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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中央商务区2#地块商住项目“8.26”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9月08日

 2017年8月26日6时30分左右,在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建的奉化区中央商务区2#地块商住项目工程工地27号楼第3层脚手架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造成官会乐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
  事故发生后,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岳林街道办事处、区监察委、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建设局、区安监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法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单位和工程概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概况。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工)位于杭州文三路20号,公司成立于2002年03月28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29123557,经营范围为汽车货物运输(范围详见许可证,有效至2018年6月9日),汽车维修、成品油零售(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证件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环保工程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建筑构配件、汽车配件、建筑及装饰材料、建筑五金、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的销售;工程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玻璃幕墙、铝合金、金属、塑钢门窗装饰的设计、制作及安装,轻钢龙骨、钢结构的制作及安装,建筑构件吊装、桩机施工、机械设备的施工及安装,建筑机械及材料的租赁,预应力张拉、结构加固、地基处理,技术咨询。该公司具有国家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133049529,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有效期至2021年03月04日;具有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233015858,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有效期至2021年02月03日;具有浙江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JZ安许证字〔2005〕010928-20/14,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有效期为2017年02月03日至2020年02月02日。法定代表人吴飞,男,汉族,1962年9月22日出生,杭州市西湖区人,公民身份证号码:330103196209221655。
  宁波众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宇劳务)位于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汇海路52号037幢1508-147,成立于2012年01月06日,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5587466714L,经营范围为建筑劳务分包,土木工程建筑,园林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水利基础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通信设备及建筑智能化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具有宁波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333089109,资质类别及等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具有浙江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JZ安许证字〔2013〕021122-2/1,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有效期为2016年04月15日至2019年04月14日。法定代表人蔡洪彬,男,汉族,1990年7月31日出生,杭州市西湖区人,公民身份证号码:330106199007313335。
  (二)工程情况。2016年10月,宁波奉化富璟置业有限公司将奉化区中央商务区2#地块商住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发包给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2017年4月,浙江建工与众宇劳务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将中央商务区2#地块商住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众宇劳务,分包劳务内容包括木工、钢筋工、脚手架工、泥工等分项劳务作业。2017年5月,浙江建工又与众宇劳务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将中央商务区2#地块商住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植筋工程劳务分包给众宇劳务。同年5月,众宇劳务与官会乐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按照每日160元的价格雇用官会乐从事中央商务区2#地块商住项目的植筋工作,时间自2017年5月起至该工程工种完工。
  2017年8月18日,中央商务区2#地块商住项目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的监理方宁波华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发工程暂停令,因商混公司停供商品混凝土及砌块停止供应的原因,通知浙江建工于2017年8月19日起暂停施工现场部位施工。
  (三)现场概况。事故发生于奉化区中央商务区2#地块商住项目工程工地27号楼,事故现场位于27号楼东南角,27号楼总共2层,高度约7.8米,2层楼顶有一高约90cm女儿墙。27号楼边外设脚手架,脚手架共设置有5层,每层高约1.8米,工人发现死者时,死者侧躺于第3层脚手架脚手片的血迹处。
  (四)死者情况。死者,官会乐,男,41岁,安徽省颍上县人,身份证号码:341226197601025277,众宇劳务植筋工;官会乐2016年医院病历中表明其心情焦虑,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众宇劳务反映官会乐生前表现出焦虑情绪。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7年8月26日上午6点30分左右,木工藏朋飞经过27号楼第3层脚手架时,发现官会乐受伤侧身躺在脚手架上,即下楼叫人展开急救。后官会乐由120救护车送至奉化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2017年8月26日上午7时20分左右,官会乐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三、事故调查情况
  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调查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并通过对现场相关人员的调查以及调取视频录像等手段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询问了相关人员,并调取了公安局对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均不能确定官会乐的死亡原因、死亡性质和死亡过程。
  事故调查组调取了奉化区中央商务区2#地块商住项目工程工地2#枪机的视频监控录像,但由于摄像头距离较远无法看清事故情况,且现场并无目击者看到事发过程。
  同时,官会乐的妻子管雪不同意尸体解剖,无法查明官会乐真正死因。
  四、事故性质
  通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调查组认为该死亡事故由于死因不能查明、死亡性质无法确定,无法定性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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