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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并重组矿井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14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煤炭“产能退出”政策,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分类处置兼并重组煤矿,实现煤炭产业科学、安全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行业解困的意见》、《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依据河南能源、义煤公司相关办法,结合洛阳煤业兼并重组矿井实际,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审慎决策、确保成效”的总体要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技术等手段,进一步深化兼并重组矿井的关闭工作,坚持矿井关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和谐稳定关闭。
        (二)工作目标:2016年内,洛阳煤业关闭两对兼并重组矿井;2017年-2018年,将符合《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兼并重组矿井全部关闭。
        (三)工作原则:一是依法关闭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实施关闭。二是阳光关闭原则。关闭工作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阳光操作。三是和谐退出原则。充分考虑兼并重组矿井实际,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职工和相关各方的合法利益。四是自愿退出原则。根据市场行情、投资效益、安全风险,企业自主决策,自愿退出。
        二、组织领导
        (一)为保证兼并重组矿井关闭退出工作的顺利实施,洛阳煤业成立兼并重组矿井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洛阳煤业党政副职领导;
        成  员:各科室科长(主任)。
        领导小组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矿井开展关闭退出工作,统筹协调兼并重组矿井的关闭退出等相关事宜。主要职责是:
        1.与河南能源、义煤公司煤矿关闭退出领导机构工作对接;
        2.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对符合关闭退出的兼并重组矿井进行分类梳理和筛选;
        3.对兼并重组矿井关闭退出的前期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进行指导;
        4. 根据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指导、协助兼并重组矿井与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管理人的组建、选任工作;
        5.协调处理兼并重组矿井关闭退出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6. 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沟通、争取政策支持。
        洛阳煤业兼并重组矿井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科,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二)拟关闭退出的兼并重组矿井要成立组织机构,负责本矿关闭退出工作组织与实施,主要职责是:
        1.与洛阳煤业兼并重组矿井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对接;
        2.做好矿井关闭退出的前期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矿井现状,结合国家相关政策,与合作方协商,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及时上报各类材料;组织实施设备回撤、职工安置、煤矿闭坑、证照注销、安全监管等工作;
        3、根据政府兼并重组矿井关闭退出相关政策,协调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供矿井关闭资料。
        4.协调处理煤矿关闭退出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依法依规开展清算工作;
        5.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关闭退出程序
        兼并重组矿井关闭退出程序:关闭退出决议→关闭退出申请→制定工作方案→回撤井下设备(拆除地面设备)→封闭井口(或闭坑)→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包括债权、债务、土地租用等遗留问题处理)→注销相关证照→提请验收。
        (一)关闭退出决议:拟关闭退出的兼并重组矿井,要依据《公司法》规定,召开董事会,就矿井关闭退出形成决议,并报请股东会,组织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
        (二)矿井基本资料:拟关闭退出在矿井,要及时准备以下基本资料:
        1. 矿井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矿井交通位置、含煤构造单元、拐点坐标(西安80坐标)、矿井现状综述及关闭原因等。
        2. 各类证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采矿许可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所有证件要有复印件和电子版。
        3. 矿权:矿权证及矿权证过户情况。
        4. 各类图纸:反映矿井井下采掘活动的有关图纸及影像资料。
        5. 职工安置方案和职工安置补偿金核算。
        6. 矿井债权、债务情况,关闭退出费用核算等。
        具体资料由各业务主管科室提供格式样表,按各科室要求填报。
        (三)制定方案:
        拟关闭退出的兼并重组矿井,要根据河南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方案、人员安置方案、资产债务处置方案、重大问题和风险防控方案。并报洛阳煤业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四)设备回撤:拟实施关闭退出的矿井,须对井下设备回撤进行经济效益评估和安全评估,编写《矿井设备回撤经济效益核算报告》;确有回撤必要的,要编制《安全评估报告》及《矿井设备回撤方案》,经洛阳煤业兼并重组矿井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回撤。
        方案审核与报批:《矿井设备回撤经济效益核算报告》,由财务科组织,人力资源科、机电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地测科等部门联合审核;《安全评估报告》,由安全检查科牵头,组织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地测科联合审核;《矿井设备回撤方案》,由生产技术科牵头,组织安全检查科,机电科、通风科、地测科等部门审核。以上方案需集团公司批准的,由牵头科室负责组织上报。
        《矿井设备回撤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成立矿井设备回撤工作组织机构:按业务分工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主要包括:技术及通风排水组、回撤实施组、机电运输组、安全监管组、资产清理和后勤保障组。职责如下:
        (1)、技术及通风排水组:负责对各类回撤设备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从技术层面上对回撤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负责对各回撤点的局扇安设、瓦斯检查、密闭构筑等通风排水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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