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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港公司“8.26”运输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06日

一、事故经过
2010年8月26日零点班,石港公司综采队工长焦某带领四人拉运支架,将已拆除的1#支架从40#架拉至88#支架处,因90#、91#支架高度不足无法通过,暂时放置于该处,随后将回柱机钢丝绳跨越1#支架去拉2#支架,同时拆除3#支架,绞车在拖移2#支架过程中由于坡度增大,支架对底板的阻力增大,回柱绞车牵引力增大,导致回柱绞车两根戗柱(木柱)和不在同一平台上的四根压柱(单体液压支柱)失效,回柱绞车将尾部两根∮16mm的地锚切断,回柱绞车发生位移侧翻,将坐靠于回柱绞车一侧休息的曹某胯部挤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违章用单体柱作为绞车压柱,牵引过程中回柱绞车发生位移侧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绞车司机在启动回柱绞车前没有将周围人员撤出,便启动绞车拖移支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现场存在的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1、工作条件发生变化,阻力明显增大,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2、绞车司机操作经验不足,在戗、压柱失败,绞车发生移动的过程中没有采取措施。
3、绞车司机没有履行撤人措施。
4、工人自保意识不强,在绞车牵引区休息。
四、防范措施
1、加强现场管理,详细了解现场环境。
2、工作发生变化要认真分析,采取对应措施,不能蛮干。
3、认真观察设备运行情况,严格正规操作。
4、加强教育培训,做好联保互保。
五、事故点评
1、没有严格执行牵引区撤人制度。
2、没有很好地观察绞车运行情况,戗柱、压柱、地锚发生变化没有及时发现。
3、工作条件发生变化,阻力明显增大,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4、职工自保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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