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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03日
3.3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规定了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新员工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规定了培训的内容,不经安全培训不准上岗。
---培训目的: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能,减少操作随意性,杜绝“三违”现象,做到“三不伤害”,保障生产安全。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规操作(也叫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违章指挥”指班长以上的管理干部,违反有关法规,公司的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强行员工冒险作业或进行瞎指挥而发生安全事故。刑法认定由于违章指挥造成3人以上伤亡事故构成犯罪的,判刑5—15年。
---“违规操作”是指员工违反各种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等(设备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等)的不安全行为(共13种)而发生事故。刑法认定由于违规操作造成3人以上伤亡事故,构成犯罪的,判刑3—7年。
---“三不伤害”,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 新员工岗前”三级”安全培训:公司级(一级)培训:主要内容,国家相关法规、公司制度、相关知识;车间级(二级)培训:车间生产特点、各种技术规程、制度规定、事故预防措施;班组级(三级)培训。岗位制度规定、生产特点、岗位安全装置、防护用品、消防器材、操作技能、岗位事故案例。此外,对其它人员的培训都做了具体的规定。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指岗位工艺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等操作标准。
---案例: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交叉在一起,就会发生事故。
北京一啤酒厂维修酒瓶加盖设备时,固定设备中轴的一个六角罗栓不知去向,维修工随即用一个8号铁丝一拧代替这个六角罗栓砸了进去,露出了两个铁丝头,这个用铁丝代替六角罗丝钉的做法(违规操作)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物的不安全状态)。设备运行后,一个新来女工看这台设备,该女工没有穿工作服,也没有戴工作帽,(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运转中,突然一个瓶子倒下,该女工弯腰扶起瓶子时,不幸被那个8号铁丝头挂住胸前的衣服,该员工本应该用力向后使劲挣脱,将衣服挣破就没事了,但她确向前进身,力图将衣服从铁丝钩上摘下,结果设备将更多的衣服挤进行去,随后又将头发卷入设备内,由于事发突然,没有人救援,该员工被活活挤死。
---事故原因:
A、维修工用铁丝代替六角罗栓,使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物的不安全状态),这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B、设备运转中瓶子倒下,操作女工没穿工作服和没戴工作帽(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C、岗位没有应急预案,女工不知道如何处理事故(管理上的缺陷),使事故损失进一步扩大。
----事故教训:
D、对本岗位的设备、工艺、材料、现场等要认真检查,排除各种危险因素,使其处于安全状态中。
E、在现场操作中,一定要规范操作,杜绝人的13种不安全行为。
F、制定岗位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加强预案演练,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3.4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规定了公司三级动火区域、动火现场清场方法、动火证的审批程序、考核等。
“三级”动火区域:凡是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岗位及周围30米的范围内为一级动火区域;凡是有易燃物质(除危化品易燃物)的岗位为二级动火区域;除一二级动火区域以外的区域为三级动火区域。
――清场方法:对设备隔离、清洗、通气置换。
――动火证审批程序及考核:岗位按清场要求清场后,申请动火。岗位负责人、车间负责人、安全、消防等部门人员,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签署同意动火意见后,最后由生产副总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没有动火证不准动火。无证动火一次考评500元。
--案例:07年,一家游泳池施工快结束时,一部分人在游泳池内上油漆,同时另一部分人在上面进行焊结作业,由于没有采取安全措施,导致焊接火花下落,立即引起池内的油漆燃爆,由于池中人员没有防护措施,没有梯子,造成多人活活烧死,目不惨睹。
3.5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是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保证。违反劳动纪律,是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损失,按照法规追究刑事责任,不仅是罚款或解除劳动和同,对造成严重损失的要判刑。
---案例:2009年02月06日夜班,公司二车间阿维新提炼车间浸提岗位,一员工将浸提浸提液(甲醇)向浸提罐打(压)料中脱岗,导致浸提罐满后,从真空排气管溢出,使大量溶媒发生泄漏,流进下水道和车间周围。由于及时发现进行处理,没有发生事故。如果不及时发现进行处理,万一发生灾,后果不堪设想。事故的原因:操作员工脱岗。事后公司对该员工进行了严肃处。
---我公司主要劳动纪律:
A、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定、安全技术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B、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和法律规定的个人义务(4项义务)
C、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串岗、不私自换岗,有事请假。
D、进入防爆岗位严禁烟火,关闭手机、穿铁钉鞋和化纤服,严禁铁器撞击,严禁擅自动用不规自己分管的电器设备
E、进入生产区严禁烟火,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疲劳上岗,。
F、其它公司规定的劳动纪律。
3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
--受限空间指:公司生产区域内所有的罐(各种发酵罐、提炼罐)、釜、塔、电缆沟、地下泵坑等。
--进入受限空间危险分析: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可能发生跌落、触电、搅伤、中毒等危险,
安全措施:进入前断电挂牌、隔离设备、清洗通风、检查护品、安全工具、方案培训,操作中,做好监护,时刻观察作业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作业后检查、清理现场。
---案例:08年平阴一公司在设备维修时,一员工进入设备内维修,被设备搅死。原因:没有办理作业票,没有风险分析,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维修工进入后,他人误操作将电源合上,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3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国家“规定导则“编制的救援行动的指南。目的抢救受伤人员,避免事故的蔓延与扩大,尽快消除事故,它规定了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的程序、人员缓组织、分工,及物质设备的准备等。
---案例:四川发生地震时,一中学在二分钟内将两千名中学生全部集中到安全地带,创造了奇迹。其原因,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地震应急预案,注重地震预案的演练。在其之前,其校长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审请资金将校舍进行加固,另外就是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演练。
38事故管理规定及处理程序
---主要规定了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救援、事故报告、事故处理的程序和规定。
---事故报告: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按规程处理的同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如果事故重大,也可以直接上公司领导和县府相关的安全部门报告,如119报警,120急救,其它单位救援。
---事故应急: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救援,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救援要严格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快速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
---事故处理:参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条例”,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发生事故的原因不清楚不放过,安全措施没有进一步落实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罚不放过。
4、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
--要安全法律主要有: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2002111日正式实施,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国家监督机关、中介机构等安全管理行为,并赋予了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以下权利和义务(五项权力和四项义务):
常用术语:
1、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劳动安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和责任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群众和责任者没有收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
5、登高作业必须做到六不准:1、不准往下乱抛物品。2、不准背向走下楼梯。3、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4、不准嬉闹玩笑。5、不准靠在临时扶手或栏杆上。6、不准在安全带未挂牢时作业。
6、动火作业六大禁令: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7、操作工的六严格: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4、严格执行操作法;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8、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用电;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9、检修现场十大禁令:1、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服者禁止进入现场;2、穿凉鞋、高跟鞋者禁止进入现场;3、上班前饮酒者禁止进入现场;4、在作业中禁止打闹或其他有碍作业的行为;5、检修现场禁止吸烟;6、禁止用汽油或其他化工溶剂清洗设备;7、禁止随意泼洒油品、化学危险品、电石废渣等;8、禁止堵塞消防通道;9、禁止挪用或损坏消防工具、设备;10、现场设备禁止为私活所用。

生产厂区十四不准: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7、安全装置不安全的设备不准使用;8、不时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13、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得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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