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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抓共管 扎实工作 促进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上新台阶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26日

各村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乡直各部门、广大干部群众:
我受观音乡人民政府乡长聂鹏的委托,就2011年观音乡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讲以下意见。
一、传达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3月29日,安居区人民政府在磨溪镇召开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场会。会议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张伟民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副区长、公安局黄元章,区直相关部门以及各乡镇乡镇长、分管道路交通的领导、安办主任、派出所所长。一是看现场,参观学习磨溪镇老木桠村道路的警示标识,隐患整治,磨溪镇交管办办公室阵地建设和资料归。二是召开会议。会上,磨溪镇、安监局、交通局、交警支队、农机局、领导先后发言,黄区长对2011年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布暑,张区长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强调。他要求各乡镇要建立建全交通安全管理机构,逗硬解决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必须做到5个到位:即职能职责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到位,4月安排的工作落实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督查追究到位。
二、认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
改革开放30以来,勤劳的观音人民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抢抓历史机遇,解放思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真抓实干,扑下身子抓发,观音经济迈上一个又一个新台阶,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特别是随着近几年经济快速发展,观音乡的农村道路建设速度明显加快,道路村村通,水泥路里程数呈几何倍数增长。截止2010年,观音乡内水泥路涉11个村30多公里,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人们的物质生活消费水平越来越高,以前人们不敢奢望的摩托车、小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据不完全统计,全乡摩托车有300多辆,各类农用机具、拖拉机、货车、客车、小汽车总计超过70辆。通过这些数据,说明我乡农村经济、村道路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我们更应清醒认识到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据区交通局、安监局统计,我区安全事故的80%来源于交通安全事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占交通安全事故的80%,摩托车事故占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60%。造成这些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村基础薄弱。有的村还未修水泥路,路况很差,有的村社尽管修了水泥路面,但由于修建资金短缺,路面修得较窄,普遍只修了2.5-3米,错车很困难,标识标志不齐,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二是群众安全意识不强。由于宣传和惩治不到位,个别群众不仅对保护自身安全的相关知识缺乏必要的掌握,而且少数当事人在农村道路安全整治过程中,有顶风作案,屡禁屡犯的现象时有发生,说明我们群众的安全意识不强。三是安全监管不力。非法违法行为猖獗,无证驾驶,超载超速,酒后驾驶,客货混载,黑车野的等行为长期得到治理,行业管理综合管理协调配合不足,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从保障群众安全,构建观音安全网,建设和谐平安观音的角度出发,我们更要花大力气认真解决这些问题。
三、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2011年1月16日,昌升市长在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主讲:“我 们一定要清醒地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事,如果一个人在工作中不知道做什么是最重要的事,你就没有脑袋,你就有问题了,你就会让组织不满意,政府不满意。我们作为政府工作干部,做再大的事,也没有比做安全生产工作的事大,人命关天,还有比这更大的事吗?”3月24日,在全市安全生产会上,他又说,“抓安全一定要用心,用情。如果不用心,那就是没有良心;如果不用情,那就是冷酷无情。”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9】19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1】2号)和《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遂安府办函【2011】36号)精神,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 乡实际,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观音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交管办),具体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乡长聂鹏任组长,潘剑、曾国强、余江华任副组长,陈兵、唐志、秦亮、李元喜、谭立云、陈洪、张旭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潘剑兼任办公室主任。交管办由潘剑兼主任,何奇龙、陈兵为副主任,成员有唐志、李平、杜波、杨辉、袁渊。各村村主任兼任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乡交管办开展工作。鼓励个体车主和从业驾驶员等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加强自主教育、管理和约束。
五、广泛宣传,树立遵纪守法的安全意识氛围
乡政府以“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活动”等为平台,充分利用广播、标语、专刊、手机短信和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安全意识。
六、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
按照“乡镇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着力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交管办、协管员、派出所等单位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责任,督促抓好落实。
乡政府: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组织开展责任范围内农村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指导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会,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共同抓好农村道路安全工作。
交管办:负责制定本乡县道以下(不含县道)道路、场镇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定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本行政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以村为单位的信息台帐,实行车辆、驾驶员户籍化管理;协调开展本辖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农村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监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帐,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在公安、交警等部门委托权限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纠工作,勘察处理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做好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处罚或证据收集上报工作;协助公安交警及农业部门办理机动车牌照、驾驶证等相关车管业务;做好“3.75”千瓦以上固定式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和检验工作;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等事故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道路标识、标牌的管理和维护。
行政村及交通协管员: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协助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协助乡政府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村民特别是车主和驾驶人员的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教育村民拒绝搭乘不安全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情节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劝阻,并向乡交管办举报。
派出所:发挥公安行政管理职能,协助乡交管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强制措施;配合乡交管办加强农村道路日常巡查管控;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赔偿调解处理;承担交警部门委托范围的行政执法等工作。
七、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责任机制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乡人民政府主管、乡交管办主抓、乡派出所协管、村民委员会配合的工作责任制,乡村两级要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形成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合力强大、监管处置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二)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由乡政府交管办、行政村、安全协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考核,实施逗硬奖惩。
(三)建立完善日常巡查机制
乡政府要落实领导带(值)班、“交管办”实行24小时值班的工作制度,由领导带领交管办工作人员,对重点路、重点段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巡逻管控,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整治交通安全隐患。
(四)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乡政府要定期组织召开由安办、派出所、财政、交通、农机、学校等单位参加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全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八、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考核
乡政府从2011 年起,将把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乡年度安全工作考核,严格考核和奖惩,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全年目标考核达标的村,每村奖励400元,对全年目标考核未达标的村,扣该村工作经费600元,对农村公路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含2人)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一年内发生1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村将实行“一票否决”。一年内发生2起较大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其当年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村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向乡政府述职。
九、对4月份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交管办于4月15日前完成各种制度上墙,做好交管办牌子,由何奇龙负责。(二)各村做好摩托车等各种车辆的摸排登记,派出所做好照像建档,由陈兵、杜波负责。(三)做好摩托车协会、客车协会的制度、人员的落实,由李平负责。(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建档,由何奇龙牵头,唐志负责。
同志们,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各部门、单位齐心协力抓落实,促进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上新台阶。


安居区观音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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