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硫酸灼伤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14日

事故经过:2008年3月19上午8:55左右,生产技术科中心化验室副组长朱某在溶液室配制氨性氯化亚铜溶液(1体积氯化亚铜,加入2体积25%的浓氨水)时,在量取200ml氯化亚铜溶液放入500ml平底烧瓶中后,需加入400ml的氨水。朱某从溶液室临时摆放柜里拿了自认为是两个500ml的瓶装氨水试剂 (每瓶约200ml,其中一瓶实际为98%的浓硫酸,浓硫酸瓶和氨水瓶的颜色较为相似),将第一瓶氨水试剂倒入一只500ml烧杯中,后拿起第二瓶,在没有仔细查看瓶子标签的情况下,误将约200ml,实为98%的浓硫酸倒入烧杯中,烧杯中溶液立即发生剧烈反应,烧杯被炸裂,溶液溅到朱晓娟脸上和手上,当时化验员沈某正好去溶液室拿水瓶经过,脸上也被喷溅出的溶液粘上,造成两人脸部及朱某手部局部化学灼伤。
    事故原因:朱某配制溶液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操作责任心不强,负主要责任。溶液配制员魏某,在前一天配制溶液结束后,没有将剩下的98%浓硫酸按规定进行收藏,存在习惯性违章,负主要责任。中心化验室组长尚某,对零散的酸、碱试剂长期混放这一违章现象的危险认识不足任其存在,管理不到位,负主要管理责任。生产技术科分管中心化验室副科长任某,平时管理不力、要求不严,负管理责任。生产技术科科长韩某负管理责任。
    原因分析:朱某在配制溶液过程中,没有仔细查看试剂瓶标签的情况下,错把98%浓硫酸当作是氨水,注意力不集中、操作责任心不强。中心化验室的零散试剂管理不到位,酸、碱试剂长期混放,存在习惯性违章现象。在配制有刺激性试剂时,没有按照规定在通风橱中操作,执行规范标准不到位。自我防范意识差,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从这件事故案例中我们应该吸取的经验教训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是:强调仪器设备、药品安全等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要求一切化验工作必须按标准制度和操作流程执行,确保万无一失。要培养每个人工作责任心,按照“团队、规范、认真、用心”的要求去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按照岗位操作标准流程去做每件事,不能疏忽每一个细节。加强业务学习,强化检验基础知识的学习,普及危险化学品、电器设备等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知识与操作技能。立即彻底检查安全隐患,发动各岗位对照岗位制度标准,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 把此次事故当作资源进行深层次开发,让公司所有化验人员增强防范意识,确实做到三不伤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