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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机舱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2月11日

  4.4 报警与报告

  4.4.1 报警

  (1)吉林龙源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当值值长报告,值长电话:0436-4792001。

  (2)报警人员首先通告本人姓名、岗位,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伤亡人数、受伤的性质,目前设备、设施、人员的状况,是否需要对设备、设施采取紧急措施,救护车等待的具体位置。

  (3)当值值长接到报警后,应了解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如报警人员报告内容不清楚,应及时询问准确,并对设备、设施的具体运行方式作出指示、调整,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及时联系医疗部门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领导。(附录1:内部应急人员信息表)

  4.4.2 报告

  (1)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的等级上报外部救援组织(附录2:外部救援机构信息表)。

  (2)报告时,首先通报单位名称,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伤亡人数、受伤的性质,目前设备、设施、人员的状况,是否需要对设备、设施采取紧急措施,救护车等待的具体位置、救护车需求数量等。

  4.5 应急响应

  4.5.1 指挥与控制

  (1)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当值值长汇报的情况,判断应急预案级别,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命令,启动本预案或应急总预案,同时启动最初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程序见附录3)。

  (2)启动应急预案命令一经发布,应急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工作期间应在5分钟内开展指挥调度工作,休息期间应在15分钟内开展指挥调度工作,各应急专业组相关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组织人员疏散,搜救失踪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3)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成员及时根据现场情况及发展趋势决定救援计划,并立即组织实施,及时将事故救援情况通报有关单位(相关单位电话见附录2)。

  (4)通榆县消防队有消防车三辆,响应时间为60分钟。

  (5)通榆县急救中心有急救车两辆,通榆县医院和通榆县中医院也可参加救治,响应时间为60分钟。

  4.5.2 初期扑救

  (1)当风电机组发生火灾时,运行人员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迅速采取灭火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利用火灾现场附

  近的灭火器进行扑救,并通知消防人员。

  有人在火灾现场工作,当火灾危及人员和设备安全时,立即安排相关抢救人员进行抢救;火灾现场无人工作,应隔离现场,不允许人员进入。

  (2)救火人员应配带正压消防空气呼吸器,以防中毒。

  (3)救援人员到达后,在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下,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立即投入救援工作。

  (3)明确火灾事故影响区域,确定火灾事故警戒范围

  a 救援组根据火灾程度划定警戒区域,并积极组织灭火工作。 b 救援组负责警戒区与安全地带衔接处警戒、看护,配合后勤组做好防火隔离措施,同时观察火势蔓延程度,每隔5分钟向公司有关部门汇报一次。

  c 救援组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禁止在有可能坍塌的地点停留。 d 救援组人员要观察好周围环境,如火势蔓延,要事先选择好人员撤离路线。

  e 警戒区内禁止私自进入。

  4.5.3 疏散与撤离

  (1)风机机舱火灾威胁人员生命安全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带,禁止在火灾地点下风口停留。依据可能发生的危害程度、伤害破坏半径,应急指挥部在应急过程中明确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

  (2) 事故现场人员撤离,按规定的安全路线撤出。

  4.5.4 搜寻与营救

  (1)撤出的各抢险组以组为单位清点各自的人数。

  (2)涉及到附近非事故现场人员时,应派联络组指定人员分头 进行通知紧急搜索、疏散。

  (3)坚持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后,首先要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4)对暂时无法送往医院救治的伤员应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救援,紧急救护要争分夺秒,就地抢救,动作迅速、果断,方法正确、有效。

  (5)要认真观察伤员全身情况,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转移到安全地点用“人工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以支持呼吸和循环,不得间断抢救,在医务人员未到达前,决不放弃抢救。不能擅自判定伤员死亡,放弃抢救。伤员的死亡诊断只能由医生做出。

  (6)心肺复苏法抢救的原则是:正确地按照“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进行就地抢救。

  4.5.5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1)应急人员必须穿绝缘靴、隔热服,戴绝缘手套、正压式防毒面具。

  (2)润滑油、绝缘油系统发生大量漏泄,应急人员必须穿防滑工作鞋,以防地面油滑而摔伤。

  4.5.6 现场保护

  (1)应将火灾事故发生场所用安全警戒绳围起,以免无关人员

  进入;确定安全警戒区,并将火灾事故发生地周围进行封闭,防止火灾事故扩大。安全警戒区设置临时围栏、禁止通行、请绕行等警示标志。

  (2)应将火灾事故发生地周围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对阻碍消防车通行的临时车辆(如放置在路边的自行车、摩托车等)进行清理,以保证火灾事故现场道路畅通。

  (3)派专人指挥或引导消防车辆到达现场指定地点。

  4.5.7 现场事态监测与评估

  (1)救援组及时检查和监测火灾现场,根据检查监测结果评估火灾事故的损失和发展趋势,并将结果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2)当本公司各应急小组无法独立完成监测任务时,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向通榆县环保局及吉林省电力监督监测中心请求增援。

  4.6 应急终止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为决定终止事故应急预案、恢复正常的负责人。

  (2)在应急救援行动已经有效控制了风机机舱火灾事故,现场已无火情时,可以终止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3)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下达终止事故应急预案命令给现场应急 指挥部,然后再传达给应急专业组。

  4.7 后期处置

  (1)事故原始资料收集;

  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各有关人员负责各项记录、信息的收集保存工作,事故追忆信息不得删除,打印材料妥善保管,安全监察人员做好监督。

  (2)事故调查

  a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b事故处理后应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分析设备、人员、管理等各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存在的隐患

,提出防范措施,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c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经济或行政处罚,吸取事故教训。

  d对事故发生、处理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事故应急处理总结报告,并报相应上级机关。

  4.8 应急保障

  4.8.1 制度保障

  (1)认真落实《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做好防火工作并做到万无一失。

  (2)落实好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建立防火组织体系,对重点防火部位落实责任人。

  (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员工防火理论和实际的培训,增强扑救能力。

  (4)各单位对消防设备、设施和消防器材,应进行定期检查,

  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汇报生技部和保卫部。

  (5)检查消防水压力、自动灭火装置,保证随时好用。

  (6)对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在交接班时认真交接,灭火器箱内禁止存放杂物。

  4.8.2 应急物资保障

  (1)火灾应急处理物资包括: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干砂、冲洗水管、铁锹、消防水桶、消防镐、消防带、正压式消防呼吸器等。

  (2)交接班时应对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自动灭火装置进行检查,班组定期检查试验根据风场防火制度所列规定执行。

  (3)发生火灾时可就近使用灭火器,不够用时,值长可向公司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申请调运其它场所的灭火器材。

  (4)外部救援力量可提供的救援种类、数量和应急响应时间 a通榆县消防大队:消防车三辆;消防人员20人;响应时间60分钟。

  b通榆县急救中心: 急救车两辆

  c医疗救治机构:通榆县医院、通榆县中医院

  4.9 培训和演练

  (1)风机机舱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此预案,以保证当发生风机机舱火灾事故时能迅速、果断的处理。

  (2)每年由安生部组织一次风机机舱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的反事故演习。

  (3)参加演习单位及人员为风机机舱火灾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组成人员及配合单位。

  (4)每次演习必须事先制定具体的方案。

  (5)演习结束及时进行点评,对演习中暴露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要认真进行总结。

  (6)演练程序见附录4。 4.10 预案管理

  (1)事故应急预案的更新、维护由公司安生部负责。 (2)在每年4月份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检查,确定是否更新、修订,如需要更新和修订,应将下列事项作为重点。

  a公司组织机构的变动; b组织或程序中重要人员的变动;

  c内外部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能力的变动; d生产设备、系统、工艺、操作条件的变化;

  e演练报告中提出的改进意见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3)更新和修订后的审批程序按原预案审批程序进行。 (4)对修编的应急预案内容各单位要组织学习,任何人禁止擅自更改紧急预案内容。

  4.11 附录

  4.11.1 附录1:内部应急人员信息表、外部机构信息 4.11.2 附录2:应急响应程序 4.11.3 附录3:演练程序

  附录1:

  内部应急人员信息表

  外部应急机构信息

  通榆县消防大队: 0119 07287026 07287826 通榆县急救中心: 0120

  通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局长 0436-7246428

  监察科 0436-7244321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总值班室:010—58682001 010—58682002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010—58683518 010—58683519 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安生部主任:010-66579875 010-66579852

  附录2:应急响应程序

 

  附录3:演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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