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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镇“6.2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30日

2018年06月21日03时53分许,在G107国道东莞市大岭山镇广发红绿灯路段,一辆粤BED00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粤BET765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1人受伤经送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2018年6月26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大岭山安全监管分局、大岭山镇监察室、大岭山镇总工会、大岭山交警大队、大岭山交通分局、大岭山矮岭冚村委会组成的大岭山镇“6.21”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派员参加, 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受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前来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和调查取证,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肇事车辆情况:

1、粤BED00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厂牌型号为解放牌           ,车身颜色:棕,车辆使用性质:货运,车辆识别代码号:           ,发动机号:         ,驾驶室核定载客:3人,整备质量:9450千克,总质量:25000千克,准牵引总质量39420千克,事故发生时实际载客1人。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为深圳市找车宝物流有限公司,登记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                 ,注册登记日期为2016年10月14日,登记时载明车辆类型为重型半挂牵引车,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该车安装有车载GPS监控系统,车载GPS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车辆投保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强制险保单号:       ,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单号:         ,第三者责任保险100万。

经公安交通综合信息应用平台查询,该车近三年违法记录有2条,均已处理,近两年无历史事故记录。

粤BVN78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 厂牌型号为中集牌ZJV9371TJZ型,机动车整备质量6930千克,核定载质量30500千克,整备质量6930千克,根据运货物承运单显示实际载重总质量为13000千克,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为深圳市找车宝物流有限公司,登记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注册登记日期为2008年4月10日,登记时载明车辆类型为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4月30日。

2、粤BET765号重型自卸货车,厂牌型号为华菱之星牌            ,车身颜色:白,车辆使用性质:货运,车辆识别代码号:            ,发动机号:117B02128,驾驶室核定载客:3人,整备质量:14805千克,总质量:31000千克,核定载质量16000千克,事故发生时实际载客1人,没有装载货物(空车)。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为深圳市银鹏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登记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                         ,注册登记日期为2017年3月23日,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

车辆投保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强制险保单号:          。

经公安交通综合信息应用平台查询,该车近三年违法记录有22条,均已处理,近两年无历史事故记录。

(二)肇事驾驶人情况:

1、粤BED00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汤义强,男,汉族,1979年1月25日出生,户籍地:广东省高州市石仔岭            ,于2000年12月08日在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号:            ,准驾车型A1A2E,有效期至2025年12月08日,当前驾驶证状态为正常。符合驾驶牵引车资质。

道路经公安交通综合信息应用平台查询,汤义强近三年有7条交通违法记录,均已处理。近两年无历史事故记录。

2、粤BET765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林荻,男,汉族,1979年7月24日出生,户籍地:广东省信宜市镇                ,于2001年08月07日在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号:             ,准驾车型A2,有效期至2023年8月7日,当前驾驶证状态为正常。符合驾驶大型货车资质。

事故发生当天,大岭山交警大队现场对林荻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0毫升,没有涉嫌酒后驾驶。

(三)检验检测情况

1.大岭山交警大队聘请广东永泰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粤BED00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BVN78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的安全技术进行检验,经鉴定结论为:粤BED002解放牌牵引车及其拖挂的粤BVN78挂中集牌半挂车经过操作鉴定、测量鉴定,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灯光系统、制动系统 、转向系统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合格)。

2.大岭山交警大队聘请广东永泰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粤BET765号重型自卸货车的安全技术进行检验,经鉴定结论为:粤BET765华菱之星自卸车经简单路试检验、操作鉴定、测量鉴定,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灯光系统、制动系统 、转向系统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合格)。

(四)涉事单位情况

1.深圳市找车宝物流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深圳市龙岗区                  ,法定代表人:晏卫东,成立日期:2014年1月15日; 于2018年6月29日取得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粤交运管许可深字        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有效期至2022年6月26日。

2. 深圳市银鹏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                 ,法定代表人:武为吉,成立日期:2012年4月5日。

(五)肇事车辆相关情况

1、粤BED00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BVN78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车主人为深圳市找车宝物流有限公司。汤义强是该公司聘请的司机,根据行车记录仪,2018年06月20日中午,汤义强驾驶该车从广西南宁市出发载货到深圳市富士康公司(坂田的华南物流仓库),2018年06月21日03时53分许,途经G107国道东莞市大岭山镇广发红绿灯路段时发生该起事故。

2、粤BET765号重型自卸货车实际支配人是苏保,男,汉族,出生日期1980年9月4日,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广东省化州市江湖镇              。 该车是苏保全资购买挂靠于深圳市银鹏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鉴定挂靠合同,林荻是苏保聘请的司机,事发当天,林荻驾驶该车从洪梅镇途经G107国道返回大岭山镇。

(六)事故现场情况

1.天气情况:事故发生时间为2018年06月21日03时53分许,事发时事故路段天气晴。

2.道路情况:事故现场位于G107国道东莞市大岭山镇广发红绿灯路段,该路段为南北走向,南往长安镇方向,北往东城区方向,双向八车道的沥青路面,设有中心水泥护栏隔离,路宽分别为370cm、375cm、375cm、380cm,事发路口信号灯正常运作,夜间有路灯照明,视线良好,路面干燥、平直。设有非机动车道(种有树木),机动车道是以漆划白色车行道分隔线的沥青路面,道路标志标线设施齐全(车行道分隔线清晰、划有减速带、在最右侧车道设有白色实线),设有限速80km/h的标牌和两侧车道禁停标牌。

3、货运车辆运行状态,载客载货情况:

于2018年06月21日03时许,林荻驾驶粤BET765号重型自卸货车从洪梅镇出发,途经环城路进入G107国道往大岭山镇方向行驶,于03时53分许行驶至G107国道东莞市大岭山镇广发红绿灯路段停车等候交通信号灯放行时发生此次交通事故。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善后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06月21日03时53分许,当事人汤义强驾驶粤BED00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粤BVN78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沿G107国道从东城区往长安镇方向靠中心水泥护栏往右数第二条车道行驶,行驶至G107国道东莞市大岭山镇广发红绿灯路段时,遇同车道一辆由当事人林荻驾驶粤BET765号重型自卸货车停车等候交通信号灯的放行,过程中,汤义强的车头正前方与林荻的车尾正后方发生碰撞,造成当事人汤义强受伤经送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二)应急救援及处置情况

1.接处警情况:2018年6月21日03时57分许,大岭山交警大队值班室接群众林生(电话:         )报案称:在G107国道东莞市大岭山镇广发红绿灯路段发生一宗一辆粤BED00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粤BET765号重型自卸货车的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接报后,大队民警龙工兵将该情况报事故中队值班领导副中队长欧阳军明,同时副中队长欧阳军明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副大队长欧阳国清。于04时许,交警大队欧阳国清副大队长和事故中队副中队长欧阳军明立即带领民警龙工兵、翁惠耿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疏导交通,调查取证等工作,并通知大岭山医院救护中心前往现场救援。

2.现场应急处置:于04时05分许,交警大队人员到达现场,现场发现一辆粤BED00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碰撞粤BET765号重型自卸货车车尾,粤BED00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严重变型,司机被困,经交警、消防、医院等部门救援人员全力抢救,于04时15分许成功把车内被困受伤司机救出,伤者第一时间送东莞市大岭山医院进行救治。于当日04时55分许,事故现场清理完毕,肇事车辆拖至停车场停放保管,现场道路恢复交通。随后大队欧阳国清副大队长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市交警支队、镇政府、镇安监分局。

(三)应急处置评估意见:此次事故现场处置得当,救援行动开展有序,救援过程未发生衍生事故,无救援人员伤亡,事故应急处置较好。

(四)善后处理情况: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立即组织人员与及镇安监局做好工作对接及上报相关调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事故善后维稳工作顺利开展。伤者经大岭山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尸体当天已送至市殡仪馆防腐,死者家属情绪稳定。7月12日,交警大队出具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了事故双方的责任。当事人汤义强家属对交警大队作出的事故认定有异议于7月17日向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复核,于2018年8月13日,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大岭山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维持原定。

三、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1.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汤义强,粤BED00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司机,男,汉族,1979年1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广东省高州市石仔岭                  ,事故发生后经送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检验,汤义强符合钝性暴力(如交通事故)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四、相关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一)深圳市找车宝物流有限公司。作为涉事车辆的所属单位,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建档及驾驶人员档案不全;车辆档案未按照“一车一档”原则建立及车辆技术档案相关内容的记载不及时、完整和准确;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安全例会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显示只有少数人参加及签名;公司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全年均无隐患;各项档案资料仅能提供2018年度资料,无其它年度资料。                               

(二)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作为深圳市找车宝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监管部门,在事故发生前,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引进科技手段,提高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顶格处罚,2017年至今,深圳港货局注销102个违规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 撤销10辆违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撤销2家违规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87家违规企业罚款271万元;加强监管力度,保障货运行业安定有序;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着力处理违规超载超限运输行为;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开展行业应急演练工作;强化GPS动态监管工作;持续开展营运资质清查注销工作;建设“网上港货局”,解决企业无法接收安全文件问题;开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警示约谈工作。

(三)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大岭山分局。作为事故辖区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危险化学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履行了相关职能。据统计,2018年6月至8月,我分局共组织开展大岭山镇交通运输行业行业安全检查90次,检查企业60家次,其中危运企业12家次、客运企业2家次、维修企业33家次、普通货运5家次、驾培场地8家次。发现隐患8宗,现已完成整改8宗,整改率达100%;安全生产事故0宗,行业秩序整体平稳有序。

   (四)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岭山大队。2018年上半年,大岭山交警大队共查处交通违法28909宗。其中路面查处交通违法8038宗,电子警察抓拍违法17631宗,查处涉酒驾驶150宗(酒后驾驶142宗,醉酒驾驶8宗),机动车违法占道停放11128宗,暂扣各类车辆共2334辆。共拘留违法人员70人,其中行政拘留34人,刑事拘留36人。大岭山交警大队每月对辖区交通事故进行分析研判,组织大中队领导深入辖区道路,对辖区路段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进一步切实提高民警路面管控、处理交通事故、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提升见警率和出警处警效能,精准打击重点交通违法、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压力。

五、事故原因及性质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为进一步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和类型,事故调查组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询问取证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反复勘查,收集和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基本查清了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汤义强驾驶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疏于观察路面情况,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深圳市找车宝物流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建档及驾驶人员档案不全;车辆档案未按照“一车一档”原则建立及车辆技术档案相关内容的记载不及时、完整和准确;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安全例会落实不到位,会议记录显示只有少数人参加及签名;公司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全年均无隐患;各项档案资料仅能提供2018年度资料,无其它年度资料。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东莞市大岭山镇“6.21”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道路经营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六、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

1.深圳市找车宝物流有限公司。作为涉事车辆的所属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未建档及车辆档案更新不及时;安全例会落实不到位,会议签到表显示只有少数人参加及签名;各项档案资料仅能提供2018年度资料,无其它年度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找车宝物流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建议由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依法对深圳市找车宝物流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2.晏卫东。作为深圳市找车宝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负责人,未依法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由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依法对晏卫东实施行政处罚。

3.鉴于汤义强已经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

4.与事故有关民事法律争议,建议当事各方通过民事法律途径处理。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府、交通运输、交警等职能部门应当认真吸取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严密防范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一)交通运输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深入排查运输企业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管控。一是要督促运输企业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严格把关,杜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和不具备合法从业资格人员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二是要检查辖区“两客一危”、货运车辆所属企业,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监管;三是严格开展在用重点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资格审验,发现道路运输企业及重点车辆驾驶人实施违法行为、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交通事故的,坚决予以依法查处。

(二)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一是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各运输企业结合实际,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向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强化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力,督促各运输企业在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之后,要建立完善日常考评和检查机制,重点是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三)政府及交警、交通等职能部门要强化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要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宣传,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一是要结合典型案例、突出违法等,向“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驾驶人推送案例通报、事故预警等警示信息;二是要继续用好隐患约谈、问题通报等有效做法,结合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及时将当前事故风险隐患通报给运输企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三是要发挥短信平台、电视、新媒体等不同媒介的优势,采用短信提示、广播发布、字幕提示、警示片教育、公路沿线显示屏推送以及新媒体话题设置等方式,广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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