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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意识太薄弱,冒险作业要不得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4月16日

事故时间:2005年8月29日3时50分

事故类别:煤气中毒

事故经济损失:15.3万元。

事故经过:

2005年8月29日3时50分左右,济钢一炼铁6#350M3高炉值班室值班工长阎´发现布料器堵,安排副工长马´´陪同原料工田´´上炉顶处理。到达故障地点后发现一异物(事后确定是布料器掉下的衬板,该衬板计划30日休风更换)将料口堵住,马´´用手电照明,田´´用钩子钩了几次没钩动。田´´要求再找两个帮手,马´´便找来孙´、张´´帮忙。田´´让马´´、孙´、张´´三个一起将检修用的梯子挂到受料斗边沿上,然后试图下到布料器搬堵布料器的异物。这时马´´说煤气太大不能下去,田´´说没事,然后扶着梯子下到衬板处,并搬起了衬板给上面的人看,接着听见田´´说了一句不行了就倒在了里面。马´´赶紧下去拉他,没有拉动,发现煤气太大,赶紧爬了上来到值班室联系救援。高炉紧急休风后,将田´´(男,36岁)救出送市立三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一)经调查分析,田´´本人安全意识淡薄,不但违反了《高炉上料安全规程》第7条“要看好风向,选位上风口,以防煤气中毒伤害,并注意相邻高炉煤气的飘逸”的规定,以及《预案预控书》第027项第6条“严禁站在受料斗上方捅料”的规定,而且不听劝阻强行冒险下到带有大量煤气的半封闭空间作业,致使煤气中毒死亡,这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当班工长闫´、副工长马´´作业前没有具体落实安全措施,副工长马´´没有坚决制止田卫东冒险作业,没有起到监护作用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一炼铁厂在安全管理方面存有薄弱环节,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处理临时故障安全措施不落实,对此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预防措施

(一)将此事故情况通报全公司各单位,共同吸取教训。各单位将此事故的教训传达到全体职工,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二)一炼铁厂要深刻吸取此事故教训,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反违章安全大检查,并结合目前总公司开展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全面整顿”的活动对本单位的《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维护规程》、《预案预控卡》等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以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三)各单位要结合此事故教训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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