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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8月08日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12月中下旬,我大队开展了全面检查全县蔬菜生产基地的专业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行动共检查蔬菜生产基地64家,其中包括4家龙头企业、5家休闲观光农庄、2家正在筹建中、21家规模小或停止生产,检查内容主要为农产品生产记录情况、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情况、农产品包装和标识以及产品质量标志使用情况,整体情况如下。
1、目前我县蔬菜基地除汇龙蔬菜专业合作社有加工环节外,其他都为“生产-销售”模式。产品大多未经过包装直接上市,故不存在标签标识违规、使用“三剂”和冒用质量标识的现象。
2、目前申请了商标的单位有**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湖南***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湖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湖南**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湖南***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的“**”,正在申请中的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果蔬专业合作社的“**”,此外湖南**农业投资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现代农庄**农业有限公司都在正进行自己的商标申请。
3、有检测设备的单位有16家,没有设备但进行委托检测的有6家。
4、销售方式上,进行定点销售的单位有8家。
5、农业投入品使用方面,肥料多使用有机肥,基本上未发现使用蔬菜禁用农药。
6、本次检查共对未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记录非常不规范的单位15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二、存在问题。
1、生产记录普遍不规范。
大多数单位生产记录不规范。主要体现在:1、农药使用上标注的商品名而没有标注农药有效成份及含量,没有记录防治作物及对象,没有记录用法用量及安全间隔期;2、肥料标注的是类型而没有标注有效成份及含量;3、没有记录农产品收获日期。
2、生产管理不规范。
大多数单位生产面积比较大,但没有分片进行管理,因而在生产档案中看不清农业投入品田间具体使用情况,无从分辩农药是否执行了安全间隔期。
3、检测环节薄弱。
大多数基地没有配备检测设备,也没有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检测,进行了自检的单位也没有将检测结果记录入档。
三、几点建议。
1、建议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农产品生产记录范本发放给每个生产基地。
2、建议各生产企业对基地分片管理。分片进行农产品的生产记录,严格执行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以方便安全事故的溯源。
3、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已经获得的商标及认证产品的管理。
4、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各生产基地人员的培训工作。
5、建议各生产企业加强检测环节的建设。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1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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