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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8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在发生加油站事件时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靠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和完善加油站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和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密切协作。各有关部门、救援队伍要服从全县的统一指挥,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整体救援力量,保证救援工作顺利实施。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在加油站发生重大生产伤亡事故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明确以救人、抢修截源、救火、防爆、防毒、抢运物资、疏散居民等救援重点,集中力量,优先保障。

(三)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发生加油站事件的企业,应立即组织应急队伍进行抢救,并做到边抢险边报告;全县统一组织临近的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并及时调动专业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三、加油站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指挥机构

为加强我县加油站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友谊县加油站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县政府主管安全工作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县公安局、经济贸易局、环保局、交通局、卫生局、驻县消防大队、公安交警大队、质量技术监督局、电业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友宝石油公司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安监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系电话:0469—5812961。

四、职责分工

(一)加油站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全面指挥加油站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2、适时批准应急预案的启动,宣布进入或终止紧急状态;

3、负责征用、统一调配抢险救援力量、物资、器材;

4、提出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召开例会,定期组织指挥演练。

(二)加油站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工作,贯彻执行指挥部的决定和命令;

2、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通知各有关单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处理应急救援事务;

3、监督有关部门和石油企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按照指挥部要求,适时发布事故公告,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对外公布,并及时形成事故报告上报;

5、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向指挥部提供全县加油站详细情况,检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模拟演练情况,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警戒、治安管理和交通疏散工作,迅速组织警力,疏散、撤离事故现场主导风向可能危及区域、爆炸半径内与救援无关的人员,预防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并对肇事者和相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3、交通局负责组织对抢险物资、器材、食品、药品的运输,并负责提供疏散人员的车辆。

4、县公安消防大队作为加油站事件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接到事故报警时要迅速出动到达事故现场,确定警戒区域,采取有力措施控制火灾、爆炸。

5、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事故发生区域的交通疏导、交通管制。

6、县环保局负责调查加油站事件造成的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对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使之符合国家标准,并统一发布事故污染报告。

7、县卫生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伤害医疗抢救方案的制定及确定,及时有效组织医疗救护。

8、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加油站事件有关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9、县电业局负责事故发生区域抢险供电的应急调度工作。

10、县民政局负责对事故发生区域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11、县财政局负责确保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的需要。

12、县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区域建筑物、公用设施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对建筑物、公用设施的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发生加油站事件后,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启动企业应急处置预案,向119、110报警求助,必要时向120求助,同时立即组织进行抢险,疏散现场人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事故单位除迅速做好上述工作外,应及时向加油站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警报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判断是否需要启动本预案,必要时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经同意后启动本预案,并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指挥部人员和各成员单位立即各就各位,赶赴事故现场。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调动运输车辆、救护人员。

(四)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保证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六、现场紧急处置措施

1、接通应急电源开关,切断电源总开关,关闭阀门。

2、用消防水枪远距离控制火势,无法控制时,撤离现场。

3、禁止任何车辆、人员进入加油站,疏散人群,指挥车辆撤离现场。

4、汽油易燃烧爆炸,企业应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控制液体流淌蔓延,消除所有火种,喷水冷却容器,防止事故扩大。

5、乙醇溶液是水溶性液体,易燃烧爆炸,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切断火源,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防止事故罐的液体外溢蔓延。喷水冷却容器,控制事故扩大。

七、救援标识

(一)事故区域警戒标识:黄色小旗红色字—“危险警戒。

(二)救援人员标识:黄色袖标红色字—“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员”“工作人员”。

(三)救援车辆标识:黄色小旗红色字—应急救援。

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评价和修改

组织进行预案的模拟演习来检验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正确性和有效性。通过演习,对预案进行检查,主要包括:

1、在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畅通;

2、指挥、组织、调动是否有力;

3、救援现场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是否可行;

4、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是否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通过演习和实践,综合分析评价,检验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使预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九、具体要求

(一)本预案是作为加油站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实施抢救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二)各企业必须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加油站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加油站事件抢险救援的义务,无条件服从抢险所需人力、物力、车辆调度,无条件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确保人、财、物及时调度与供应。

(四)事故救援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

(五)加油站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单位联络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指挥部办公室。

(六)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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