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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伤害专项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5月01日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预防和减少有电作业和有电环境及雷击环境作业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化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经营活动范围内触电伤害(包括雷击)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目标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能迅速、就地、正确地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能及时地进行有效的自救和外部救援,并杜绝在救援过程中抢救人员被伤害和二次伤害,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

2 危害分析

2.1 触电事故

触电是施工单位常见的生产安全事故,也是施工企业五大人身伤亡事故之一。如果不能及时抢救会造成触电人员死亡或残疾。还可能伴生重大火灾,造成非常大的财产损失。从触电者的最终伤害程度来看,当触电者抢救及时、方法正确,触电者是极有可能获救的。

3 应急准备

3.1 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司触电伤害的应急管理工作。工程各项目部应急管理机构要明确将触电伤害的应急管理作为重要的管理职能。















3.2通讯保障

公司或工程项目部应有报警器或广播扩音器并有专人管理。应急值班室应设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手机不得关机,保持通讯畅通。

3.3队伍保障

公司和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应急抢险队,抢险队成员身体条件,救援技能应能满足需求,应经常组织培训和演练。

3.4 物资保障

除了常规的应急物资外,公司及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实际需要准备必要的触电事故抢险应急物资。

3.5 监视和测量

电路监测和测量要求详见下表:

电路监测和测量要求

序号监测                                                    内容监测点监测方法目标值监测频次
1支线架设架设处及临时变动处尺量、目测采用TN-S系统,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皮电线、防止漏电;线路通过道路要有可靠的保护;线路直接埋地。敷设深度不小于0.7m处,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每月一次
2照明施工现场、宿舍万能表、目测手持照明灯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危险场所使用24V安全电压、特别危险场合采用12V;照明线路及灯具距地面不能小于规定距离,严禁使用电炉;防止电线绝缘差、老化、破皮、漏电、严禁用碘钨灯取暧每周一次
3开关箱中性点接地配电箱、塔吊、脚手架等目测开关箱要符合一机一闸一保险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每周一次
4接地或接零手持及移动电动工具电阻测试仪严禁接地接零混接,PE线的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应分别设置于供配电系统的首端、中间、末端处,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每季度一次
5绝缘电阻值
绝缘电阻测试仪符合要求进场验收后半年一次

3.6预防措施

3.6.1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

1)施工用电必须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的内业管理资料。

2)建立健全符合施工生产实际的供电、用电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等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3)执行用电、检修、拆除工作票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电工工作时,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严禁无证无票人员动用电路及电路配套设施。

4)照明线路必须和施工线路分设,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行灯照明要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有限空间为导体材质或潮湿环境,必须使用12V安全电压。

5)电工巡视,要做详细记录。用电设备机械要检查其接地电阻,超过规定的要马上维修;电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设备损坏的要马上更换。

6)独立的配电系统要采用TN-S系统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7)用电线路不得乱放乱拉,应架空或埋地,埋地线路应使用铠装电缆,埋地深度为700mm,上部覆盖保护层;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米,埋地深度不小于500mm。

8)所有的用电机械,必须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配电方式;开关箱应设在1.5米处的位置,且做好防雨、防碰撞的措施。

9)在易燃易爆危化品存放、使用场所,要使用防爆器材;在雨中、水中作业,要选用防水器材。

10)在临近电力线路下方施工,要保持安全距离(距1kv线路不小于4米;距10kv线路不小于6米;距35-110kv线路不小于8米;距154-220kv线路不小于10米;距330-500kv线路不小于15米).不能保持安全距离施工时,必须通过增设屏障、遮拦、围栏、保护网等进行保护隔离,并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11)在较大建筑物、构筑物、钢结构框架施工,或使用塔吊、室外电梯等较大的机械施工,应严格按设计或制作、安装使用规定,装设避雷装置并经常检验,使之保持在合格的状态。

3.6.2雷雨天气员工自我保护措施

1)总体原则:一是人体的位置尽量降低,以减少直接雷击的危险;二是人体与地面的接触部分如双脚要尽量靠近,与地面接触越小越好,以减少“跨步电压”。

2)在雷电交加时,感到皮肤刺痛或头发竖起,是雷电将至的先兆,应立即躲避。

3)如果身处树木、楼房等高大物体下,应该马上离开。如果来不及离开高大的物体,应该找些干燥的绝缘物放在地下,坐在上面。或者采用下蹲姿势,注意双脚并拢,双手合拢切勿放在地上。

4)远离铁栏杆及其他金属物体。并非直接的电击才足以致命。闪电击中导电体后,电能是在瞬间释放出来的,向两旁射出的电弧远达好几米。此外,炽热的电光使四周空气急剧膨胀,产生冲击波。这些冲击波发出的声音,就是雷声。若在近处听到,强大的声波可能震伤肺部,严重时可把人震死。

5)雷雨时如果身在空旷的地方,应该马上蹲在地上,这样可减少遭雷击的危险。不要用手撑地,应双手抱膝,胸口紧贴膝盖,尽量低头。

6)空旷地带、孤树和孤立草棚等应该回避,因为它们易遭雷击。

7)雷电期间应尽量回避未安装避雷设备的高大物体,如在建筑物顶部、高塔、大吊车等制高点上。

8)正在驾车,应留在车内。车壳是金属的,因屏蔽作用,就算闪电击中汽车,也不会伤人,因此,车厢是躲避雷击的理想地方。但是雷电期间最好不要骑马、骑自行车、骑摩托车和开敞篷车、拖拉机。

9)如在屋内,应把电视的户外天线插头和电源插头拔掉。不要靠近窗口,尽可能远离电灯、电线、电话线等引入线,在没有装避雷装置的建筑内则要避开钢柱、自来水管和暖气管道,以防雷电电流经它们窜入人体。此外,室内如人员较多,相互间应相隔几米为好。如在户外,穿橡胶底的鞋或长靴有保护作用,但也不是完全保险。

10)紧闭门窗,防止侧击雷和球雷侵入。

11)不要靠近高压设备或在高低压线路下方行走。

4  应急教育培训与演练

4.1职工教育

对职工应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在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应进行用电安全知识、单位安全用电有关制度、触电事故自救和互救基本知识的教育。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或施工人员变动较大时,施工现场应对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进行技术交底。

4.2培训与演练

公司、各施工项目部每年对应急人员进行一次培训与演练,不足一年的项目也要组织一次培训与演练。

培训内容可包括: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触电者护理的方法,抢救方法,应急预案的学习。

演练内容可包括:内部报警演练,人工呼吸等救护技能的演练。

4.3 演练总结

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整理上报企业应急办公室,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时,要充分考虑各个演练报告的内容。

5 应急响应

5.2 应急报警

5.2.1事故第一目击人或监督巡视员近距离时用喊话的方式;较远时使用对讲机或手机向单位应急值班室、应急办公室报警。值班人员接警后向上级应急负责人报告。

5.2.2 特别紧急情况下,如已经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现场人员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同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警求援。

5.2.3 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应急指挥长用报警电话或手机向当地110、120、119等报警。

5.2.4 对外报警的同时,立即组织现场救护,采取一切必要救援措施,尽可能降低和减少事故损失,不让事态进一步扩大。

5.3 触电事故应急措施

5.3.1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脱离方法如下:

1)高压触电脱离方法:

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使触电者带电的线路上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使用绝缘棒)等方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触电者未脱离高压电源前,现场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触及伤员。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保证自己免受电击。

2)低压触电脱离方法:

低压设备触电,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子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祼露身体;也可用绝缘手套或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物体上或干木板上,自身绝缘后进行救护。为使触电者脱离导电体,最好用一只手进行。

3)杆塔触电脱离方法:

高、低压杆塔上作业发生触电,应迅速切断线路电源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对低压带电线路,由救护人员立即登杆至能确保自己安全的位置,系好自己的安全带后,用带绝缘柄钢丝钳、干燥的绝缘体将触电者拉离电源。在完成上述措施后,应立即用绳索迅速将伤员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台上。解脱电源后,可能会造成高处坠落而再次伤害的,要迅速采取地面拉网、垫软物等预防措施。

4)落地带电导线触电脱离方法:

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的带电高压导线,在未明确线路是否有电,救护人员在做好安全措施(如穿好绝缘靴、戴好绝缘手套)后,才能用绝缘棒拨离带电导线。应将现场人员疏散到以导线落地点为圆心8米为半径的范围以外,以防跨步电压伤人。

5.3.2发现者应即时向周围喊话或用手机向项目部应急办公室报警,明确事故地点、时间、受伤程度和人数;应急指挥长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停电范围,下达停电指令。

5.3.3根据受伤程度,决定采用合适的救治方法,同时用电话等快捷方式向当地的120医疗救护中心求救,并派人等候在交叉路口处,指引救护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尽早由医务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现场抢救。

5.3.4抢救方法如下:

1)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仰面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使其站立或走动。

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醒者,应就地仰面平躺,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断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3)触电后又摔伤的伤员,应就地仰面平躺,保持脊柱在伸直状态,不得弯曲;如需搬运,应用硬模板使其仰面平躺,使伤员身体处于平直状态,避免脊椎受伤。

4)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a.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手指轻试一测(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b.若看、听、试结果,即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则可判定为呼吸、心跳停止。

5)心肺复苏法:触电伤员的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中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进行抢救。三项基本措施:

a.通畅气道:

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应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并迅速用一个手指或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颏法。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严禁用枕头或其它物品垫在伤员的头下。头部抬高前倾,会加重气道的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心脏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头上的手指,捏住伤员的鼻翼,在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s~5s。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进行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嘴唇紧闭,防止漏气。

c.胸外按压:

正确的按压位置是保证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确定正确按压位置的步骤如下:

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另一只手的掌根紧贴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的按压位置。

正确按压姿势是达到胸外按压效果的基本保证;正确的按压姿势如下: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站立或跪在伤员一侧肩旁,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cm~5cm(儿童和瘦弱者酌减)。

按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按压必须有效,其标志是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到颈动脉搏动。

操作频率如下: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80次/min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反复进行。

5.3.5 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1)按压吹气1min后(相当于单人抢救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s~7s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2) 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s时间吹气1次(即12次/min)。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5.3.6 抢救过程中伤员的移动与转院

1)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实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s。

2)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往医院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法抢救。

3)应创造条件,用塑料袋装入砸碎了的冰屑做成帽状包绕在伤员头部,露出眼睛。使脑部温度降低,争取心脑完全复苏。

5.3.7 伤员好转后的处理

1)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2)初期恢复后,伤员可能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3)现场抢救用药:现场触电抢救,对采用肾上腺素等药物治疗应持慎重态度。如没有必要的诊断设备和条件及足够的把握,不得乱用。在医院内抢救触电者时,由医务人员经医疗仪器设备诊断后,根据诊断结果再决定是否采用。

5.3.8 因电危害造成现场火灾时,要按照电着火的救火规定执行。

5.4 雷电事故应急措施

5.4.1 信息收集和事故初步评价:

1)保持通讯畅通,信息及时沟通,随时掌握灾情发展状况;

2)确定雷电事故种类、部位和范围;

3)确定人员伤害情况;

4)掌握天气变化情况(电话咨询、气象预报);

5)确定现有资源是否满足救援需要(人力、物资和设备),是否需要外援;

6)根据上述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行动。

5.4.2 伤员“假死”状态的抢救措施

1)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雷击后进行人工呼吸的时间越早,对伤者的身体恢复越好。应尽早争取在4min内以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让心脏恢复跳动。

2)对伤者进行心脏按摩。并迅速通知医院进行抢救处理。如果遇到一群人被闪电击中,应先抢救那些无法发出声息的伤者,再抢救那些会发出呻吟的伤者。

3)如果伤者遭受雷击后引起衣服着火,切勿因惊慌而奔跑,此时应马上让伤者躺下,以使火焰不至烧伤面部,并往伤者身上泼水,可在地上翻滚以扑灭火焰,或趴在有水的洼地、池中熄灭火焰或者用厚外衣、毯子等把伤者裹住隔绝空气,以扑灭火焰。

4)如果触电者昏迷,应把他安置成卧式,使他保持温暖、舒适,并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5)雷电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6)对伤者进行急救的同时,与医院联系,及时转送。

5.5 避免二次伤害的措施

5.5.1 未切断电源时抢救人员切勿直接接触电击者,否则会造成救护人员的二次触电伤害。

5.5.2 人工给氧是触电急救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但正确施行才能达到急救效果。否则延误最佳抢救时机。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应急医疗救护组人员和应急抢险队人员掌握正确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法的培训和演练。在发生触电事故后能及时施救。

5.5.3 对触电伴随的火灾事故,要按火灾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减少人员的二次伤害和财产损失。

5.6 心理辅导

5.6.1 发现人员触电后,现场作业人员会比较慌乱,指挥员应镇定自若,有序展开应急处置,用个人的魅力感染大家,安抚周边人员,并给予疏导,可采取局部停工和局部人员疏散,同时需防止信息的误传,造成整个工地人员情绪波动。对疏散现场作业人员应派专人陪同他们,做好他们的心理辅导工作,舒缓他们的紧张状态。

5.6.2对伤者在现场的亲属要有专人陪护,要做好心理抚慰工作,避免情绪激动,大哭打闹,影响救援人员的抢险救援工作,并使伤者情绪产生波动,不利于救治的开展。

5.6.3初期恢复后,伤员可能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可以让与伤员关系较好的人或亲属在旁边进行抚慰,使伤员充满信心。

5.6.4如触电者死亡,则要对死者关系较好的人员进行心理辅导,或劝其休息一段时间再上班;对直系亲属,除进行心理辅导外,应想办法调出该施工现场,避免处境生情,造成其他的伤害。

5.6.5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会对现场作业人员使用电动工具及照明设施设备带来畏难和恐惧心理,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展开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对所有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进行测试验收。增强作业人员对临时用电系统和设备安全性的信心。

6 应急终止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作业区域内配电线路、供电设施、漏电保护和接地接零设施等用电场所全面检查。损坏的电气线路或电器设备已经修复;触电事故后产生的安全险情已全部消除;事故原因已查明;责任人员已处理;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已落实;监控手段已落实到位;负伤人员已得到医院救治;并经有关人员自检合格,经安全主管部门确认;由同级响应级别的应急办公室提出,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批准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

7 附则

7.1  本预案由公司质量安全部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7.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预防和减少有电作业和有电环境及雷击环境作业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化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经营活动范围内触电伤害(包括雷击)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目标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能迅速、就地、正确地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能及时地进行有效的自救和外部救援,并杜绝在救援过程中抢救人员被伤害和二次伤害,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

2 危害分析

2.1 触电事故

触电是施工单位常见的生产安全事故,也是施工企业五大人身伤亡事故之一。如果不能及时抢救会造成触电人员死亡或残疾。还可能伴生重大火灾,造成非常大的财产损失。从触电者的最终伤害程度来看,当触电者抢救及时、方法正确,触电者是极有可能获救的。

3 应急准备

3.1 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司触电伤害的应急管理工作。工程各项目部应急管理机构要明确将触电伤害的应急管理作为重要的管理职能。















3.2通讯保障

公司或工程项目部应有报警器或广播扩音器并有专人管理。应急值班室应设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手机不得关机,保持通讯畅通。

3.3队伍保障

公司和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应急抢险队,抢险队成员身体条件,救援技能应能满足需求,应经常组织培训和演练。

3.4 物资保障

除了常规的应急物资外,公司及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实际需要准备必要的触电事故抢险应急物资。

3.5 监视和测量

电路监测和测量要求详见下表:

电路监测和测量要求

序号监测                                                                内容监测点监测方法目标值监测频次
1支线架设架设处及临时变动处尺量、目测采用TN-S系统,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皮电线、防止漏电;线路通过道路要有可靠的保护;线路直接埋地。敷设深度不小于0.7m处,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每月一次
2照明施工现场、宿舍万能表、目测手持照明灯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危险场所使用24V安全电压、特别危险场合采用12V;照明线路及灯具距地面不能小于规定距离,严禁使用电炉;防止电线绝缘差、老化、破皮、漏电、严禁用碘钨灯取暧每周一次
3开关箱中性点接地配电箱、塔吊、脚手架等目测开关箱要符合一机一闸一保险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每周一次
4接地或接零手持及移动电动工具电阻测试仪严禁接地接零混接,PE线的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应分别设置于供配电系统的首端、中间、末端处,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每季度一次
5绝缘电阻值 绝缘电阻测试仪符合要求进场验收后半年一次

3.6预防措施

3.6.1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

1)施工用电必须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的内业管理资料。

2)建立健全符合施工生产实际的供电、用电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等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3)执行用电、检修、拆除工作票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电工工作时,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严禁无证无票人员动用电路及电路配套设施。

4)照明线路必须和施工线路分设,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行灯照明要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有限空间为导体材质或潮湿环境,必须使用12V安全电压。

5)电工巡视,要做详细记录。用电设备机械要检查其接地电阻,超过规定的要马上维修;电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设备损坏的要马上更换。

6)独立的配电系统要采用TN-S系统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7)用电线路不得乱放乱拉,应架空或埋地,埋地线路应使用铠装电缆,埋地深度为700mm,上部覆盖保护层;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米,埋地深度不小于500mm。

8)所有的用电机械,必须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配电方式;开关箱应设在1.5米处的位置,且做好防雨、防碰撞的措施。

9)在易燃易爆危化品存放、使用场所,要使用防爆器材;在雨中、水中作业,要选用防水器材。

10)在临近电力线路下方施工,要保持安全距离(距1kv线路不小于4米;距10kv线路不小于6米;距35-110kv线路不小于8米;距154-220kv线路不小于10米;距330-500kv线路不小于15米).不能保持安全距离施工时,必须通过增设屏障、遮拦、围栏、保护网等进行保护隔离,并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11)在较大建筑物、构筑物、钢结构框架施工,或使用塔吊、室外电梯等较大的机械施工,应严格按设计或制作、安装使用规定,装设避雷装置并经常检验,使之保持在合格的状态。

3.6.2雷雨天气员工自我保护措施

1)总体原则:一是人体的位置尽量降低,以减少直接雷击的危险;二是人体与地面的接触部分如双脚要尽量靠近,与地面接触越小越好,以减少“跨步电压”。

2)在雷电交加时,感到皮肤刺痛或头发竖起,是雷电将至的先兆,应立即躲避。

3)如果身处树木、楼房等高大物体下,应该马上离开。如果来不及离开高大的物体,应该找些干燥的绝缘物放在地下,坐在上面。或者采用下蹲姿势,注意双脚并拢,双手合拢切勿放在地上。

4)远离铁栏杆及其他金属物体。并非直接的电击才足以致命。闪电击中导电体后,电能是在瞬间释放出来的,向两旁射出的电弧远达好几米。此外,炽热的电光使四周空气急剧膨胀,产生冲击波。这些冲击波发出的声音,就是雷声。若在近处听到,强大的声波可能震伤肺部,严重时可把人震死。

5)雷雨时如果身在空旷的地方,应该马上蹲在地上,这样可减少遭雷击的危险。不要用手撑地,应双手抱膝,胸口紧贴膝盖,尽量低头。

6)空旷地带、孤树和孤立草棚等应该回避,因为它们易遭雷击。

7)雷电期间应尽量回避未安装避雷设备的高大物体,如在建筑物顶部、高塔、大吊车等制高点上。

8)正在驾车,应留在车内。车壳是金属的,因屏蔽作用,就算闪电击中汽车,也不会伤人,因此,车厢是躲避雷击的理想地方。但是雷电期间最好不要骑马、骑自行车、骑摩托车和开敞篷车、拖拉机。

9)如在屋内,应把电视的户外天线插头和电源插头拔掉。不要靠近窗口,尽可能远离电灯、电线、电话线等引入线,在没有装避雷装置的建筑内则要避开钢柱、自来水管和暖气管道,以防雷电电流经它们窜入人体。此外,室内如人员较多,相互间应相隔几米为好。如在户外,穿橡胶底的鞋或长靴有保护作用,但也不是完全保险。

10)紧闭门窗,防止侧击雷和球雷侵入。

11)不要靠近高压设备或在高低压线路下方行走。

4  应急教育培训与演练

4.1职工教育

对职工应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在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应进行用电安全知识、单位安全用电有关制度、触电事故自救和互救基本知识的教育。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或施工人员变动较大时,施工现场应对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进行技术交底。

4.2培训与演练

公司、各施工项目部每年对应急人员进行一次培训与演练,不足一年的项目也要组织一次培训与演练。

培训内容可包括: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触电者护理的方法,抢救方法,应急预案的学习。

演练内容可包括:内部报警演练,人工呼吸等救护技能的演练。

4.3 演练总结

演练结束后及时总结,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整理上报企业应急办公室,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时,要充分考虑各个演练报告的内容。

5 应急响应

5.2 应急报警

5.2.1事故第一目击人或监督巡视员近距离时用喊话的方式;较远时使用对讲机或手机向单位应急值班室、应急办公室报警。值班人员接警后向上级应急负责人报告。

5.2.2 特别紧急情况下,如已经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现场人员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同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警求援。

5.2.3 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应急指挥长用报警电话或手机向当地110、120、119等报警。

5.2.4 对外报警的同时,立即组织现场救护,采取一切必要救援措施,尽可能降低和减少事故损失,不让事态进一步扩大。

5.3 触电事故应急措施

5.3.1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脱离方法如下:

1)高压触电脱离方法:

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使触电者带电的线路上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使用绝缘棒)等方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触电者未脱离高压电源前,现场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触及伤员。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保证自己免受电击。

2)低压触电脱离方法:

低压设备触电,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子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祼露身体;也可用绝缘手套或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物体上或干木板上,自身绝缘后进行救护。为使触电者脱离导电体,最好用一只手进行。

3)杆塔触电脱离方法:

高、低压杆塔上作业发生触电,应迅速切断线路电源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对低压带电线路,由救护人员立即登杆至能确保自己安全的位置,系好自己的安全带后,用带绝缘柄钢丝钳、干燥的绝缘体将触电者拉离电源。在完成上述措施后,应立即用绳索迅速将伤员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台上。解脱电源后,可能会造成高处坠落而再次伤害的,要迅速采取地面拉网、垫软物等预防措施。

4)落地带电导线触电脱离方法:

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的带电高压导线,在未明确线路是否有电,救护人员在做好安全措施(如穿好绝缘靴、戴好绝缘手套)后,才能用绝缘棒拨离带电导线。应将现场人员疏散到以导线落地点为圆心8米为半径的范围以外,以防跨步电压伤人。

5.3.2发现者应即时向周围喊话或用手机向项目部应急办公室报警,明确事故地点、时间、受伤程度和人数;应急指挥长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停电范围,下达停电指令。

5.3.3根据受伤程度,决定采用合适的救治方法,同时用电话等快捷方式向当地的120医疗救护中心求救,并派人等候在交叉路口处,指引救护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尽早由医务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现场抢救。

5.3.4抢救方法如下:

1)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仰面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使其站立或走动。

2)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醒者,应就地仰面平躺,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断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3)触电后又摔伤的伤员,应就地仰面平躺,保持脊柱在伸直状态,不得弯曲;如需搬运,应用硬模板使其仰面平躺,使伤员身体处于平直状态,避免脊椎受伤。

4)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a.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手指轻试一测(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b.若看、听、试结果,即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则可判定为呼吸、心跳停止。

5)心肺复苏法:触电伤员的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中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进行抢救。三项基本措施:

a.通畅气道:

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应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并迅速用一个手指或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颏法。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严禁用枕头或其它物品垫在伤员的头下。头部抬高前倾,会加重气道的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心脏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头上的手指,捏住伤员的鼻翼,在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s~5s。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进行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嘴唇紧闭,防止漏气。

c.胸外按压:

正确的按压位置是保证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确定正确按压位置的步骤如下:

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另一只手的掌根紧贴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的按压位置。

正确按压姿势是达到胸外按压效果的基本保证;正确的按压姿势如下: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站立或跪在伤员一侧肩旁,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cm~5cm(儿童和瘦弱者酌减)。

按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按压必须有效,其标志是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到颈动脉搏动。

操作频率如下: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80次/min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反复进行。

5.3.5 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1)按压吹气1min后(相当于单人抢救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s~7s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2) 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s时间吹气1次(即12次/min)。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5.3.6 抢救过程中伤员的移动与转院

1)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实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s。

2)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往医院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法抢救。

3)应创造条件,用塑料袋装入砸碎了的冰屑做成帽状包绕在伤员头部,露出眼睛。使脑部温度降低,争取心脑完全复苏。

5.3.7 伤员好转后的处理

1)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2)初期恢复后,伤员可能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3)现场抢救用药:现场触电抢救,对采用肾上腺素等药物治疗应持慎重态度。如没有必要的诊断设备和条件及足够的把握,不得乱用。在医院内抢救触电者时,由医务人员经医疗仪器设备诊断后,根据诊断结果再决定是否采用。

5.3.8 因电危害造成现场火灾时,要按照电着火的救火规定执行。

5.4 雷电事故应急措施

5.4.1 信息收集和事故初步评价:

1)保持通讯畅通,信息及时沟通,随时掌握灾情发展状况;

2)确定雷电事故种类、部位和范围;

3)确定人员伤害情况;

4)掌握天气变化情况(电话咨询、气象预报);

5)确定现有资源是否满足救援需要(人力、物资和设备),是否需要外援;

6)根据上述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行动。

5.4.2 伤员“假死”状态的抢救措施

1)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雷击后进行人工呼吸的时间越早,对伤者的身体恢复越好。应尽早争取在4min内以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让心脏恢复跳动。

2)对伤者进行心脏按摩。并迅速通知医院进行抢救处理。如果遇到一群人被闪电击中,应先抢救那些无法发出声息的伤者,再抢救那些会发出呻吟的伤者。

3)如果伤者遭受雷击后引起衣服着火,切勿因惊慌而奔跑,此时应马上让伤者躺下,以使火焰不至烧伤面部,并往伤者身上泼水,可在地上翻滚以扑灭火焰,或趴在有水的洼地、池中熄灭火焰或者用厚外衣、毯子等把伤者裹住隔绝空气,以扑灭火焰。

4)如果触电者昏迷,应把他安置成卧式,使他保持温暖、舒适,并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5)雷电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6)对伤者进行急救的同时,与医院联系,及时转送。

5.5 避免二次伤害的措施

5.5.1 未切断电源时抢救人员切勿直接接触电击者,否则会造成救护人员的二次触电伤害。

5.5.2 人工给氧是触电急救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但正确施行才能达到急救效果。否则延误最佳抢救时机。日常工作中应加强应急医疗救护组人员和应急抢险队人员掌握正确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法的培训和演练。在发生触电事故后能及时施救。

5.5.3 对触电伴随的火灾事故,要按火灾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减少人员的二次伤害和财产损失。

5.6 心理辅导

5.6.1 发现人员触电后,现场作业人员会比较慌乱,指挥员应镇定自若,有序展开应急处置,用个人的魅力感染大家,安抚周边人员,并给予疏导,可采取局部停工和局部人员疏散,同时需防止信息的误传,造成整个工地人员情绪波动。对疏散现场作业人员应派专人陪同他们,做好他们的心理辅导工作,舒缓他们的紧张状态。

5.6.2对伤者在现场的亲属要有专人陪护,要做好心理抚慰工作,避免情绪激动,大哭打闹,影响救援人员的抢险救援工作,并使伤者情绪产生波动,不利于救治的开展。

5.6.3初期恢复后,伤员可能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可以让与伤员关系较好的人或亲属在旁边进行抚慰,使伤员充满信心。

5.6.4如触电者死亡,则要对死者关系较好的人员进行心理辅导,或劝其休息一段时间再上班;对直系亲属,除进行心理辅导外,应想办法调出该施工现场,避免处境生情,造成其他的伤害。

5.6.5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会对现场作业人员使用电动工具及照明设施设备带来畏难和恐惧心理,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展开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对所有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进行测试验收。增强作业人员对临时用电系统和设备安全性的信心。

6 应急终止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作业区域内配电线路、供电设施、漏电保护和接地接零设施等用电场所全面检查。损坏的电气线路或电器设备已经修复;触电事故后产生的安全险情已全部消除;事故原因已查明;责任人员已处理;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已落实;监控手段已落实到位;负伤人员已得到医院救治;并经有关人员自检合格,经安全主管部门确认;由同级响应级别的应急办公室提出,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批准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

7 附则

7.1  本预案由公司质量安全部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7.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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