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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2月31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避免事故扩大和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分局、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常见事故(事件)风险分类如下:

  产安全事故: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放炮事故、瓦斯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中毒事故、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15种。

  突发事件: 环境污染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其他突发事件6种。

  自然灾害:洪水、大雪、大风、滑坡、泥石流、森林草原火灾6种。

  事故(事件)等级划分: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以下的事故,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对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事故(事件);

  一般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事件)。

  1.4 应急预案体系

  1.4.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公司应对较大及以上事故(事件)的指导性文件。

  1.4.2公司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公司为应对某一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是贯彻综合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包括:

  ——《防洪渡汛应急预案》

  ——《突发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突发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突发大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突发大雪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突发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淹溺事故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放炮事故应急预案》

  ——《火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容器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中毒和窒息事故应急预案》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群体性疾病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国际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际工程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1.4.3分局综合应急预案

  1.4.4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

  1.4.5项目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应依据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和项目部工程施工特点,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5 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切实履行职能,将公众的利益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管理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集团公司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对突发事件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分级和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规范管理,提高素质。要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事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和设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指挥能力和综合能力。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集施工、设计、科研、投资、电力生产与销售于一体,主要涉及铁路、公路、市政、风电等领域。公司现有职工14000人,拥有大、中型施工设备6800多台(套)。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特点和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目前的主要危害有:

  自然灾害类:雨季容易发生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以及大风、大雪等极端天气带来的灾害,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灾害类: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发生物体打击、淹溺、火灾、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机械伤害、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坍塌、高处坠落、触电、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极大,容易造成人员及设备财产损失。

  公共卫生类:施工现场各营地人员密集,卫生条件差,容易发生大面积食物中毒或群体性疾病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类:因施工活动的影响,施工现场周边居民或施工人员之间可能发生打架等群体性事件;国外工程容易受到当地恐怖组织的袭击等。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设置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成立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是公司应急管理的最高决策和指挥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包括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和执行机构。

  领导机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通过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公司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办事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工作机构: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

  执行机构:各分局、项目部为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全面领导应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按照业务分工和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中担任组长,负责相关类别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各级组织机构组成如下:

  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书记、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

  成  员:公司副职、各二级单位、项目部、公司机关部门第一负责人

  应急救援办公室:总经理工作部

  较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分局长(施工局局长)、分局(施工局)党委书记

  成  员:分局(施工局)副职、项目部领导、公司机关相关部门第一负责人

  应急救援办公室:分局(施工局)安全管理部

  一般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分局长(施工局局长)

  副组长:分局(施工局)党委书记、主管安全和生产的副职

  成  员:项目部领导、项目机关部门第一负责人

  应急救援办公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

  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施工局局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安全总监、生产副经理

  成  员:项目部领导、项目机关部门第一负责人

  应急救援办公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a、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是处理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负责应急过程中的重要决策,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实施和应急过程中的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救援工作。

  b、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负责分析处理现场应急处置小组报送来的信息,为应急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动态信息;必要时,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发布经总经理批准的应急救援信息。

  c、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督促落实公司领导指示及有关决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紧急重要的情况,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做好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等工作。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建立现场监控制度。明确各级监控人员及其职责,制定监控频次、内容、记录和报警处理等工作要求,对重点部位、重要设备、重要工艺参数和重点岗位等实施有效监控,确保即时接收各类报警信号并及时做出处理。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4.2 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a)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总部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在4小时内向工程局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工作办公室报告。工程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向集团公司、四川省委、省政府相关报告。对后续处置情况也要及时报告。

  b)发生较大(Ⅲ级)突发事件后,要在及时向地方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在2小时内向工程局应急办公室报告。工程局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报告。

  c)发生一般(Ⅳ级)突发事件后,要在8小时内向工程局应急指挥中心或应急办公室以及相对应的主管部门报告。

  d)事故报告程序为: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值班室→现场负责人→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地方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部门和工程局应急管理办公室。

  e)事故信息报告格式及内容参见《工伤认定及事故统计办法》(局安监[2008]75号)中《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Ⅰ级(重、特大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由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总经理工作部)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较大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各二级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分局、施工局安全监督管理部)决定。各二级单位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Ⅲ级及以下(一般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由项目部应急救援办公室(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部)组织实施。

  5.2 响应程序

  a)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目部相关部门在按程序和时限报告的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境外发生突发事件后,项目部在控制事态的同时,及时向我国驻外领事馆报告,积极争取我国驻外机构的支持。

  b)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按照响应级别开展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该类突发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c)扩大应急

  因突发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它突发事件,目前采取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严峻的发展形势,需由多家专业应急机构同时参与处置工作的,先期负责处置工作的应急机构应及时向上一级应急办公室报告。上一级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态发展确定响应升级。

  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或者事态隐患将要波及周边地区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与当地救援机构联系,获得资源支持,同时向上级报告,确定响应升级。

  5.3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对较大及以上的突发事件要进行深入调查和评估,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情真相,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和责任追究等。

  6 信息发布

  为了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对外信息的发布工作。

  各单位发生突发事件后,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向有关方面或社会发布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形式可采用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发布信息需经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

  7 后期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相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突发事件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对此次应急救援过程进行细致、系统的评估,必要时,对现有预案进行修订和评审。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应急组织构成单位和人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公司应急工作相关人员联系电话见附件一)。地下工程等通讯信号弱或无通信信号的施工部位,要完善通信系统,保证施工范围内所有部位通信信号畅通。

  8.2 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工作部、安全监督管理部成立人力资源保障小组。人力资源部负责调度工程局内的各级、各专业的应急救援人员;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与地方政府、卫生机构、公安消防、武警部队的联系与协调;安全监督管理部负责与地方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环保部门的联系与协调。

  各单位、项目部应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和危险性分析,建立符合自身应急要求的兼职应急队伍,并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与地方政府、卫生机构、公安消防、刑警部队、环保部门等单位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制,发挥其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公司设备物资部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组。为确保救援工作的实效性,公司对系统内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和医护人员实行就地、就近调用和应急状态下优先使用的原则。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根据应急需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8.4 经费保障

  经费保障由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负责,设置应急保障的专项经费,并保证应急资金第一时间到位。

  各单位应根据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经费保障制度,安排必要的投入,为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

  8.5基本生活保障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为基本生活保障组,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各单位要做好受灾职工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受灾职工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8.6医疗卫生保障

  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与地方医疗卫生部门和工程局所属医疗卫生部门的联系与协调。

  设置卫生所(院)的施工项目要做好随时开展救援的各类准备,应配备必要的医药和医疗救援设备。

  没有设置卫生所(院)的项目要加强与地方医疗机构的联系与协作,要确保施工项目具备应急救援的医疗保障基本条件。

  职工医院要随时做好及时开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防护控制等卫生应急的工作准备,确保及时为受灾单位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医疗设备。必要时,动员社会医疗机构参与救援工作。

  8.7交通运输保障

  由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应急交通运输保障。

  各单位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和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8.8治安维护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保卫处负责应急治安保卫工作的联系与协调。

  各单位保卫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严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治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秩序。

  8.9人员防护

  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负责应急突发事件的人员防护工作。

  各单位、项目部要建立与人口密度、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明确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能够得到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在救援工作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8.10科技保障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各单位也要成立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积极发挥企业技术等部门在安全领域的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健全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企业的安全科技水平。

  9 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将应急预案作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应急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9.2 演练

  结合生产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以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为主的单项应急演练,如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坍塌事故等;涉及氨泄漏的项目部,每年夏季前应组织以处置有毒化学品泄漏事故的整体演练;涉及高层楼宇的机关应组织开展以人员疏散为主要内容的整体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可邀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专家参加评估。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应急管理人员及参演人员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编制总结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a)演练背景信息,包括演练目标、地点、时间、气象条件等;

  b)参与演练的部门、组织和人员;

  c)演练计划和方案;

  d)演练评估情况;

  e)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f)明确改进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针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完善预案、改进应急设施设备,明确整改措施负责部门、人员、工作进度和整改费用等。

  10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 附则

  11.1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报送四川省安监局、四川省电监办、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等单位备案。

  公司各业务归口部门、各单位、项目部应将本部门、本单位总体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报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作好相关的预案衔接。

  11.2维护和更新

  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化及演练情况,各专业归口部门应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并组织评审,保证应急预案的可持续性。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11.4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在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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