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关于切实加强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7月07日

为切实加强危险物品(易制爆化学品、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丢失、被盗引发事故,重要设施不被破坏,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相关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确保我县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监管、使用、储存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要求,务必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管理的监督,加大安全执法力度,集中排查治理重要领域、重要设施、重要隐患,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防止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丢失、被盗引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重要设施安全运行。

二、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县公安局成立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县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

三、工作重点和内容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要督促各类涉及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管理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维护,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一)民用爆炸物品监管方面:

1、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尤其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制度措施落实到实处。

2、加强对资源整合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应关闭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在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矿山工作中,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是矿山关、停的重要手段和标准之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对关停或列入整顿范围的煤矿、非煤矿山等爆炸物品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剩余库存爆炸物品要及时妥善处理。

3、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各项措施。有关企业要加强对爆炸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爆炸物品领取、清退、保管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仓库人员凭指定审批人签发的《爆炸物品核发凭单》发放爆炸物品,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做到爆炸物品专人保管、专人领取、专人使用,严防丢失被盗和非法买卖。库房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爆炸物品储存管理员应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用火和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

4、加强爆炸物品自产自用企业的管理。对自产自用爆炸物品的矿山企业,必须取得经标注安全生产许可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品种和产量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范的规定,按所生产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性能,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

(二)烟花爆竹方面:

1、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各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配合安监部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妥善保存或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等原材料;做好值班守护工作,严防黑火药、烟火药等危险原材料丢失,被盗;防止高温天气和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2、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广泛开展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活动,坚决杜绝突击生产引发“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3、加大对违规使用氯酸钾等违禁药品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氯酸钾向登记制度和药物安全检测机制,追测氯酸钾源头,倒查责任。

4、加强对生产和批发企业储存设施的监管,杜绝使用C级烟花爆竹仓库储存礼花弹等A级产品和超量储存现象。

5、加强值班,确保危险工房、库房24小时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安全隐患,完善应急救援措施和设施设备,提高企业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其他危化品监管方面:

1、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工作。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量和品种购买合法、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严禁炸药库超量贮存民用爆炸物品和违章作业,要严格炸药库专人管理、出入登记的交接班制度,落实监督购买单位使用符合运输条件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禁止混装运输、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2、做好剧毒化学品的监管工作。我县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剧毒化学品主要有氯气、氰化物、砷化物等少数几种,在国庆节前期,县公安局要对本县区内使用、储存、运输这些剧毒化学品的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使用、进出库、储存,保管等工作,切实做好剧毒品库的“四双”(双人、双锁、双帐、双门)管理。

3、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首先,县公安局各派出所要对列入安全隐患台帐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改。其次,要制定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制度,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限期完成整改。三是整改结束后,要按照要求,组织复查验收,复查验收合格后,可给予销号处理,并报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备案。

四、工作要求

切实加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县不发生大事故,不出现大问题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县公安局各职能部门务必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段时间的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科室,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同时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

(二)集中组织力量对涉及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各有关企业每月1日至3日前开展自查,各派出所在每月要组织力量,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专项检查。结合诚信档案管理,要重点围绕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 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有毒废渣,废液的回收处理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查责任制、查制度、查管理、查预案,查演练、查培训、查监控、查购买使用登记建档等。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并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督促有关单位逐条消除。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需每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各派出所辖区开展专项检查和对派出所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和应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在修订、完善政府部门和专项预案的同时,要督促企业从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出发,针对各种可能的突发风险,进一步完善、细化各类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派出所和有关企业要结合当前的形势,针对处置各类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引发突发事件和重要设施遭受破坏开展应急演练,尤其要积极组织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从业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专项应急演练。要从实战出发,加强地方、部门和企业的联动演练。三是要摸清应急资源底细,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完善响应程序和应急处置机制。四是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主动协调配合,建立合作机制,提高工作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迅速、有力、有序、有效应对。

(四)治安大队、各派出所每年1月10日前将该项工作的具体安排意见、每月25日前将当月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危险物品管理中队。

富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