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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农机安全标识安装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8月26日

为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农机安全监管,做到管理与服务并举,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此次全县农机安装反光标识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完善农用拖拉机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农机经营者、使用者的安全意识,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工作任务:全县计划安装25000万台,具体为:城关镇、仲兴乡、任桥镇、杨庙乡各3000台;刘集镇、湖沟镇、新马桥镇各2500台;王庄镇1500台;石湖乡、濠城镇各1300台;连城镇1000台;经济开发区400台。

三、安装要求、时限及收费标准

安装要求:位置醒目,安装牢固,确保发挥作用。拖车尾部车厢左右两侧适当位置各安装反光牌1片,每车一副,夜间能够显示出拖车的宽度。

工作时限:11月1日至12月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反光标识安装推广工作。

收费标准:反光标识每车(一副两片)40元。凡在规定时间内安装的,县政府补助10元/台,农机户自筹30元/台;超出规定时间或在检查中强制安装的,费用自理。

四、工作步骤

对全县范围内的农机反光标识安装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

通过印发《关于安装反光标识,消除农机交通安全隐患,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和电视游走字幕,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加强对车辆安装反光标识重要性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机户增强做好安装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10月底前召开全县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安装推广会议,安排部署全县范围内小型拖拉机尾部反光标识安装工作。

(二)集中安装阶段(2011年11月1日-12月20日)

根据工作要求,每个乡镇确定2-3个安装点,集中组织农机户到乡镇指定安装点进行反光标识安装。各乡镇先行垫付安装费用中的政府补贴部分,待安装完成后,由县财政统一进行结算。对农用拖拉机安装反光标识,各乡镇安装点需按照图纸在指定位置安装,确保质量。各乡镇农机站人员、派出所人员、包村干部、村(居)两委干部和公安交警要密切配合,加强互动,确保安装工作顺利实施。

各乡镇要在11月底前完成农机反光标识安装任务的80%;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计划任务。要安排专人定期向县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安装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联系电话:2125288)。

(三)安装验收阶段(2011年12月)

12月20日前,县政府组织县监察、农机、公安、安监、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根据各乡镇实际领取的反光标识数量、安装花名册,抽取一定数量的农机户,逐户、逐台验收,对安装不符合要求或安装进度缓慢的,限期整改。为加强对全县农机反光标识的安装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督查目标办将对全县的农机反光标识安装工作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强化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安装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桑贤亭同志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王超、县农机局局长张炳建、县安监局局长郭兆文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安监局、农机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分管农机工作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安装反光标识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负责协调、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周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县安监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农机部门配合,以村为单位,分步骤、分片开展农机反光标识安装工作。县农机部门负责对各乡镇指定警示反光标识安装点进行技术指导。县质监、工商部门牵头,农机、安监部门配合,对全县拖拉机拖车加工、销售等环节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检查,对新制造的拖拉机拖车必须加装反光标识方可销售。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牵头,县农机局、安监局配合,在全县交通要道开展一次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用车反光标识安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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