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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行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1月19日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规范燃气行业范围内重特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阆中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以及《阆中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及规章,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经济局行政管理职能之对全市燃气行业行政执法重特大事故的应对工作。
  1、基本情况
  全市有天然气经营企业2家:阆中市天然气公司、阆中市柏垭天然气管理站。有液化气经营企业3家:阆中市新世纪液化气站、阆中市鸿运燃建有限责任公司、阆中市平安气站。
  天然气公司现有输配气站10座、储配站2座、CNG充气(加油)站2座、长输管线297.3千米、城区供气管线161千米、日供气量最高达12万立方米。
  柏垭天然气管理站是一个在柏垭镇辖区内经营天然气的集体企业,现发展用户3000多户,主管线有35千米,年供气量65立方米。
  阆中新世纪液化气站是一家以经营石油液化气为主的民营企业。该站有大型储气罐7个、容积250m3。有经过检验注册的小气罐6000只。年销售液化气700吨。
  阆中鸿运燃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有5个分公司的液化气经营企业。这5个分公司分别在千佛、二龙、宝马、河溪、思依。总计有大型储气罐15个,总容积197m3。有经过注册的小气罐5000只,年销售液化气221吨。阆中市平安气站是水观镇上一个经营液化气的个体户。有储气罐2个,容积50 m3。注册小气罐1000只,年销售液化气80吨。
  2、重特大事故的确定
  ①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②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事故,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
  (四)方针和原则
  1、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加强风险评估、物质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种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和局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组织协调下,全市燃气行业各企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企业、业主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和应急救援预案。
  二、指挥机构及相关职责
  (一)指挥机构
  局成立燃气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局长任指挥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和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副指挥长,局法规科、安全科科长及企业主要负责安全的领导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
    (二)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职责
  1、指挥长职责: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听取汇报、签发救援令、调集力量,亲临现场指挥救援。
  2、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做好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计划编制、预案演练、事故救援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三)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本局各种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计划编制、预案演练,并根据形势发展需要适时修订完善。
  2、及时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3、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生救援请求。
  4、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材料,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四)相关人员及各部门职责
  1、局主要领导亲临事故现场,听取汇报,研究对策,作出指示,调集力量。
  2、局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提出建议,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3、局安全资源科协助局领导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协调工作。
  4、各燃气企业依法对现有的输、配、储配、CNG站、长输管线、城镇主管线、城区供气管网、储气站液化气气罐用户和销售门市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予以及时制止和纠正,对违法行为要进行调查、取证。同时,要制定出本企业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协助实施经批准立案的案件。
  三、行业内各部门的应急响应分工
  1、全市发生天然气方面的事故,由市天然气公司启动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并及时上报。
  2、柏垭镇发生天然气方面的事故,由柏垭天然气管理站启动预案,组织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救援,并及时上报。
  3、全市乡镇及城区部分液化气罐用户和储气站发生事故的,由新世纪液化气站、鸿运燃建公司、平安气站根据各自的用户网点、销售范围分别启动预案,组织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行业内发生各类事故后,事故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别、伤亡、财产损失等相关信息报告局指挥中心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6221805)或安全科(联系电话:6222595)。事故单位、局相关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与重特大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物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五、事故处理程序
  事故发生后,局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处理事故作出决策。局级有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通知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骤
  1、成立事故现场指挥机构。
  2、调集、协调各方力量及时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二)救援工作内容
  1、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后,可根据不同情况设立综合协调、专业抢救、通讯联络、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处理善后等机构开展救治工作。
  2、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市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3、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一般安全事故由局安全科会同有关科室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重特大事故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上级或市级有关部门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4、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重特大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清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上级相关部门。
  六、局及行业支援力量及器材配置
  救援车辆1—2台,摄、照像器材一套、相关专业器材,由市天然气公司配备,行业内各燃气企业必须配齐常备的消防设施、设备、工具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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