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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煤矿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18日

为进一步做好我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上级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区范围内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及灾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顺利实施,我矿
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长刘富战。
副组长:安全矿长贾新林、生产矿长卢东泉、总工程师陆定喜、机电矿长廖淑能。 
成  员:杨新昌、蒋如江、王晓亮、罗刚、刘怀洲、郭永志、杨永亮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由蒋如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制定各类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方案。
    二、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和目标
(一)防治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部门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的原则;
2、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3、坚持防治结合、专群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原则。
4、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防治目标
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基础性调查,以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表现形式主要是雨季型,主要发生在汛期7月至8月份,防范突发性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降和地表裂缝为主等,集中强降雨是主要诱发因素。为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并充分考虑地质灾害发生的滞后性,全矿地质灾害防治以汛期5月至9月作为重点防范期。要求有关科室、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早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矿区范围内群众居住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防治重点主要是受地质环境的影响,在雨季可能发生洪水、崩塌、等灾害,对矿区范围内群众居住区引发的各类灾害。
(二)矿区地质灾害防治
重点矿区、工业区均受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威胁,主要表现为洪水、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矿安检科和地质部门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开展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不合理工程行为,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矿区周围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防止暴雨引发各种灾害。
五、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发生地质灾害后的指挥机构为正高煤矿地质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按《华安煤矿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2、要组织编制和及时发布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或调整充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拟订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电话。
3、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要按照上级的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日常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4、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治。
5、制定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
6、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条件的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应急演练。
7、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的检查,督促责任企业采取措施,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配合。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单位编制隐患点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检查;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和责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各有关部门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建筑物、设施、场地等落实防灾措施,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三)落实预防措施。
一是加强监测预报。要密切关注气象台发布的强降水天气过程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预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二是落实防灾措施。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检查,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危险区,相关地点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工程建设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并采取工程应急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开展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从源头上遏制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举措。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对我矿矿山开采等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规定实行备案登记。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
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计划,充分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的性质、危害以及防御的基本措施向公众宣传到位,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突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汛期是我矿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防范期。各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认真做到“三落实”,即落实灾害监测点,落实防灾责任人,落实防灾责任制度;
(六)认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组织力量、筹集资金,采取有力措施,排除险情。一方面要按照地质灾害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将灾情险情向社区、市人民政府和安监局、能源局报告;另一方面要迅速组织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并进行妥善安置。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应按照《华安煤矿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启动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对于险情发生区域,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科学分析灾、险情的发展变化,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可靠依据,确保救灾防灾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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