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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区队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1月04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确保2016年度安全生产,现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签订2016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生产副总经理与-采掘队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1、轻伤事故为零。2、重伤事故为零。3、死亡事故为零。4、交通责任事故为零(指员工上下班途中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5、完成全年生产任务。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队长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完成以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和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负责采掘队内部考核。
2、建立健全采煤队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班组长以上(或全队员工)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检查部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员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好记录并认真落实。
4、按时组织员工参加矿组织的各种安全技术培训。
5、发生事故时,采掘队队长和班组长必须立即上报矿调度室,并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严格听从公司领导的指挥。
6、采掘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采、掘作业规程》的规定。
7、此书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生产副总经理: 采掘区队长: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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