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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海高速贵遵段“6·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情况公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9月11日

 2014年6月13日7时33分许,兰海高速公路贵阳市白云区境内1330KM+200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成立了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和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区安监局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开展了事故调查,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已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达基物流(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8日,工商营业执照号为420100000013278,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韦伟,执行总裁为韦东,注册资本为陆仟伍佰万元整,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鄂交运管许可货字420101300423号,经营范围为普通货物运输。

  二、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驾驶人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赣H93530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鄂C3863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上道路行驶且未能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达基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车辆管理失控,未健全车辆技术档案,维修保养情况不明,在事故车辆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情况下超限运输,未认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有效组织所属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保证驾驶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2)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一是贵阳市交管局高速支队二大队路面管控不到位,管辖区内车辆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是贵阳高管处修文路政大队超限查处不到位,管辖区内严重超限车辆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兰海高速贵遵段“6·13”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肇事赣H93530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鄂C3863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驾驶人,已由司法机关对其立案处理。贵阳市安监局依法给予达基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处32万元的行政罚款;分别对公司执行总裁、营运部部长、安全分部经理给予行政罚款。责成贵阳市交管局高速支队二大队、贵阳高管处修文路政大队向贵阳市安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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