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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安全培训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03日

一、术语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指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江苏省、南京市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简称。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指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包括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393号)(以下称《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附件一”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作了具体规定;“附件二”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作了具体规定。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配备的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为了实现安全生产,针对建筑工程特点,在防护、技术和管理方面所制定的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7、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针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包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
        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于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一般包括在《监理规划》中。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参加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工程项目可以编写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也可以根据工程项目专业特点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分别编写在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内。
        10、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及挖掘机、打桩机等设备、设施。
        11、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操作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害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以及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如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焊工、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桩机操作工、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及从事爆破、锅炉、压力容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水下、井下施工的作业人员。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目的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是积极贯彻执行《条例》、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如下:
        ①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②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③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性质
        是通过监理单位的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使之有效运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目的
        ?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转,从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 认真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确保不因工程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得替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1. 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2. 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 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
        1、健全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
        ① 监理合同:工程监理企业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费用。建设单位应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委托范围、内容及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授权,书面告知施工单位。
        ② 监理企业:监理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负责。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专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专门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监理企业设派出机构的,应指派该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人。
        ③ 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经有资格的单位培训合格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应委托专人(专职或兼职)分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健全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
        ④ 明确责任: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依据《条例》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A.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B. 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C.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D.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审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E. 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题报告等文件;
        F.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G. 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H. 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
        1、健全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
        a)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
        b) 参与编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c) 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d)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e) 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f)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制度的执行情况;
        g) 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h) 核查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拆卸、安装和验收的手续及记录;
        i) 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j) 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1、健全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
        a)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b) 编写本专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c)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d) 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e) 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f) 监理员职责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问题要求整改并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实施细则
        a) 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
        b) 监理规划中应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
        c) 监督管理方案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目标、重点、制度、方法和措施,并明确应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应具有针对性;
        d) 监督管理方案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e) 监督管理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实施细则
        e) 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
        f) 监督管理方案中应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如下:
        g)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的审查制度;
        h) 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制度;
        i) 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核验制度;
        j) 检查验收制度;巡查、旁站制度;督促安全问题(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整改制度;
        k) 安全隐患处理、报告制度;
        l) 工地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安全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m) 资料归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实施细则
        a) 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b)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应包括本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内容;
        c)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应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的要求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应具有可操作性;
        d)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已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e)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应针对经审批的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依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和管理要求,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检查方案;
        f)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g)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3、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需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政主管部门(一般委托市监理协会)负责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再教育。
        ? 监理企业、监理机构应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作为职工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 行政主管部门、监理协会及监理企业对监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情况,应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 
        1.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
        ?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并签署意见。
        2)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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