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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流运输部“6.10”车辆伤害事故分析通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6月20日

一、事故经过
2014年6月10日凌晨2:00左右,物流运输部机车带4个铁水罐至2#高炉7道进行连挂作业,运输站老区运行班调车员张积松在执行连挂作业后,在用右手食指按住止轮器工作面撤除车轮止轮器时,被晃动的车轮踏面挤压,造成张积松右手食指指尖挤伤。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物流运输部运输站调车员张积松撤除止轮器未按“待机车完全停稳后再进行撤除止轮器作业”的相关规定。
2、物流运输部运输站调车员张积松将手指放在止轮器工作面上撤除止轮器,违反作业指导书“撤除止轮器正确的做法是两手指按住止轮器两侧,禁止手指置于止轮器工作面”规定。
(二)间接原因
1、物流运输部运输站对班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于作业指导书中连挂相关安全知识培训不到位,导致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
2、物流运输部及部运输站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制度落实执行监管不到位,对员工作业行为的督导规范不够,习惯性违章行为查收打击力度不够。
三、防范措施
1、物流运输部立即组织对所属各车间班组员工的作业流程进行梳理,对照规范流程检查员工的作业行为,确保作业行为的规范性(特别是对铁水车架连挂作业规范)。(完成时间:2014年6月30日;责任人:罗保国)
2、物流运输部立即组织对止轮器的制作、使用进行再次评审,从本质安全角度出发,从更利于员工操作的角度对止轮器进行改进。(完成时间:2014年6月15日;责任人:罗保国)
3、物流运输部立即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所属各站班组对制度流程进行重新学习,各岗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作业,规范员工作业行为,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物流运输部及部运输站应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对违章(不安全)行为、违反作业规范行为的检查、监管力度,杜绝违章及不规范操作现象的发生。
四、责任划分及考核
1、调车员张积松违反作业指导书相关规定,撤出止轮器时,违规将手指放在止轮器踏面上,对此次事故应负主要责任。
2、物流运输部、运输站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制度落实执行监管不到位,对员工作业行为的督导规范不够,习惯性违章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对此次事故负有一定管理责任。
3、根据《九江萍钢钢铁公司2014年安环管理专项考核办法》,考核如下:
①、考核物流运输部部长罗保国3000元、主管安全副部长杨海生2000元、安环科副科长刘德昌1000元;
②、考核物流运输部运输站站长黄剑3000元;
③、考核物流运输部运输站运行班调车员张积松1000元;
④、考核物流运输部人均40元;
⑤、其他责任人员由物流运输部考核,报公司安环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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