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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状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4月19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我厅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区系统正常 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特与黄骅港公交公司
签订20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各单位的法人代表(行政第一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列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及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凭证。
   2、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公司企业要逐级签订责任状
3、要对公交驾驶员等司乘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注意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的行车安全,使其掌握应急状态下应立即停车、迅速开启车门或启动车内车外应急开启装置,组织、疏导乘客逃生以及使用灭火器具扑救初起火灾等技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实施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取消其营运资格,切实提高营运人员的素质和险情处置能力。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市民文明、安全乘车的宣传教育,编印发放公共安全适用手册,在公交站点、车辆内外张贴“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严禁吸烟”等警示标语、标牌,车内增设安全锤提示语,通过车内电视、播音设备等向乘客介绍车内安全出口、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以及遭遇突发火灾如何逃生与自救互救等知识,增强公众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将灾难造成的危险和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5、公交公司旗下的小公交车经常有不悬挂顶灯,不按规定摆放监督牌、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公交公司要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小公交司乘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6、依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的隐患谁整改”的原则,认真抓好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各类危险源监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对本单位内的重、特大 事故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达到无隐患的目的。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隐患整改完毕后要有完整的报告
7、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 不放过),严肃查处各类重大事       故。对发生的事故要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结案率达100%,重特大事故应按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8、要做好日常定期检查,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特别是对线路、气罐重点检查。
  9、要完善公交车上的安全设备,配备灭火器、榔头等必备设施。
三、责任双方
1、签订双方应严格恪守本责任书内容,积极做好和完善各项工作。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公交公司及运输管理站各存一份。
3、本责任书由签订双方加盖单位印鉴,并由主要责任人签字后生效。 


黄骅港公交公司                黄骅港开发区运输管理站
  法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二0    年   月  日        二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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