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河南省禹州鹤煤仁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9.7”重大透水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0月06日

一、基本情况:
2008年9月7日5时40分,河南省禹州鹤煤仁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1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6人死亡,另有12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1545.18万元。
二、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该矿违反技术改造初步设计,擅自在老空边界开掘一探巷采煤,导致老空积水溃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该矿不服管理,对上级管理机构先后两次下达的停止作业通知书置之不理,在老空边界进行乱挖滥采的采煤活动,特别是在一探巷有明显透水征兆的情况下,继续组织井下作业人员冒险作业。
2.该矿安全管理混乱,存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不按照有关要求配备“五职矿长”、水文地质资料不清、违反国家规定在井下使用包工队作业等重大事故隐患。同时,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井下作业人员事故防范意识不强,在出现明显透水征兆的情况下仍冒险作业。
    3.郑鹤公司和禹州煤炭资源整合筹建处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矿安全管理不力,没有及时督促解决该矿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对该矿的违规生产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4.鹤煤集团对该矿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没有使该矿的人员素质、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得到实质性提高。
三、防范措施:
(一)鹤煤集团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谁整合、谁投资、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资源整合矿井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资源整合技改矿井违规组织生产行为。
(二)鹤煤集团对资源整合矿井的资源、资产、人员等生产要素予以优化重组,并按照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考核标准、各种报表“五统一”的原则,纳入到集团公司的管理体系中去,真正提高资源整合煤矿的人员素质、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
(三)鹤煤集团资源整合煤矿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08〕160 号)要求,严格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制,建立健全水害防治专门机构,进一步充实矿井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才,配齐探放水设备,保证防治水工程、资金、措施、责任落实到位,并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