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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十宗罪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9月05日

 一宗罪:滋生腐败

  以安全评价名义进行敛财,评价机构与安监部门分赃;申请资质要贿赂,在某地开展业务要贿赂,做成项目要贿赂,评审报告要贿赂,安全检查要贿赂.已成行业潜规则。

  二宗罪:加重企业负担

  安全评价费用,招待费用,罚款,好处费,专家劳务费,而真正落实到位的安全专项基金又有几何。

  三宗罪:诱发安全事故

  企业无效的运作成本增加,为了获得利润,工人加班,设备超负荷运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隐藏其中,安全事故不期而至。

  四宗罪:违背价值规律

  企业的投入所换来的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一不能产生效益,二不能保证不出事故,三不能减轻处罚,至于到底能不能降低风险,只有天知道。

  五宗罪:不尊重科学

  想通过安全评价来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不大可能,安全评价作为一门技术学科,用它来规范不同行业的安全生产科学吗,无论大小一刀切有用吗。

  六宗罪:青年一代成炮灰

  投身于安全评价的青年一代,充当了政策畸形下的牺牲品,一旦政策纠正,必成炮灰。

  七宗罪:机构管理不规范

  安全评价机构遍地“开花”,凑足了人数,走走关系搞个资质,就可以挂牌营业了,真正名副其实的有几家。

  八宗罪:职业道德无从谈

  安全评价是否能够客观、公正的对评价项目进行评价呢,如果不能又有何职业道德可言呢。

  九宗罪:人员素质成诟病

  能够通过所谓的考试取证的大多是青年人(多数是没有好的工作和社会闲散人员),一没有太多的实践经验,二没有较扎实的技术功底,三自身的安全理论知识就知之甚少。试问这样的队伍素质能够不受人诟病吗。

  十宗罪:行业前景暗淡

  安全评价行业一无产业价值,二无市场定位,三无成熟的技术理论作支撑,四无良好的职业形象,五没有高素质的从业人员,六腐败猖獗,七服务对象极其反感,八产品质量无法保证,九仅靠政策支持,行政胁迫无法维系,十以上诸多问题不解决,行业前景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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