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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玉环“08.14”“盛航111”轮沉没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2月18日

一、事故简况及调查情况。

(一)事故简况。

温州盛航船务有限公司所属的“盛航111”轮装载900吨钢材计划从上海载往温州乐清,2014年8月14日0640时左右航经台州玉环大鹿岛水域时,因舵机失灵,受大风浪影响,船舶进水,造成“盛航111”轮沉没,船上6人落水,6人获救。事故种类:自沉,事故等级:一般等级事故。

(二)调查情况。

事故发生后,玉环海事处在立即组织搜救力量对落水人员进行搜寻的同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展开对本起事故的调查工作,对相关船员进行询问了解,期间共制作询问笔录6份,获取相关文书和证书资料若干份。

二、当事船舶、船员、公司概况。

(一)当事船舶基础数据。

船名:盛航111;     国籍:中国;  船籍港:温州;

船舶种类:干货船;            船体材料:钢质;

船长:51.50米;  船宽:8.84米;  型深:4.45米;

总吨:498;     净吨:279;

参考载货量:965吨;     主机功率:218千瓦;

建造日期:2006年05月19日;     建造地点:温岭市凯利船厂;

船舶所有人/地址:林昌迪,浙江省洞头县大门镇莲花巷50弄10号

船舶经营人/地址:温州市盛航船务有限公司/洞头县北岙镇新城大道123弄16号201。

(二)船舶签证。

最近一次签证是2014年8月10日在上海吴淞地方海事处办理船舶出港签证。签证时船舶登记的持证船员有船长陈其秀、大副陈庆骑、二副朱碎奇、轮机长林昌迪、水手林万林、朱岩林。

(三)安检情况。

2014年04月13日,温州乐清湾海事处对其进行船舶安全检查,共发现8项缺陷,无滞留项目。

2014年04月13日,温州乐清湾海事处对其进行船舶安全检查复查,情况正常。

(四)船舶检验情况。

浙江省船舶检验局温州检验处对该船舶进行检验,签发了《海上货船适航证书》、《海上船舶载重线证书》等证书,签发日期为2014年01月27日,适航证书的有效期至2016年11月08日止,下次年度检验日期为2014年11月09日,船舶检验证书在有效期内。

(五)船舶管理公司情况。

“盛航111”轮船舶所有人为林昌迪,经营人为温州市盛航船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9日,注册号330322000004660,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叶元航,主要从事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船舶经营人负责船舶相关证书办理及保持有效性等工作,该船的经营管理由实际所有人林昌迪负责。

(六)船员概况。

该轮本航次配有船员6人,分别是船长、大副兼GMDSS操作员、二副、轮机长各1人,值班水手2人。该船《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要求为船长、二副、三副、轮机员各1人,值班水手2人,一名兼职GMDSS操作员,该轮船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

当班船员情况如下:

船长陈其秀,男,国籍:中国,1965 年05月11日出生,持有温州海事局2011年10月24日签发的未满500总吨船舶的船长证书,证书编号:DHD131201100788,有效期至2016年10月24日。

大副陈庆骑,男,国籍:中国,1975年12月16日出生, 持有温州海事局2013年01月01日签发的未满500总吨船舶的大副证书,证书编号:DHD131201300149,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副朱碎奇,男,国籍:中国,1953年09月19日出生,持有温州海事局2011年12月01日签发的未满500总吨船舶的船长证书,证书编号:DHD131201100970,有效期至2016年12月01日。

轮机长林昌迪,男,国籍:中国, 1958年09月24日出生,持有温州海事局2012年06月06日签发的未满75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证书,证书编号:DHD231201200730,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水手林万林,男,国籍:中国,1958年11月25日出生,持有温州海事局2012年07月16日签发的未满500总吨船舶的值班水手证书,证书编号:DHD135201200846,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水手朱岩林,男,国籍:中国,1953年05月24日出生,持有温州海事局2012年03月13日签发的未满500总吨船舶的值班水手证书,证书编号:DHD135201200344,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七)船舶载货情况

2014年8月12日,“盛航111”轮在上海吴淞装载900吨钢材。钢材密度较大,船舶满载不满舱,货物装载后采取堆压等措施,航行中未出现货物移动情况。

三、事故水域通航环境情况。

(一)天气、水文情况。

据“盛航111”轮船员陈述并参考气象预报等资料,事故发生水域事发时海上能见度一般,西南风6-8级,中到大浪,事故发生时正值涨潮。

(二)事故水域通航情况。

事发水域位于大鹿岛东北面,距大鹿岛约1海里。概位是28°05.780′N,121°26.500′E。事故水域为南下船舶习惯航路,通航较为密集。

四、事故救助情况。

事故发生后,接台州局指挥中心报警,玉环海事处立即派执法人员、海巡艇前往事故水域搜救,并协调附近渔船展开救援。最终,6名落水船员被附近渔船被救起,6人全部获救。

五、事故损害情况。

船上所载货物随船沉没,船舶整体打捞。

六、事故经过。

2014年8月12日1230时,“盛航111”轮自上海吴淞装载900吨钢板及卷筒离泊开航,计划驶往目的港温州乐清。

8月14日0600时,船舶位于大洞精岛南面0.5海里,航向235度,航速6节。

8月14日0620时,驾驶员发现船舶舵机失控,舵机舱有进水,船舶开始减速。随后船舶开始向右偏转。

8月14日0630时左右,船舶被打横,浪很大,断断续续有浪打到甲板上,部分浪花已打到驾驶台。

8月14日0640时,船舶船首向350度,船舶大量进水,船尾最先沉入水中,随后船首也沉入水中,6名船员跳海逃生。

随后,6名落水船员被经过渔船救起。

“盛航111”轮沉没后,由于沉船位置位于北面来船进出乐清湾习惯航道上,影响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沉船需要及时打捞、清障,以恢复该水域的通航环境。船舶、货物由船东、货主委托浙江海腾海上工程有限公司于9月6日完成对货物、船舶的打捞。

七、事故原因分析。

1、航行区域风浪较大是事故发生的外部原因

根据船员描述,船舶航行途中,风浪并不大,在航经事发水域时,风浪突然变大,根据披山站的监测资料显示,2014年8月14日06时至12时,出现了8级大风(17.3m/s)。初步判定,因风浪太大,导致船尾上浪进水,进而导致舵机舱进水,舵机失效。

2、机械故障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盛航111”轮在航行途中出现舵机故障,致使船舶在风浪中无法保持航向,使船舶发生偏转而打横,加上事发水域风浪较大,导致大量海水上到甲板,船舶舱室进水,使船舶浮力不足而沉没。

3、应急处置不当是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机舱3事发时,“盛航111”轮在航行途中,当发现风浪变大时,船长依然坚持冒险航行,当船舶出现舵机故障时,船长陈其秀未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只采取了减速措施,导致船舶打横。

八、事故结论

“盛航111”轮在航经事故发生地时,因事发水域风浪突然变大,导致船尾上浪进水,进而舵机舱进水,舵机失效,船员在发现舵机失效后,应急处置不当,最终导致船舶沉没。经分析,事故起因是事发水域突发性的大风浪,主因是机械故障(舵机失灵),船员应急处置不当也是事故原因之一,“盛航111”轮当班船长陈其秀为相关责任人。

九、安全管理建议。

070502SR2014006:“盛航111”轮经营人为温州市盛航船务有限公司,公司缺乏对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力度,发生事故时公司对船舶的动态、船员以及装载货物情况不甚了解,存在挂而不管情况。建议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加强对航运公司的监督管理,特别是涉及公司对船舶的检查、日常营运管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070502SR2014007:船长在船舶出现机械故障时处置措施不当,航运公司应结合船员上岗前职责熟悉培训和考核,重点加强船员在机械故障情况下的船舶操纵知识培训,提高驾驶员特别是船长的应急处置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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