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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轻伤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14日
事故时间:2013年7月12日14时25分
事故地点:转炉厂120吨转炉浇钢跨的长线过跨车停放处
事故类别:其他伤害

 

伤亡情况:一人右尺桡骨骨折姓名
伤害程度
工种
年龄
性别
本工种工龄(年)
受过何种
安全教育
植国雄
轻伤
浇钢工
39
20
三级安全教育
事故经过:
2013年7月12日14时25分,转炉炼钢厂连二车间乙班浇钢机长黄××与浇钢工植国雄(男,39岁)利用长线过跨车将砌包场的新包转回浇钢跨作业时,植、黄两人站在过跨车中包南北两侧,在黄用对讲机指挥行车下钩过程中,东北角吊具吊环碰到中包吊耳致使中包小幅摆动,站在中包北侧吊环附近的植向后退了两三步,因左脚踩空身体失去重心而从过跨车(离地面高1.2m)上摔落到地面上,造成右尺桡骨骨折。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中包吊环下降时碰到中包吊耳致使中包小幅摆动,浇钢工植国雄站位不当,在躲避过程中,踩空从平板车上摔至地面,造成事故的发生。
2、间接原因
1)中包吊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没有明确中包吊运作业的规范要求。2)浇钢机长黄××未能履行安全监护职责,对现场工作缺乏指导。
3)连二车间、乙班班组对转岗职工植国雄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
预防措施:
1、转炉厂要针对本次事故认真组织学习,吸取事故教训;针对新、转岗职工开展一次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2、要求全公司各单位在危险源的动态管理过程中,经常性检查风险识别是否充分,控制措施制定是否适宜,执行是否到位,岗位作业人员对危险环境中的风险及相应的控制措施是否熟悉掌握。
3、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检查并及时修订完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规程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4、各单位要注重新上岗及转岗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工作时间短、工作经验少人员的现场指导与监护,认真落实安全联保、及作业过程中安全确认,加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并加重考核“三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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