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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吾煤业公司2006.8.15选煤厂瓦斯燃爆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1月07日

事故经过:2006年8月15日八点班,余吾煤业公司选煤厂洗选生产,当班司机蔡某和班长曹某当时在原煤缓冲仓下作业,上午10时许,缓冲仓下给煤机给煤不畅,由于现场照明不足,蔡某用打火机照亮给煤机处以便于观察,不料点燃了聚集在给煤机出煤口处的瓦斯,发生了燃爆事故,二人均被烧成重伤,由于蔡某内衣是腈纶衣物,烧伤更为严重。

原因分析:1、职工对瓦斯聚集认识不足,用火机直接产生明火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在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明知仓内瓦斯浓度超限的情况下,违章蛮干,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选煤厂对出井原煤瓦斯释放认识不到位,对瓦斯的危害认识不清,现场瓦斯管理严重欠缺,没有对瓦斯实时监控。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思想麻痹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蔡某的严重烧伤暴露出职工使用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重要性。

4、职工带明火进入作业区暴露出现场明火管理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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