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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区现场处置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1月07日

 1.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

  主要储存汽油、柴油等成品油。其油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可燃气体遇明火、高热、强氧化剂有引起燃烧的危险,若油蒸汽在积聚后浓度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火源极易发生爆炸事故。

  主要生产作业活动:油品储存、卸油、计量、检维修、清罐等。

  可能发生油品泄漏的设备和油气扩散的设备:油罐、管道、油罐车和通气管等。可能由于设备破损、密封损坏等、发生油品泄漏、油蒸汽散逸的现象,与空气混合产生爆炸性混合物。

  危险性分析详见下表:

 

事故风险事故诱因事故后果影响范围
类型程度
油品泄漏
  1. 油罐、管道腐蚀穿孔;
  2. 因地质灾害、恶劣气候条件等导致油罐沉降或上浮,油罐破坏;
  3. 违章驾驶导致罐车撞击破损;
  4. 液位仪故障、量尺不准、管理不到位导致溢油;
  5. 卸车软管破损或接管不牢;
  6. 人为破坏。
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
环境污染
 
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加油站及周边邻里
火灾爆炸
  1. 接地不良、静置时间不足,静电火花;
  2. 防雷设施失效;
  3. 电气设备不防爆或防爆措施失效;
  4. 清罐、检修、计量等违章操作;
  5. 操作井盖、铁制工具、罐车等撞击火花;
  6. 人为破坏。
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
环境污染
以加油站为中心,50m为半径的建筑物、设备及人员有受到危害的可能。距加油站50米处发现火灾,加油站汽油、柴油可能引燃着火。
数、质量事件一般
  1. 未仔细查看出库单,核对车号;
  2. 未确认来油规格、罐车计量总高、发油温度;
  3. 检查油罐车铅封;
  4. 油高、水高等计量失误;
  5. 未对卸车软管连接进行确认。
财产损失加油站
供油和承运单位
公司形象
车辆伤害一般
  1. 司机违章驾驶;
  2. 罐车故障;
  3. 车辆引导失误;
  4. 坡道溜车;
  5. 车道设置不合理;
  6. 夜间照度不足;
  7. 标识标线缺失。
人身伤害卸油作业人员
高处坠落一般
  1. 罐车计量违章操作,防护措施不到位;
  2. 通气口的阻火器、呼吸阀检查保养时,防护措施不到位。
人身伤害计量人员
 

 

  1.2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1)异常气味;

  (2)现场人员出现明令禁止的行为;

  (3)外来人员和车辆的异常情况;

  (4)加油机底部及周边有油污且来源不明;

  (5)出现违章作业现象;

  (6)出现火花、冒烟等;

  (7)其它异常情况。

  3.应急处置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由站内员工ABCD(员工代号,详见“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下同)负责实施,人员的分工除由总指挥指派外,可根据现场情况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按照应急工作原则(见综合预案)随机确定。

  3.2.1 卸油时跑冒油

  (1)应及时关闭油罐车卸油阀和停止加油作业,切断总电源,熄灭锅炉及加油站内一切火源,停止营业,并向站长(或值班主管)汇报;

  (2)疏散警戒组人员进行现场警戒,疏散人员和站内车辆,已熄火的车辆严禁重新启动,尽快推离现场;未熄火的车辆尽快驶离现场;

  (3)检查并消除附近的一切火源;在溢油处的上风向,布置消防器材;

  (4)跑冒油较少时,应用非化纤棉纱、毛巾或拖布等不产生静电的物品对现场的油品进行回收;跑冒油较多时,应用砂土等对跑冒油现场进行围挡,用加油站备用的专用回收工具进行必要的回收,禁止用铁制等易产生火花的器皿进行回收;回收的油品另行处理。回收后,要用沙土覆盖残留油面,待充分吸取残油后将沙土清除干净,必要时应将油浸地面砂土换掉,防止雨水冲刷污染周围环境或地下水源;

  (5)通知毗邻单位或居民,注意安全,防止造成(或扩大)危害;

  (6)检查所有井及附近的坑、沟、渠内是否有残油,若有残油应及时清理干净,并检查其它可能产生危害的区域是否有隐患存在;

  (7)计量确定跑、冒油损失,填写好记录和台帐。

  3.2.2 卸错油品造成混油

  (1)停止卸油,同时报告站长;

  (2)发生混油时,计量员应立即关闭罐车卸油阀;

  (3)当班领班立即组织员工封闭相应的加油机,在事故处理完毕前停止对外加油,并向站长汇报。

  (4)站长会同计量员、当班领班认真查明混油品种,立即对罐车、储油罐内的油品进行计量,计算出混油量,记账员按照相应价格计算出损失金额,如实填写相关记录、账簿。(5)站长会同相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

  (6)若不同标号的汽油相混,即降号处理;若柴油、汽油相混,应将混合油运出站外处理,按规定清洗设备、设施。储油罐、输油管线及加油机,经充分冲洗检测合格后,方可进油;进油后再次冲洗管线及加油机,确认油品质量合格后方可对外付油。

  3.2.3 油罐车火灾及爆炸

  首先切断加油站电源总开关,并指挥油罐车司机迅速将着火罐车驶离危险区域,到安全地带进行扑救。

  (1)由现场处置组成员使用灭火毯封住油罐口,使空气和火隔离将火扑灭,火势较猛时,则先用灭火器对准油罐口将大火扑灭,再用灭火毯覆盖油罐口。然后用水冷却油罐到常温,防止复燃。

  (2)由现场处置组长关闭油罐车卸油口阀门,使用灭火毯封住油罐计量口(卸油口)、油罐通气管。

  (3)当班加油员立即停止加油,疏散现场车辆及加油站内闲散人员,引导司机将车辆开到着火点上风头方向的百米以外。

  (4)立即奔赴加油站进出口处(由2人组成)视火情适当封堵道路,首先停止车辆进入加油站,并有效制止过往车辆通过,封闭加油站路段。

  (5)疏散周边群众,对附近住户或人群进行口头通告,要求立即远离着火点到100米以外的地方。

  (6)如人身沾上油火时,首先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或快速脱下衣服,将火扑灭。如实在来不及脱,应就地打滚,把火扑灭。现场人员应冷静的帮他脱下衣服,或用衣物棉被覆盖包裹救助。切记勿用衣物扫帚来回扑打,以免扩大着火范围,着火人也不要惊慌失措,乱跑乱跳、一则影响救助,二则火借风势易扩大着火面积。

  (7)预测火灾较大或发生爆炸,加油站自身无力处理时,现场最高指挥者拨打“119”报警电话,站长或当班领班(值班主管)应果断撤离灭火人员,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8)消防队赶赴现场后,我方应配合消防人员进行扑救,避免火灾扩大。

  3.2.4 物体及员工高空坠落伤人

  (1)对外联络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向站长或上级领导汇报。

  (2)如伤者出血,抢险员应迅速对出血部位,用急救包进行简单包扎止血;

  (3)如伤者伤情较重或怀疑有可能骨折时,应就地取材,利用木板、竹竿等制成简易担加,将伤者送往医院,如果没有可用材料的情况下,可将伤者受伤的上肢用绑带固定在身体一侧;将受伤的下肢与另一未受伤的下肢绑在一起,也可将受伤双腿用板条或木棍绑固在一起,千万不要随意搬动伤者,避免伤情加重。

  (4)如伤者昏迷或心跳停止,应尽快进行人工呼吸处理,待心脏复苏后,再按上述方法施救。如果伤者昏迷、胸闷或胸、腹疼痛应急速送医院,及时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因脑出血或内脏出血而造成人员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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