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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9·28”较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3月08日

2019年9月28日,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以下简称赛尔公司三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万元。

一、事故单位概况

(一)徐矿集团新疆分公司

徐矿集团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公司)为徐矿集团的区域分公司,负责对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尔公司)等在疆7家企业的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赛尔公司

新疆赛尔公司为徐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共有4对矿井,分别是赛尔公司三矿、六矿两对生产矿井和赛尔四矿、红山煤矿两对停建矿井。

(三)赛尔公司三矿

赛尔公司三矿为高瓦斯生产矿井、国有重点煤矿,核定生产能力95万吨/年,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丰县和什托洛盖镇境内;下设安全科、生产技术科2个职能科室和综采一区等5个区队;地面建立了瓦斯永久抽放系统,配备两台低负压抽放泵,采用高位钻孔和埋管方法抽放瓦斯;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单水平上下山开采,综采综掘,主采A3、A4煤层,且均为自燃煤层。事故前,矿井开采的+730m水平下山采区布置在A3、A4煤层中。其中,A4煤层布置A4东翼和西翼两条回风下山,A4东翼回风下山东侧为A4011和A4013采空区;A3煤层布置了A3012综采工作面和A3011、A3013运输巷综掘工作面。

事故区域位于A4东翼回风下山和A4011采空区。A4东翼回风下山斜长360m,设有6道密闭,受采动影响,巷道变形严重,与A4011和A4013采空区之间保护煤柱均为15m,区段隔离煤柱为20m,且均处于应力集中区。

2019年1月,徐矿集团向新疆公司下达利润指标8.95亿元,新疆公司向赛尔公司下达利润指标1亿元,赛尔公司向赛尔公司三矿下达年产量为120万吨。为完成任务,赛尔公司三矿2019年有6个月均是超能力生产;矿井未配备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科只有科长1人,仅配备了6名瓦检员、2名调度员和2名监测监控工。矿井未按规定预抽煤层瓦斯,也未进行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测定和涌出量测算;工作面瓦斯超限时,矿井以罚代管,不停产撤人,也不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采掘区队和瓦斯员、监控工为逃避处罚,采取移动或用风筒布包裹甲烷传感器、不记录和勾除瓦斯超限数据的方式联合造假。

2019年8月4日,A4011采空区发火,该矿在A4011采空区运输巷加筑一道砖闭,采用注氮灭火;8月26日认为火区已熄灭并于9月2日停止注氮。在注氮期间,未采用束管监测系统连续检测火区内气体成分及浓度,未测定火区空气温度;为应付检查,矿井绘制真假两份火区关系位置图,一份未标明火区,一份标明火区位置关系,火区气体检测记录也为真假两份,气体超限数据不上台帐。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

(一)事故发生经过

9月28日早班,该矿安排91人入井作业,其中有两组人员(13人)构筑密闭,一组5人到+700m回风下山,另一组8人到A4013回风外联巷;约10时30分,两组人员分别到达各自的工作地点;13时59分,在A4013回风外联巷作业的一人因身体不适提前升井;约15时,在A4013回风外联巷构筑密闭的班长安排两名工人到+600m变电所附近打扫卫生,其他人员开始构筑密闭;17时59分,A4东翼回风下山发生瓦斯爆炸,在+600m变电所附近打扫卫生的一名工人听到“轰”的一声闷响后,立即跑向A4013回风外联巷密闭施工地点,看到施工密闭的5名人员均俯卧在巷道里,随后赶来的掘进一区副区长查看现场后,立即电话向矿调度室报告了事故。

(二)应急处置情况

28日18时3分,矿调度员向矿长报告了事故,并通知赛尔公司救护队出动;18时45分,掘进一区副区长组织人员将1名受伤工人运送地面,送往医院,无生命危险;18时50分,赛尔公司救护队下井开展救援;20时32分,和丰县成立了抢险救援指挥部;约22时50分,救护队将4名遇难人员送至副斜井井口;29日4时,抢险救援指挥部决定封闭井口;29日20时30分,三个井口全部封闭完毕,至此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三、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直接原因

赛尔公司三矿在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违章组织人员构筑永久密闭;封闭时A4东翼回风下山积聚的瓦斯沿密闭墙裂隙进入A4011火区,导致瓦斯燃烧并将火源引至A4东翼回风下山,引起瓦斯爆炸。

(二)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1.灾害治理不到位。一是防灭火措施不到位。工作面停采封闭后,未采取预防性灌浆、注氮等综合防灭火措施,也未采集、分析采空区气体成份;采空区发火后,注氮灭火时间不足,未进行灌浆灭火,盲目认为火区已熄灭。二是瓦斯治理不到位。矿井未采取有效措施封堵采空区密闭和煤柱裂隙,也未采取抽放措施降低采空区瓦斯浓度,未按规定采取预抽煤层瓦斯治理措施。三是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严重缺位。在火区封闭时,无视封闭区域存在瓦斯超限、采空区自然发火等重大安全风险。

2.蓄意违法违规生产。一是违规组织生产。徐矿集团、新疆公司盲目下达利润指标,赛尔公司违规下达生产任务,事故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二是故意造假。事故矿井绘制假火区位置关系图,填写假瓦斯数据、假密闭检查记录和台账逃避监管检查;现场作业人员采取移(包裹)探头、断电、勾除传感器点位等方式联合造假,逃避处罚。

3.安全管理混乱。一是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未设立专门的通风职能部门,未配备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生产、机电技术人员配备严重不足;调度员、安全监测监控工、瓦检员配备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足。A4东翼回风下山未及时进行维修,通风、行人困难;三是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瓦斯超限时,不采取停电撤人措施,违章安排人员在瓦斯超限区域冒险作业。四是上级公司管理乏力。新疆公司和赛尔公司为同一级别,难以有效监督管理赛尔公司及所属矿井;徐矿集团对赛尔公司及所属矿井疏于监督检查,关注生产经营多,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少。

4.属地安全监管不到位。和丰县煤矿安全监管力量配备不足,专业人员短缺;监管计划落实不到位,未有效开展防灭火、瓦斯治理等专项检查。

(三)事故调查处理

对赛尔公司三矿矿长等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赛尔公司三矿总工程师等5人、赛尔公司董事长等10人、新疆公司董事长等3人给予罚款和党纪、政务处分;对和丰县人民政府县长等5人给予党纪处分;对赛尔公司三矿罚款100万元,对该矿超能力生产、开采保护煤柱、瓦斯防治和防灭火措施不落实、瓦斯和密闭检查数据台帐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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