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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采石场安全现状评价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06月23日

 1 安全现状评价目的及依据

  1.1评价目的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检查矿山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找出矿山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产生危险、危害后果的主要原因。

  3、对矿井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固有的不安全因素、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和科学分析,同时预测其安全等级及可能造成的灾害与事故。

  4、提出消除、预防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及实现安全生产的对策及措施,为矿山的安全卫生设计、生产运行以及日常管理提供依据,并为上级主管部门实行安全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1.2评价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5.《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7.《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

  1.2.2指导性文件

  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第9号

  2.《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18号

  3.《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国家安监局令第19号

  4.《非煤矿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国家安全监管局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

  5.《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

  8.《山东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实施方案》(鲁安监发[2008]22号)

  9.《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

  10.《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7〕54号

  11.《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泰政发〔2007〕62号

  1.2.3主要标准、规范规程

  1.《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2.《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03

  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4.《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5083-1999

  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1985

  6.《矿山安全标志》 GB14161-1993

  7.《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1994

  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7

  9.其它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1.3评价范围

  本评价范围仅限于泰安市xx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现状所涉及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评价,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综合管理与事故预防四个方面。凡涉及本工程的环保等问题,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之内。

  1.4评价程序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可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选择评价方法,编制评价方案;第二阶段为实施评价阶段,对工程安全情况进行类比调查,运用合适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及定量分析,提出职业安全对策措施;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的编制阶段,主要是汇总第二阶段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综合分析提出结论与建议,完成生产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见下图所示。

  编写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送综合现状评价报告书

  签订本矿山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合同

  收集资料

  工程技术、自然条件资料

  同类矿山资料

  本矿山工程设计

  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安全技术与管理资料

  考察工程现场

  工程调研分析

  工程安全卫生分析

  实施评价

  评价方法选择

  确定工程危险、危害因素

  提出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

  事故后果分析

  工程危险危害性预先分析

  滑坡、跨落、爆破等评价

  得出综合评价结论

  2单位及矿山概况

  2.1单位概况

  泰安市xx建材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民营企业,注册资本 50万元,法定代表人谢松利。该公司专营砖瓦用页岩矿开采及页岩砖加工和营销。

  该公司现有从业人员30人,建立了以矿长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有专职安全人员1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挖掘机司机1人、装载机司机2人、金属焊接工1人)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该公司建立了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及制定了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矿山位置及范围

  泰安市xx建材有限公司页岩矿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崔家庄村南荒山上,距岱岳区徂徕镇6公里,矿区总占地面积为0.0686平方公里,矿山高度12.5米。

  2.3气象资料

  本区属于北温带,为四季分明的大陆气候。年平均气温13.4℃

  历年最高气温40.4℃,最低气温-21.4℃。年平均降水量795毫米,年最大降雨量1021.9毫米,降水集中于7-8月份。年主导风向为北风。 

  地震设防烈度6度。

  2.4矿区范围

  根据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岱岳区分局核发的“泰安岩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3709112009037120007298),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坐标圈定:

  坐标号:  x   y

  13998890.00   20528160.00

  23999000.00   201528265.00

  33999120.00   20528570.00

  43999000.00   20528530.00

  53998765.00   20528290.00

  63998750.00   20528180.00

  开采深度由+157.5m至+145m标高。

  2.4矿区特征

  2.4.1矿区地质

  本区大地构造位置位于中朝准地台鲁西断隆蒙山凸起北缘,地质构造较简单,出露地层见有下寒武系长清群朱砂洞组、镘头组、九龙群张夏组、崮山组、炒米店组三山子组、奥陶系马家沟组。第四系主要分布于基岩出露区的南北两侧。

  2.4.1.1地层

  1.寒武系朱砂洞组:

  岩性以深灰色泥晶岩为主,局部含燧石条带和结核,角度不整合于覆于前寒武系侵入岩体以上。

  2.镘头组

  以紫色页岩为主,间有灰黄色泥灰岩和具交错层理的粉细砂页岩,与下伏的朱砂洞整合接触。

  3.张夏组

  下部主要由灰色、深灰色后层灰岩、鲕状灰岩夹泥质带灰岩组成;中上部以浅灰色、深灰色藻凝块灰岩为主,夹鲕状灰岩和条带状、花斑状灰岩。该组厚140米,与上伏岗山组及下伏馒头组均呈整合接触。

  4.崮山组

  主要由竹叶状砾屑灰岩、薄层瘤状灰岩、黄绿色页岩组成,夹鲕粒灰岩及生物碎屑灰岩,厚17.0—44.7米。与上伏炒米店组整合接触。

  5.炒米店组

  以深灰色中厚层花斑状灰岩、薄层泥晶灰岩、灰紫色厚层竹叶灰岩和灰白色厚层藻礁灰岩为主,厚132.0—140.5米。

  6.三山子组

  以浅红色中厚层结晶白云岩、薄层泥质微晶白云岩、厚层结晶白云岩为主夹薄板状微晶白云岩、中薄层残余竹叶状白云岩。为一浅海相灰岩,泥灰岩、竹叶状灰岩和白云质灰岩。该层厚202—227米。

  7.马家沟组

  以灰岩和白云岩为主,自上而下分为东黄山段、本庵庄段、土峪段、五羊山段、八陡段。区域内出露东黄山段、本庵庄段、土峪段、五羊山段。主要岩性为灰—深灰色厚层微晶灰岩、灰色厚层云斑微晶灰岩、灰色中厚层泥晶灰岩、含燧石结核灰岩及黄灰色薄—中厚层微晶白云岩、泥晶白云岩。

  2.4.1.矿石结构、构造

   该组主要岩性为中厚层灰褐紫红色页岩,上部为淡褐色页岩,夹层薄层砂屑岩,细砂岩。为潮间一泥坪环境沉积物。矿体倾向北320°-330°倾角6°-8°。矿石为馒头组页岩,紫红色,叶片状-薄层构造。矿石化学成分稳定,是十分优良的建材工业原料。

  2.5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2.5.1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矿体大多裸露地表,露天开采比较有利。矿区开采技术条件属简单类型。

  开采时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2.5.2矿区水文地质

  在区域水文地质单元中,矿区位于单斜构造前缘,为岩溶地下水补给径流区,地貌上主要属剥蚀区,分布较多灰岩山丘,山体两侧均有冲沟发育,有利于大气降水的排泄。

  矿区地处丘陵区,区内地形坡度一般10-25°,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矿区内没有断层构造,风化层厚度一般在0.3m。区内水源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 由于地形坡度大,大气降水往往很快通过地表径流失,部分下渗补给风化裂隙水、第四系孔隙水,涌水量极小。并且矿体赋存于当地地貌最高部位。总之,在本矿体位于当地地下水位以上,地形、地貌上有利于自然排水,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未来采坑充水因素无地下水的涌入,只有大气降水汇入。

  2.6工程地质情况

  该矿区以往的地质工作程度较低,对于该矿床的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条件缺少详细资料。因此,在矿床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补充必要的地质工作,以便合理的调整开采方案。

  2.7 废石场

  采石场采出的页岩,全部用于粉碎后制造砖块,不设废石场。

  2.8矿山开采情况

  2.8.1 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

  本矿区开采范围亦有6个拐点,批准开采矿区面积0.0686km2,开采深度由+157.5米至+145米标高

  该矿设计生产规模为6万吨/年,矿山可采服务年限为9年。

  2.8.2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式

  由于该厂的矿石为页岩,相对其它矿石比较松软。根据页岩矿赋存条件、该厂不采用爆破方式开采,不凿岩、不放炮、也不使用爆炸物品。主要采用挖掘机、铲车自上而下,分层台阶式露天开采。

  2.8.3 台阶、最终边坡角度

  根据本矿矿床开采技术条件,露天采矿场构成要素如下:露天采矿场底部标高为+157.5m,顶部标高为+145m。台阶坡面角为60°,采场最终边坡角为50°。

  2.8.4开采工艺、主要设备、产品方案

  2.8.4.1开采工艺流程

  剥离-松动-铲装-运输-破碎-制砖

  2.8.4.2产品方案

  矿山开采的页岩矿石主要用于加工页岩空心砖,同时也可加工成页岩标准砖,其中部分矿石可直接销售于水泥厂,矿石无需分选。

  2.8.4.3开采工艺

  (1)采矿方法:露天开采方式

  (2)工艺方式:采矿选用挖掘机或推土机(辅以气动凿岩机组)选矿,矿石装运用自卸汽车或拖拉机进行。

  2.8.4.4主要采矿设备:

  (1)WY160型液压挖掘机1台;

  (2)TY-220型推土机1台;

  (3)YH-12型气动凿岩机组2台;

  (4)BJZ-3364型自卸汽车2台;

  (5)拖拉机2台。

  3 危险因素及有害因素分析

  3.1矿山危险因素分析

  3.1.1露天开采

  在凿眼过程中,如果人员、设备距离台阶边缘较近或是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使用安全绳会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如果钎杆质量不好会发生断钎伤人事故;如果下分层有人垂直作业,会造成落石落物伤人事故;岩层中粘土含量大,遇水固结低,易形成滑坡,边坡坡度大于岩石的自然安息角,而且节理发育,岩石破碎容易发生滑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1.2矿石运输

  在矿石装运过程中,人工破碎矿石、人工装车会造成砸伤、碰伤、扭伤、跌伤等事故。用大锤碎石块时如不带防护眼睛还会发生细石进入眼睛、伤害眼睛事故,转动设备无防护罩会造成人员绞伤事故,机动车辆超载运矿石也可能会发生从车上掉石伤人事故,道路不平或坡度太大时也容易造成翻车事故。

  3.1.4作业环境

  夏天工作人员在采石过程中,如果防暑降温措施不当,会造成人员中暑;冬天工作人员如保暖不好,会造成人员冻伤事故。

  3.2自然灾害危险因素分析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1)雷雨季节落雷;

  (2)龙卷风;

  (3)地震;

  (4)洪水。

  3.3矿山(烧砖)有害因素分析

  3.3.1矿山噪声

  潜孔钻机的噪声污染采矿中最严重的噪声危害,它具有声级高、频道宽的特点,排气噪声和钎杆振动是产生噪声的主要原因。

  3.3.2粉尘危害

  (1)矿山在凿岩、破碎时会产生大量粉尘,长期吸入矿尘能引起职业性的尘肺病。

  (2)轮窑在加煤烧制过程中轮窑顶部、出窑时窑洞中粉尘浓度较大,作业人员在此环境中易受到粉尘危害。

  3.3.3物体打击

  在矿山剥离和采矿、运输等工作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作业面浮石、爆破飞石伤害设备人员,铲装矿石时爆堆滚石或铲斗撒石伤人,搬运设备或零部件时砸伤人员、设备等原因造成事故。

  3.3.4车辆伤害

  (1)砖瓦厂在原料(泥土、煤渣)运输堆积、半成品及成品砖运输等过程中,各种车辆来往频繁。车辆的装载和驾驶、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等方面的缺陷均可能引发车辆伤害事故。

  (2)常见的车辆伤害事故有:车辆行驶中引起的挤压、撞车或倾翻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车辆行驶中碰撞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引起建构筑物倒塌、物体飞溅下落和挤压地面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产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安全知识的教育,无证驾驶,司机精力不集中,疲劳驾驶,以及运输设备和运输工具存在缺陷等。

  3.3.5机械伤害

  (1)电机、泵等设备的外露传动部分安全防护装置不健全或有缺陷,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易发生绞伤事故。

  (2)砖瓦厂在泥土破碎、运输、搅拌、挤压成型、截条、切条等过程中涉及到机械设备,某些设备的转动部件、移动部件等若缺乏良好的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有缺陷、操作错误等,均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若没有配备或正确穿戴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时,也可能造成机械伤害。

  3.3.6高处坠落

  设备设施上的高平台、防护栏、踢脚板等若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维护不及时,在平台上作业的人员极易发生坠落伤害事故。检修高处设备设施时,安全防护装置不健全或有缺陷,也易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3.3.7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1)一些电气装置缺少屏护往往造成触电,如闸刀开关或磁力启动器缺少护壳;电路的热元件没有隐蔽;高压电气设备没有遮拦等。

  (2)电气设备未有良好的接地,一旦设备漏电时人触及造成触电危害。

  (3)电线或电缆因绝缘磨损或腐蚀而损坏、也能造成人员触电危害。

  (4)电气维修保护不当,安全管理不严,非电工作业人员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违反操作规程,检修前不施行验电及悬挂标示牌制度,或电工日常作业时不穿绝缘鞋、选用安全用具不当(过期或不合格)极易发生触电事故。

  (5)由于防雷设施不良,雷电可摧毁房屋,劈裂树木,损坏电气设备和电力线路,而且可伤害人,雷击电流能迅速通过人体,立即使呼吸中枢麻痹,心室纤颤或心跳骤停,以致使脑组织及一些主要脏器受到严重损害,出现休克或突然死亡,雷击时产生的电火花,还可使人遭到烧伤。

  3.3.8火灾

  (1)露天矿山火灾主要为外因火灾,包括明火引燃的火灾;油料在运输、保管和使用时引起的火灾;机械作用引起的火灾;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和性能不良、短路和过负荷引起的火灾。雷击造成的火灾。

  (2)烧砖使用煤碳作燃料,煤碳有自燃的危险,同时遇高温、明火等可能引发火灾;砖坯制作时使用柴油,遇热、火花、明火易燃;晒坯时使用草帘等物,遇火花、明火易燃烧引发火灾事故。

  3.3.9容器爆炸

  矿山生产中使用的空压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当,造成压力过高或其它故障,可能发生压力容器物理爆炸事故。

  3.3.10高温危害

  在烧结时,轮窑加煤烧制、成品砖出窑过程中,温度较高,如轮窑保温密封不良会产生较强的热辐射,作业人员在此环境中易受到高温危害。

  3.3.11中毒窒息

  在加煤烧制砖瓦过程中,煤碳燃烧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二氧化硫等危害物质,现场的人员存在中毒窒息的危险。

  3.3.12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包括:指挥失误、操作失误、监护失误及其他失误等。

  4 预先危险性分析

  4.1方法介绍

  使用预先危险性分析(PHA),可以大体识别与系统有关的主要危险、危害;鉴别装置可能产生的危害原因;估计事故出现对系统的影响,还可以将已经识别的危险分级,并根据分析结果,进行下一步工作。

  1)预先危险性分析(PHA)步骤

  (1)对要进行分析的系统作基本情况的了解;

  (2)收集同类生产中发生过的情况资料,找出能够造成系统故障、物质损失和人员伤害的危险性;

  (3)根据经验、技术诊断等方法确定危险源;

  (4)识别危险转化条件,研究危险因素转变为事故的触发条件;

  (5)提出防范措施。

  2)预先危险性分析(PHA)一般采用表格的形式提交结果

预先危险性分析表格式

1系 统

2 制表单位

潜在危害

危险

因素

触发事件(1

发生事故的条件

触发事件(2

事故后果

防范措施

备注

3

4

5

6

7

8

9

10

  表中:

  1——所评价系统的名称

  2——制表人

  3——系统内可能发生的潜在危害种类

  4——造成危险、危害的因素

  5——产生危险、危害因素的原因

  6——酿成危害的条件

  7——产生条件的原因

  8——可能导致的后果

  9——防范措施

  10——危害等级

  11——为消除或控制危害可能采取的措施,其中包括对装置、人员、操作程序等几方面的考虑

  12——有关必要的说明

  4.2预先危险性分析

预先危险性分析

序号

主要危险源

事故类型

触发条件

危险性等级

 

1

台阶

坍塌

1)台阶坡度太陡

2)岩石节理发育、破碎

3)未随时清理浮石

 

2

工作台阶

高空坠落

1)人员、设备距离台阶边缘较近

2)工作过程中没有所安全绳

 

3

露天采场

车辆伤害

1)机动车辆超重运矿石,车上掉石伤人

2)道路不平或坡度太大造成翻车事故

 

 

4

 

露天采场

 

物体打击

1)下分层有人垂直作业,会造成落石伤人事故

2)人工破碎矿石、装车时造成砸伤、碰伤、扭伤、跌伤等事故

3)破碎石块时如不带防护眼睛溅起细石进入眼睛

 

 

5

 

露天采场

 

滑坡

1岩层中粘土含量大,遇水固结低

2边坡坡度大于岩石的自然安息角,而且节理发育

3)雨水大(山洪瀑发)

6

露天采场

破碎工段

机械伤害

1       由于人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       设备故障造成。

7

露天采场

高温低温

1)夏季高温暴晒作业时间过长有可能发生中暑。

2)冬季作业则可能发生冻伤。

8

电气单元

触电

1       未按照用电规程、操作规程等

2       无证人员以及违章操作等

  5 安全现状评价

  5.1评价方法的选择

  针对该项目的实际生产现状,本评价小组选择安全检查表评价法。

  5.2评价方法介绍

  安全检查表(Safety Check List简称 SCL)是系统安全工作的一种最简便、广泛应用的系统危险评价方法。评价时对照安全检查逐项检查得分,从而按得分值的多少评价出系统的安全等级。

  5.3安全检查表

序号

项目

评价内容

标准依据

分值

评估方法

得分

备注

技术

资料

10

1、具备相应资质的地堪部门提供的矿山地质报告及附图。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4

查阅资料

4

 

2、有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矿山开采设计方案及附图。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4

查阅资料

4

 

3、有能够反映本企业情况,能指导生产并及时填绘的各种图片。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

查阅资料

2

 

安全

机构

1、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

查阅资料

合格

 

2、各队、各组应设专(兼)职安全员。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现场检查

合格

 

安全

生产

管理

15

1、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能机构及各种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

查阅资料

合格

 

2、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档案。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5

查阅资料

4

基本

健全

3、有规范完善的作业规程和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5

查阅资料

2

不全

4、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带、使用。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2

现场检查

2

佩戴

5、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3

查阅资料

3

加入

安全

教育

培训

15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否经考核合格。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4

现场检查

4

有培训证

2、所有在职从业人员,每年都要接受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3

现场检查

0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4

现场检查

4

 

4、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的培训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2

查阅资料

0

无培训记录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2

查阅资料

0

 

事故

预防

10

1、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3

现场检查

3

建立

2、对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有登记、整改和处理的档案。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必须有切实可行的监控和预防措施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5

现场检查

5

 

3、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有检测、监控和防范措施,其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

2

现场检查

2

不涉及

采场

9

1、采石场必须按照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台阶开采。严禁不分段或从台阶下部掏采。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

现场检查

合格

 

2、露天矿山开采的阶段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和最终边坡角应符合要求。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

现场检查

合格

 

3、对边坡应进行定点定期观测,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应进行加固。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3

现场检查

3

 

4、采石场运输道路应符合规定要求。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3

现场检查

3

 

5、相邻采场之间应当设置大于30的隔离带。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3

现场检查

3

 

防排水系统

(2)

按设计要求建立排水系统,防止地表水、地下水渗透到采场。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2

现场检查

2

 

机电

(6)

1、露天矿有设备的供电电缆的敷设,必须符合要求,保持绝缘良好,不得与金属管(线)和导电材料接触,横过道路、铁路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3

现场检查

0

 

2、矿山电气设备、线路必须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并定期检查和检测。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3

现场检查

3

 

爆破

30

1、爆炸物品要有严格的管理、领用和清退登记制度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

现场检查

--

不涉及

2、爆破作业,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进行。爆破设计书应有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5

现场检查

--

不涉及

3、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使所有通路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内,爆破前必须有明确的警戒信号。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

现场检查

合格

不涉及

4、爆破时,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程要求。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

现场检查

合格

不涉及

5、爆破需设有人工掩体时,掩体应设在冲击波危险范围之外,其结构必须坚固严密,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和炮烟的危害。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5

现场检查

--

不涉及

6、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5

现场检查

--

不涉及

7、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危石、盲炮等现象,如果有应及时进行处理,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才准许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5

现场检查

--

不涉及

8、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

生产暂行规定》

 

10

现场检查

--

不涉及

排土场3

排土厂应符合标准要求,确保采场、工业场地、居民点、铁路、道路、耕种区、水域、隧洞等的安全。其距离应在设计中规定。

《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

3

现场检查

3

3

  5.4说明

矿山安全类型分类表

类型

概念

条件

A类矿山

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生产活动有安全保障。

得分率在90%以上

B类矿山

安全生产条件一般,能满足基本的安全生产活动。

得分率在80%89%之间

C类矿山

安全生产条件较差,不能完全保证安全生产活动,需要限期整改。

得分率在60%79%之间

D类矿山

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或未通过验收,需要责令停产整顿的矿山

得分率在60%以下

备注

1、表中带“*”号的面目为否决项;达不到“**”项目要求的归为D类矿山;达不到“*”号项目要求的归为C类矿山。

2、本表评价内容,采用百分制。

  5.5评价小结

  通过现场检查,并按安全检查表打分,否决项全部合格,得分为86对照上表得出该矿为B类矿山。

  6 存在问题与对策措施

  6.1存在的问题

  1、柴油罐无灭火器材;

  2、采石厂的各种操作规程不完善;

  3、采石场无安全警示标志;

  4、职工三级教育无培训纪录。

  6.2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为了提高矿山系统的安全性,使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项目组根据矿山生产现状评价的情况,依据有关的法规标准,针对本矿山存在的问题,对本项目提出如下的劳动安全对策措施。

  1、柴油罐应增加灭火器材;

  2、应进一步健全操作规程;

  3、采石场应增加安全警示标志;

  4、职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3安全对策措施

  6.3.1安全管理制度对策措施

  6.3.1.1规章制度对策措施

  (1)矿山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装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能机构及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档案。

  (4)建立健全各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带、使用。

  (6)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实行安全检查表和安全活动日制度。

  (7)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制度。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8)建立健全班组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9)爆炸物品要有严格的管理、领用和清退登记制度。

  (10)建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制度。

  (11)建立边坡管理、检查和观测预报制度。

  (12)建立设备维修制度。

  (13)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

  (14)建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设施的投入。

  (15)作业单位每年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一次有关采石场开采进度、安全措施、安全管理等情况的资料。

  6.3.1.2安全教育对策措施

  (1)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

  (2)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经安全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对职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知识,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职工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专门安全教育,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调换工种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后才能上岗。

  (6)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7)对参加劳动和参观、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8)对职工要进行事故自救、互救培训教育,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6.3.2 矿山安全对策措施

  为了加强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控制,提高矿山系统的安全性,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应采取行之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项目组根据矿山生产现况评价的情况,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对本项目提出如下的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供矿山企业在生产和安全管理中参考和执行。

  6.3.2.1采场安全生产对策措施

  (1)在距地面高度超过2m或坡度超过30度坡面上作业时,应当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安全绳应当拴在牢固地点,严禁多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

  (2)装车时禁止人员在装运设备下方作业。

  (3)入采石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从业人员必须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4)修建和及时维护行人上山道路,确保安全。

  (5)作业人员不得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悬空作业,在工人装运作业时,应当由专人监视,防止坡面落石。

  (6)严禁在同一坡面上双层或者多层同进作业。

  (7)凿眼、运输设备必须设置在工作平台的稳定范围内。

  6.3.2.2 预防边坡破坏对策措施

  (1)高陡坡开采,必须按设计进行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成开采。

  (2)边坡角度不大于55度,最终边坡角不得超过60度。

  (3)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m,采石场需要剥离的,剥离工作面应超前于开采工作面4m以上。

  (4)一个阶段采掘结束,均须及时清理平台上疏松岩土和坡面上的浮石,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5)应采取措施(挖排水沟、抽水等)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帮岩体的弱层裂缝或直接冲刷边坡。对个别危险地段要加固处理。

  (6)运输和行人的非工作帮,个别地段有滑落或坍塌征兆应采取护坡等安全措施.

  (7)采场必须有人行通道,并应设置安全标志和照明。危险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在危险区域内从事任何作业,严禁任何人员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

  6.3.3机械伤害及矿石运输的预防对策措施

  (1)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采、装、运设备,安全装置,刹车等必须可靠。

  (2)路基、坡度、转弯半径等必须按《厂矿道路设计规范》设计施工。

  (3)雨雪天气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和保持车距,路面结冰时严禁通行。

  (4)道路危险地段应设置警示标志。

  (5)装矿点要设计3%-5%的返坡和坚固的阻车器,阻车器的高度要大于卸矿设备最大轮胎直径的2/5,技术检验有效后方准使用。

  (6)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段外侧应设置坚固的护栏、挡车墙等。

  (7)驾驶室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准载人,禁止在运行中升降车斗,严禁人机带病作业。

  (8)双车道的路面宽度,要保证会车安全。弯道处会车视距不能满足时应分设车道。

  (9)严禁在装车时、在斜坡上无阻车装置时检查、维护拖拉机。

  (10)拆卸轮胎和轮胎充气,要先检查车轮压条和钢圈完好情况,如有缺损,应先放气后拆卸。

  (11)所有设备都要按要求定期保养、检修、检验:特别是挖掘、运输车辆。

  (12)机器转动部分要加护罩和隔栏。

  6.3.4其他伤害的预防对策措施

  (1)职工上班前以及班中不能喝酒。

  (2)上班前必须佩带好防护用品。

  (3)防尘系统完善,有定期测制度,各扬尘点实行喷雾洒水降尘。

  (4)进行湿式凿岩,接尘人员配戴防尘口罩。

  (5)破碎场所要设除尘设施。

  (6)从业作业人员必须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7)加注燃油、润滑油时,要注意防火,使用过的油纱和可燃性材料要妥善处理,要设置消防设备,备足消防材料。

  (8)生产人员要远离采场边缘,防止采空区上部滚石落下伤人。

  (9)通风净化:窑顶应全面通风,可设置一定的排风装置。

  (10)出窑时先把炉门打一段时间,待窑炉内废气散发后,再进入作业。

  7 评价结论

  通过对该矿山的职业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的评价法,对各危险因素进行了全面的定性定量分析;运用相关的规范和标准,通过现场勘察,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和措施。在对该单位全面分析与评价基础上,评价组认为该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较好,存在的问题已整改(见复查报告),经评价组成员复查后认为生产现状基本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要求,能满足基本的安全生产活动。

  评价结论:该矿山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现状可以接受。

  为了确保矿山的安全运行,防患于未然,建议该矿山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同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各项安全设施有效运行,进一步提高矿山的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本项目的评价时间为2009年4月28日,有效期为三年。在此时间内,由于泰安市xx建材有限公司擅自改、扩建或者出现安全管理水平下降、违反作业规程、安全投入减少等原因致使安全状况与评价时存在差距而造成安全事故由泰安市xx建材有限公司完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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