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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一起人员电弧燎伤事件分析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7月15日

1、事件经过
    (1)2005年6月21日,电气工作负责人××办理电气Ⅱ种工作票,工作任务是“化水MCC定期检查”,工作条件是“带电”,安全措施是“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及“不碰带电部分”。
    (2)8:50时,经化水值班员许可后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开始用刷子对MCC柜的面板进行清洁,对端子进行紧固,然后清洁380V母线支架上面的灰尘。
    (3)10:50时,在清洁过程中,包刷毛的铁皮一端碰到母线上,另一端碰到柜门上造成接地短路产生弧光,弧光将××的右手局部烧伤,同时厂用电源进行了切换。发生事故后,电厂立即将该员工送到医院治疗,经医生鉴定为浅Ⅱ-Ⅲ度灼伤,需住院观察。
    2、原因分析
    (1)工作负责人××擅自扩大工作任务,在不停电的情况下对母线进行清扫。
    (2)清扫用的刷子铁皮部分不进行绝缘处理。
    (3)工作票上写两人,但实际却一人去工作,失去监护。
    (4)工作中只顾身体不碰带电部位,但没注意工具会造成危害。
    (5)自我防护意识不强,工作前不做好危险点分析,工作中麻痹大意。
    3、责任分析
    (1)工作负责人××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安规》,违章作业,是这次事件的直接责任者。
    (2)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填写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地点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完善,没有向工作负责人及时提出和纠正,对这次事件负有一定的责任。
    (3)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的工作任务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完善而发出工作票,没有起到把关的作用,对此次事件负有一定的责任。
    4、防范措施
    (1)各级人员认真学习本事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在工作中加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增强对人员和设备负责任的态度和意识,杜绝侥幸和不在乎的心理,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2)全员认真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尤其是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熟练掌握《安规》的相关要求和要求,杜绝工作票中工作任务不明确(仅是定期检查但检查什么不清楚)、工作地点不具体(仅是化水间)、安全措施不完善,以及工作中擅自扩大工作任务、使用的电气工具不绝缘等现象。
    (3)再次强调凡是检修工作,必须至少两人一起工作,相互监护,相互负责。
    (4)每一个生产人员要认真对现在使用的安全用具、工具进行检查,消除存在的隐患。如:螺丝刀用绝缘胶布缠起来只露出前边的刀口即可,扳手的手柄也要用绝缘胶布缠起来,毛刷的铁皮部分用绝缘胶布缠上,手拉葫芦不应有锈蚀、钢丝绳断股不应超过规定等等。
    (5)加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各种工作必须严格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如:使用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使用砂轮、气割必须带防护眼睛,登高作业应使用安全带等。
    (6)各种设备检修必须做好安全措施,该停电的必须停电,而且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如停电须必将开关抽匣拉出、电动门的插头拔下等。工作票签发人做好工作票安全措施把关工作,运行人员要认真审核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认真做好现场的安全措施,同时各级人员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给予制止。
    (7)将所有的高压开关柜,配电箱、配电柜加锁,禁止人员在设备运行中碰、触带电设备和类似检查、清扫工作。
    (8)近期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和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日常安全考核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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