,谁都不可以独立存在。无论哪种安全防范薄弱都将会发生严重的后果。将这五种安全防范交织、结合在一起,就可在施工生产与事故之间形成一座牢不可破的无懈可击的安全堡垒。事故的成因是多方面的,随机性也是很大的,但是所有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我们科学地认真地依照事故形成的规律实施各种预防措施,一切事故都可以消灭在形成前的过程之中。

总结语     总之,施工安全事故涉及的范围广、原因多、突发性强,但我们只要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根据各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狠抓落实,做好防患于未然,那么施工安全事故必将大大减少,对保护施工人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具有重要意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就是客观的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如不重视或稍有疏忽,就会引起工伤事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政治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对劳动者的人生和财产安全起到了保障作用,对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的重要性更是不可忽视。

谢辞

本文在东南大学李德智老师指导下完成,谨向李德智老师表示感谢!在过去的两年多的学习过程中,得到了东南大学多位老师的指导和帮助,也得到了教学站点的沈老师的关心和帮助,在此对所有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参考文献:

[1]安全管理网.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2011.4  [2]李月华.试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 安全管理网 2011.9

[3]张平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情况报告 2016.12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版  2014.8

[5] 安全管理网.2014版安全生产法深度解读 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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