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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电缆火灾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4月12日

1 总则

1.1 为了应对电厂电缆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电厂各级人员对电缆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消除事故隐患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 高度重视电力生产企业单位电缆火灾事故的特点和危害,坚持长效预防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做好应对各油系统火灾事故的各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1.3 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防止发生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发电企业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1.4本预案原则上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电力生产企业单位发生电缆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5 本预案着重于应急处置原则和应急响应,其他应急预案工作参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执行。

2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电力生产企业的电缆层(间、隧道)的由于电缆长期过负荷、电缆绝缘老化和损伤、电缆接头缺陷、外界热源影响存在物理着火酿成火灾的可能。

电缆火灾事故会次生机组运行控制异常,殃及集控室、电子间等电厂的重点部位,极易衍生全厂停电事故;

电缆间、隧道等密闭场所发生火灾事故,通常由于通道狭窄,灭火施救难以展开;

电缆火灾事故可能同时伴有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1运行当班和各级应急救援人员在未危及到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坚守岗位,正确履行应急预案所赋的职责和执行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

3.2快速切断火灾所涉电缆的电源和封堵通往集控室、电子间等重要部位的通道和孔洞,阻止火灾蔓延和危及人身安全,减小事故损失。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组织机构

4.1.1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

总  指  挥:厂长(经理)

副 总 指 挥:生产副厂长(助理)

成      员:运行当班值长、运行、检修、燃料、策划、行政、安监、保卫等部门的负责人

各应急小组:现场设备隔离组、引导疏散组、安全保卫警戒组、灭火施救组(义务消防队)、救护后勤保障组

4.2 组织机构职责

4.2.1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职责

4.2.1.1发生电缆火灾事故时,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火势情况宣布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救援行动;当地方消防专业队伍进入现场应积极配合其共同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2.1.2 及时审视火灾现场施救进展情况,辨析火灾蔓延和产生次生事故的可能,调配应急救援资源,控制事态发展。

4.2.1.3 根据火灾按照三个渠道向上级公司和按照相关程序向上级机关、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4.2.1.4 待等确认火已扑灭并无复燃隐患,宣布应急救援行动中止。

4.2.1.5 组织进行收集事故现场相关资料,配合上级机关、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2.1.6 组织进行事故的善后工作。

4.2.1.7 定期组织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应急救援演练,并完善相关的应急预案和资源配置。

4.2.2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4.2.2.1 运行部:在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负责运行设备方式变动,隔离相关设备各动力源。

4.2.2.2检修、燃料、策划部:在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牵头实施现场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

4.2.2.3安监: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4.2.2.4 保卫:负责灭火、警戒、现场保卫、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2.2.5行政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对外联络及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4.2.3 各应急小组职责

4.2.3.1现场设备隔离组:熟悉电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位置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火灾事故所涉设备、系统和其动力源,并阶段性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和结果。

4.2.3.2 引导疏散组:熟悉电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火灾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并阶段性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和结果。

4.2.3.3 安全保卫警戒组:熟悉电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火灾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并阶段性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和结果。

4.2.3.4灭火施救组:熟悉电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各类火灾的施救方法、火灾所涉位置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不盲目行动,有序展开施救行动,并阶段性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和结果。

4.2.3.5 救护后勤保障组:熟悉电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救援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并阶段性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和结果。

5 预防与预警

5.1 危险源监控和预防

电力生产企业单位须完善各级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遵守《华能集团公司防止发生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关于“防止火灾事故”的有关规定,做好防止发生电缆火灾事故的各项组织和技术措施。

5.3 预警和接警

5.3.1 预警:

电力生产企业单位电缆任何不受控制的失火火情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现人应及时就近拨打“厂内火警”和“119”报警,并向运行当班值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火灾事故报警要点:

(1)火灾地点;

(2)火势情况;

(3)燃烧物和大约数量;

(4)火灾现场人员受困情况;

(5)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5.3.2 接警:

5.3.2.1 运行当班值长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发出“厂用警报”,启用呼叫系统通报火灾地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5.3.2.2 倘若火灾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

5.3.2.3 接警的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各机构成员应赶赴火灾现场,辨析火势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

5.3.2.4 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

6 应急通信:

职务及岗位办公室电话手机
厂长

生产副厂长

运行部负责人

检修部负责人

燃料部负责人

策划部负责人

行政部负责人

安监负责人

保卫负责人

厂值班室

医务室

7 应急处置和结束

7.1应急处置

7.1.1 应立即判明着火电缆的系统和走向,调整运行方式,并切断着火电缆的电源;

7. 1.2在电缆着火部位两侧设置阻火带,延缓和阻止火势发展;

7.1.3 进入火场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佩带正压式呼吸器或防毒面具,并避免触碰导电部位,防止中毒、窒息或触电;

7.1.4 进入电缆间、隧道等密闭场所火场的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两人一组,佩带正压式呼吸器,进入时间不宜过长,并充分预留撤回时间正压式呼吸器的供气量。

7.1.5 电缆着火优先使用干式灭火,电缆间、隧道用水灭火时,应确保排水系统正常。

7.1.6 电缆间、隧道电缆火灾灭火资源不足,导致一时扑灭,应急救援人员应撤出,关闭防火门,以使火焰窒息;

7.1.7灭火施救人员在灭火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防止烧伤或燃烧中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防止触电。

7.2 应急结束

火灾事故现场火势已扑灭,确认无复燃可能;各类已启动的次生事故应急预案均已结束;各投入的应急小组救援人员已全部撤回复命;由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8 应急物资保障

8.1 各企业的固定和移动消防设施按国家以及行业标准配置,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验,保证消防设施的性能完好。

8.2 其他通用救援物资(应急照明灯具、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罩、备用消防器材、医疗救护器材、应急车辆等)由本预案相关成员部门负责定点存放,并落实专人维护保养,保证应急状态时及时到位。

9 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企业培训部门每年制订培训计划,对本企业各类预案的相关人员进行危险辨识、疏散人员、灭火扑救、紧急医疗救护等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应急救援、协同配合能力。

9.2 演练

企业单位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对本预案的演练,检验本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10 附则

10.1 本预案报送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及上级公司和本企业备案。

10.2 维护和更新

10.2.1 本预案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以及本企业生产条件和组织体系变化组织修订更新。

10.2.2 本预案应根据应急预案演练、发生事故后的评估组织修订更新。

10.3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企业组织制定与解释。

10.4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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