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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部长安全生产责任状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21日

岗位(职务)名称:部长
所属部门:地测部
资质/资格:具有煤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备采掘专业知识,从事过安全管理相关培训,并取得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熟悉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职责范围:地测部部长(兼技术部长)是煤矿生产过程中采、掘技术管理、地质与测量管理、防治水管理的具体负责人,主持生产技术、地测技术工作。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行政管理上由生产副总工程师和生产副矿长管理,技术管理上由总工程师负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矿井采、掘技术管理,并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3.负责组织并实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提升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并收集和保存相关的培训教育记录。
4.负责组织并审查采掘工程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组织并审查工程设计并提出意见建议。
6.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查矿井中长期生产规划,并提出意见建议。
7.负责参与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采掘单位的隐患整改,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落实。
8.经常深入基层、井下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9.负责参加矿安全办公会等会议,提出矿加强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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