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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调查分析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7日

现状分析: 中国近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 和 国外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态度
    中国人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研究历史悠久。早在上古时代,便有神农氏遍百草,测试毒性。其中有毒的,纷纷被各大江湖门派所亲睐;无毒味美的,便成为百姓人家的盘中餐;无毒味不美的,可能就被制成中药了吧。
        炎帝乃神农氏后裔(一说炎帝就是神农氏),中华民族又是炎黄子孙,因此可以认为,勇于品尝各种有毒食品,是我们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传统。而这种传统,在当下得到了极大的继承和发扬。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责任重于泰山。 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 “ 大头娃娃 ” 、 “ 毒大米 ” 、 “ 毒奶粉 ” 、 “ 雪碧汞毒门 ”、 “染色馒头”、“瘦肉精”、“皮鞋制酸奶、胶囊”等事件的频发,让消费者陷入了极度的不安。为了更好的配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推广,提高广大民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更多发生,保护自身身心健康安全,我们必须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
   
    我国食品安全目前出现的一些问题现状:
        1.一些蔬菜、水果中普遍残存化肥、农药等物质,使这些食品的安全状况令人十分担忧。在农业生产中,一些菜农、果农为了增收往往使用高毒甚至剧毒农药来喷洒蔬菜、水果,这直接导致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量超标,这样的蔬菜、水果被消费者食用后肯定会带来身体健康上的很大危害。例如,在2009年曾经有相关的组织对北京市4家大型超市销售的樱桃、甜瓜、桃子、油桃、苹果5种水果进行抽查,结果一共检测出了17种农药,甚至有的农药是法律已经禁止使用的农药,可见某些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是多么不容忽视。
      2.在食品加工中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其他化学用品。一些黑心肠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受金钱的驱使,在加工食品的过程中往往违规使用、超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抗生素、激素,甚至不惜掺加有毒有害的化学用品,主要表现在:(1)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了可供加工食品使用的添加剂的品种及其用量,如果超量使用很可能会对人体带来危害。但是为了追逐利润,一些食品加工者却无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的保护,非法使用和添加超出食品法规允许适用范围的化学物质(其中绝大部分对人体身体有害)。例如,在面粉中添加超限量的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在腌菜中多倍超标量使用苯甲酸;在饮料中成倍超标使用化学合成甜味剂;为了使馒头、包子增白使用二氧化硫;为使大米、饼干增亮使用矿物油;用甲醛浸泡海产品使之增韧、增亮,延长保存期;为改善米粉、腐竹口感使用“吊白块”(一种化工原料,学名甲醛次硫酸氢钠);还有孔雀石绿、苏丹红、三聚氰胺……像这些老百姓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尝不出却能导致人们食物中毒甚至死亡的化学物质到处可见,令人防不胜防,触目惊心。(2)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家禽、家畜、水产品体内。在种植业、养殖业中滥用激素和其他药物以增加产量,使水果、蔬菜、家禽家畜、水产品在短期内获得丰收、成熟。例如,带尖的西红柿,坚硬的猕猴桃、肥大的豆芽等等,都有可能是使用激素促使其长熟的结果。这种做法不仅使培育出来的产品营养价值明显降低,而且也会给食用者的健康带来很大的危害。
      3.制造、加工食品的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例如,用病死的家禽家畜加工熟肉制品;用“地沟油”加工油炸类食品、“注水猪肉”( 给猪注水等于注毒,食用后对人体有极大危害)等。再如,2009年,在辽宁、山东、河北、上海、陕西等地又查到了多起使用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而生产乳制品的事件。这些免食品安全隐患如果不及时加以严厉制止,都有可能会演变成为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
      4.食品中的重金属污染严重。由于受城市某些工矿企业违规排除废水的影响,致使一些地区人畜饮用水源和农作物灌溉水源受到很大程度的污染,主要是铅、锡、汞、锌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元素过量浸入到水源中去,受这些重金属污染的饮用水和农产品食品进入到人体后,就会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很大的危害。 另外,一些用来盛放食品的包装纸、包装袋、不锈钢餐具等也是铅、铬、镍等重金属污染的重要来源,这些重金属物质一旦超标超量的渗入了食品中,人们食用后就会对自己的身体健康带来很大的潜在威胁。
      正是由于以上一些食品问题的存在,近些年来,中国每年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层出不穷,并且愈演愈烈。据国家卫生部公布的全国食物中毒情况,仅2003年,全国重大食物中毒事件达379起,中毒12 876人,死亡323人;2007年,全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506起,中毒13 280人,死亡258人;2008年,全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437起,中毒13 325人,死亡152人。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那让我们看一看国外对待食品安全的态度.
    美国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十分重视,建立了较为全面与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担任食品监管职责的主要有人类与健康服务部、食品药品管理局、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与监测服务部等部门. 由于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一直比较分散,2010年,奥巴马政府推动食品安全体系改革,扩大了食品药品管理局的监管权力和职责,强调食品安全应以预防为主。根据新法案,食品药品管理局除了可以直接下令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外,还有权检查食品加工厂,以及对进口食品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尽量将食品安全的隐患消灭在端上餐桌之前。
    英国食品标准署同样担负着消灭食品安全隐患的职责。它不仅监测着市场上的各种食品,还长期关注食品产地的安全问题。比如,1986年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在欧洲上空遗留了大量放射性物质。直到2009年,食品标准署还在监测受放射性物质影响地区的农场情况,并向公众发布监测报告。
       法国农业部下属的食品总局主要负责保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卫生安全、监督质量体系管理,还负责检查包括食品标签、添加剂在内的各项指标。法国对食品供应源头实行严格的监控措施。屠宰场要保留供食用的牲畜如猪、牛等的详细资料,并为其挂上识别标签以标注来源;肉制品上市要携带“身份证”,标明来源和去向,由计算机系统追踪监测。 同时,法国实行两种模式的食品认证和标识制度。 一是政府统一管理的食品认证标识,包括:原产地冠名保护标签,即标识出原产地;生态食品标签,即95%以上的原料经过认证,没有使用杀虫剂、化肥等;红色标签,即与同类产品相比经过更严格的生产控制流程并拥有更高的质量;特殊工艺证书产品认证,即生产和加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设有全面和完善的监控。 二是法国各大超市建立的自我管理的认证和标识。比如,家乐福超市的食品质量认证标识已成功实施超过15年。在家乐福的销售柜里,有此标识的食品占30%以上。 
    2002年,欧盟首次对食品生产提出了“可溯性”概念,以法规形式对食品、饲料等关系公众健康的产品强制实行从生产、加工到流通等各阶段的溯源制度。
    在德国,食品的可追溯性原则得到了很好的贯彻。以鸡蛋为例,每一枚鸡蛋上都有一行红色的数字,用来表示出产国、产蛋母鸡的饲养方式、养鸡场、鸡笼编号等。消费者可以根据数字传达的信息进行选购。
       英国食品标准署对食品的追溯能力也在2010年的克隆牛风波中得到展示。媒体披露一些英国农场主销售克隆牛及其后代生产的牛奶和牛肉制品后,食品标准署迅速查明了克隆牛的来历、所在农场以及相关奶肉制品的销售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公之于众。
       在日本,米面、果蔬、肉制品、乳制品等农产品的生产者、农田所在地、使用的农药和肥料、使用次数、收获和出售日期等信息都要记录在案。每种农产品都要分配一个“身份证”号码,供消费者查询,并为食品的追溯提供依据。
       加拿大的食品召回程序严密细致,具备从触发、调查、决策、召回到事后跟进等一系列方案。 2011年4月,加拿大出现大肠杆菌感染案例,多名消费者患病。经调查,怀疑是食用一家企业从美国进口的一批核桃所致。 事发后,该企业迅速把可能受到污染的所有核桃产品从已知的销售区域全部召回。同时,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发布健康危害警报,列明产品种类、品名、品牌、包装规格、批次、保质期、出售日期、经销商、零售店等信息,向消费者说明了大肠杆菌感染可能引起的各种病症和严重情况下可能致死的后果,并公布了信息咨询电话等。
        在美国,食品安全新法案规定食品药品管理局拥有强制召回权,即直接下令召回问题食品而无需征求生产厂家同意。另外,食品药品管理局推出食品召回官方信息的搜索引擎,以及时披露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网站上包含自2009年以来所有官方召回食品的详细动态信息。
        英国食品标准署网站上也可以查询到问题食品的召回信息,包括食品生产厂家、包装规格等,并明确标注召回原因。德国则成立食品召回委员会,专门负责问题食品的召回事宜。
        2010年底,德国北威州的养鸡场发现饲料遭受致癌物质二噁英污染。2011年1月,德国农业部宣布临时关闭4700多家农场,禁止受污染农场生产的肉类和蛋类产品出售。对于二噁英事件肇事者,德国检察部门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受损农场拟提出民事赔偿,数额高达每周4000万至6000万欧元。
        2004年,韩国曝出“垃圾饺子”事件,不法厂家将本应作为垃圾丢弃的萝卜下脚料制成“垃圾馅”,大量生产速冻饺子和包子。
    事件曝光后,韩国随即修改《食品卫生法》,规定故意制造、销售劣质食品者将被处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民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事件相关负责人将被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旦因制造或销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10年内禁止在《食品卫生法》所管辖的领域从事经营活动,另附以高额罚款。
       在日本,如果违反《食品卫生法》,主要负责人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及300万日元罚款,对企业法人的罚款最高可达1亿日元。
    
   
    制约,故名思议就是制约限制。目前制约我国食品安全的原因有很多,主要为以下几个因素。
   
    (1)社会发展阶段和现实国情的制约
    1.这是制约我国食品安全的最根本原因。我国从改革开放搞市场经济到现在,仅30年的时间,各类企业和产业的素质,市场秩序,制度制约等存在许多不完善的问题,发达国家用了一两百年逐步解决诸多问题,我们要解决这些问题同样也需要一个过程。有些人为了金钱,甚至见利忘义,走上了非法牟利的道路。
    2,。我国食品产业素质和食品科技水平有待提高。在有些发达国家的超市里,我们会看到每一枚鸡蛋上会有一行数字和字母,第一组数字代表产蛋母鸡的饲养方式,接下来字母表代表产地,第三部分数字代表母鸡的养鸡场甚至鸡笼。有了这组数字,生产者就会很小心,监管部门发现问题也很容易找到风险源头,消费者根据预警信息也会知道自己的食品是不是有问题,应该买哪些食品。
    3我国的食品安全起步就比较晚,很多方面标准都还不完善,大部分都是照搬其他国际标准甚至是行业标准。所以出现了,在国外不合格的我国产品,在我国就合格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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