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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要“三防”

作者:钟山岩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3月05日

从今年开始,金华市全域推进垃圾分类。笔者认为,试点单位之一兰溪市云山街道云山社区总结的垃圾分类要做好“三防”贴合实际。

何谓“三防”?一是防畏难心理。有市民认为,家中垃圾本来一袋装、一袋扔即完事,一旦垃圾分类,则要分成若干袋,分也麻烦、拎也麻烦、倒也麻烦。二是防逆反情绪。这一情绪会导致抵制垃圾分类、异地抛垃圾、邮寄垃圾等现象出现。三是防纠纷案件。垃圾分类容易引发的纠纷可能有三:①是冒充别户人家放置垃圾引发争执;②是拒绝接受监管而发生抵触性争吵;③是责任追究主体之争。房东和暂住人在垃圾分类上应履行怎样的关联责任?

面对“三防”,基层干部必须做好教育、宣传、劝说、监督、批评等工作。面对畏难心理,要讲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为了子孙后代,垃圾分类要有“攻城不怕坚”的信心、决心、意志。防逆反情绪,则告诫个别市民,垃圾分类既是社会文明的一种刻度,也是考量市民文明素质的尺度,每个市民都必须有行动自觉。

至于纠纷案件的防范,社区干部要与责任区民警、辅警一道,首先建立住户结构档案图。对于其中的出租房,要求房东与暂住人签订垃圾分类的权利与义务协议,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和连带主体,共同把好垃圾分类关。其次,多安装一些探头,将科技手段运用于垃圾分类的监督、存证之中。最后,在教育、批评无望无效的情况下,依法严肃处罚个别垃圾分类的捣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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