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2009“5.31”荆门南站调车脱线D类一般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01日

事故概况

2009年5月31日5时05分,荆门南站运转二班调车区长下达第4批调车作业计划,调车作业计划为:11+41、23-23、19-14、13-4、 21+17、炼东-10、蛋1-5、炼西-2、19+16、货1-16、货2+6、货1-6。6时17分,作业至第6钩炼东-10时,因炼专线走行距离过长(炼专大门前550米,大门后700米),蛋1-5后又进炼西-2,调车长为图省事,擅自变更调车作业计划,将炼东10辆车暂时停放在炼专走行线上(专用线大门外),以便与第8勾一同送入炼厂专用线,且未告知前方制动员采取防溜措施,擅自指挥机车停车。车列停妥后,摘开软管,提钩时,因车钩处于拉伸状态,调车长就指挥机车压钩后提开机后第7、8位车辆间的车钩,此时摘下的10辆车距离炼厂专用线大门约100米,因炼专走行线往专用线方向为下坡道(最大坡度为27‰),车组开始溜逸,在车组前端的制动员发现车辆溜移后,拧紧了最前方车辆的人力制动机,但未能有效制动,车组并未减速,其便跳下车辆。10辆重车从炼专走行线溜进炼东线并冲出土挡,造成第1、2、3、4位车辆和第5位车辆前位台车脱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定宜昌车务段全部责任。

原因教训

1.调车长严重无视作业规定,偷懒省事、违章蛮干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在调车作业过程中调车长为偷懒省事,胆大妄为,严重无视“在超过6‰坡道的线路上不得无动力停留机车车辆”和“调车作业摘车时,必须停妥,采取好防溜措施,方可提开车钩”以及《行规》第54条“变更调车作业计划前,必须取得调车领导人同意…调车指挥人变更调车作业计划时,必须停车向有关人员传达清楚听取复诵…”等一系列作业规定,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制动员联控安全责任意识淡漠,互控机制不落实,应急处理不力。炼东-10作业过程中,调车车列提前停车,前方制动员不闻不问、漫不经心,未尽到安全互控职责。当发现调机带车离去,本钩车组开始溜逸后,仅对第一位车辆采取了人力制动机制动,未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动车组,失去了防止事故发生的最佳时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车站值班干部关键点盯控不到位,违反上岗监控有关规定,明知车站货场、专用线点多线长,尤其是炼厂专用线作业环境复杂、线路坡度大,其卸煤货位正处于坡道上,该地点作业属车站调车作业安全关键环节,但未能进行有效盯控,调车作业安全关键点、关键环节监控不到位。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