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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马庄煤矿10.29重大透水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10日

2008年10月29日19时10分许,济源市马庄煤矿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8人死亡,3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590万元。
        (一)事故单位概况
        1、矿井基本情况
        济源市马庄煤矿始建于1984年,为个人独资企业,属于资源整合单独保留的技术改造矿井,矿井法人代表、矿长范旭营。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服务年限5至8年,可采储量112.86万吨。矿井设计采用一对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开采二1煤层,属低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矿井正常涌水量50m3/h,最大涌水量100 m3/h。
        事故发生前,矿井提升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消防灭尘供水系统已经形成。该矿井底内、外环水仓已投入使用,水仓容量677 m3,泵房内安装有三台水泵,两台型号为D85-45ⅹ5,一台型号为D155-30ⅹ8,敷设直径Ф133和直径Ф159的排水管路两趟,顺主井敷设至地面,矿井排水能力为325 m3/h。矿井无专用探水钻,使用煤电钻代替探水钻进行探放水。
        济源市马庄煤矿正式文件任命并持证上岗的五职矿长除矿长和安全矿长外,其余均不履行职责,而是另外找来无证人员代替履职。设有生产科、机电科、安全科(3名带班队长兼安全员,实际无安全员)等管理机构,有专职探水工2名。共有5个包工队,2个在技改区施工岩巷,3个在非技改生产区施工煤巷。
        2、矿井防治水情况
        2005年4月至2007年2月,该矿委托河南省焦作地质工程勘察院,在地表作了矿区富水性高密度物探,圈定了矿井富水区域,现生产区域二平巷向南(向上山煤层露头风化带)水平最近距离55米处进入富水区。并在矿区周围施工了三口排水井,其中两口井已投入使用。同时主井正常排水量为50 m3/h。
        该矿所有煤巷掘进没有探放水专用措施,但矿井有一个通用的探防水制度,掘进过程中进行了探放水,探放水制度要求探水钻孔个数不少于5个,深度不少于30米。探水使用煤电钻打孔,实际掘进工作面一般打4个探水钻孔,孔深一般5-12米,没人检查验收。小溜子巷和西拐巷于2008年9月17日停止掘进,巷道开在实体煤中,两条巷在掘进过程中曾探过水,打过的钻孔都有渗水现象;在小溜子巷内距巷口5-6米处,向西帮打了个6米深的钻孔探水时发现有报废的老巷道,当时又打了个13米的钻孔,钻孔内有少许水流出。
        3、开采现状               
        矿井没有反映井下实际开采情况的图纸,非技改区所有生产掘进工作面没有作业规程。在技改工程中,目前主副井延伸工程、主井底车场、水仓、泵房均已完工;技改区域两条岩巷下山(运输下山和轨道下山)基本到位,未开拓其他巷道,技改区所有巷道全部采用工字钢支护。
        该矿副井延伸落底后,开始在副井底非技改区维修、掘进并生产出煤。非技改生产区现有生产掘进工作面为:一下山正头、二下山正头、三联络巷、小溜子巷(也叫南起坡巷)以及小溜子巷西拐巷,没有正规采煤工作面。该矿非技改区的生产区域及向南到煤层风化带全部处于2004年以前巷采过的老空区内。现生产区域一平巷向南(向上山煤层露头风化带)最近水平距离55米处进入富水区。2007年以来,在非技改区域上平巷40米以上部分(为上平巷保留了40米煤柱),采用巷采法生产。2008年5月,开始维修掘进上平巷,采用巷采法把原来留下的40米煤柱进行了穿采,同时在上平巷南侧预留10米宽煤柱。在巷采过程中,曾多次遇到以前的老空区巷道,部分巷道还有空间(没压实)。截止事故发生,共出煤约3万吨(2008年出煤2万吨)。
        2008年9月17日,按照济源市政府要求,该矿停止了井下一切作业活动。10月17日,济源市批准该矿维修与技改有关的巷道,当天该矿开始维修,并在非技改区安排工人掘进维修巷道,截止10月29日,零点班包工队在溜子巷内维修6个班,此巷道高度只有1米。29日零点班,已经维修到接近溜子头,发现小溜子巷内小溜子头处从巷道里面沿底板有水流出,水量约4 m3/h,比9月17日放假时要大些。
        (二)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
        2008年10月29日15时,四点班代班长兼安全员常云奇到生产矿长王小庄办公室领活,15时20分开始开班前会,随后范中全在井口点名,当班共有32人入井。在技改区轨道下山底部安排浙江包工队5名工人维修岩巷,其中1人开泵,1人开绞车,3人在山下修棚;在非技改生产区姚卫东班入井27人,其中副井底安排孟富平和卫国军2人把罐推车,一下山上部溜子头2人修巷,一下山中部小溜子巷口向上10米处2人修巷,一下山小溜子巷口以下15米处2人修巷,一下山底部水涡和中部水涡安排周小文1人开泵,二下山底部仓口处修棚2人,二下山高处水涡开泵1人,二下山底部水仓清淤及开泵2人,二下山底部联络巷开泵1人,开溜子1人、整理溜子4人,二下山高处安排3人运风机并由流动电工张国民1人来此安装,二下山高处开溜子1人,二下山安排代班长1人兼安全员,包工队长姚卫东1人。
        入井后,工人按分工到各自地点开始作业。15时50分,四点班包工头姚卫东下井,先在二联络巷和8点班工人一起修溜子,17时左右,8点班工人出井,姚卫东接着走到一下山正头等修巷地点查看情况。之后,姚卫东帮助从井底往修巷地点运材料,运完料后坐在一下山上部溜子头处休息,19时10分许,听到在一下山内距小溜子巷口向上约10米处维修的工人周文举喊“出水了”,在一下山中上部修巷的周文举、小强、周爱国、梁光元4人立即往外跑,姚卫东听到喊声后立即向下跑到一下山距小溜子巷口3-4米处,看到有水正从小溜子巷涌出流向一下山底部,水非常猛,并带有“轰轰”的响声。姚卫东拔腿就往外跑,顺着一下山、上平巷跑到副井底和周文举4人一起乘罐出井,在井口姚卫东看了看表是19时20分,并问井口的人,得知在副井底的两个人已经升井了。19时15分许,从副井底上来的2个工人(夏卫国、孟富平)跑到地面办公楼院子里,见到矿长范旭营和副矿长范营柱后跟他们报告说井下出水了。范营柱立即顺副井下井看情况。约19时18分,听到井下出水的消息后,负责技改区轨道下山岩巷施工的包工头沈亚清立即换衣服从副井下井,寻找本队在轨道下山岩巷修棚的工人,在井底碰到本队逃出的4个工人(裴帮奎、马中银、裴帮庆、蔡义成),没有吴水岭,因为水已淹到1.2米,他就赶快带领本队的4个工人升井了,升井时在井底见到安全矿长范营柱和管理人员吕国营,范营柱走到副井底下平巷一联络巷口看到水已淹满巷道,无法前行,遂返回立即升井。约19时35分,范营柱升井并跟范旭营讲井下已淹到副井底,范旭营立即给济源市工业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和正新报告并请求救援。约19时55分,济源市煤炭局长王波赶到了矿上,20时10分许,济源市救护队赶到矿上参加救援,20时35分,济源市政府主要领导赶到事故现场,启动了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组织抢救。10月30日上午10时,在岩石下山轨道巷救出1名遇难人员;11月4日上午11:40分在二下山四部溜子巷发现1名遇难人员;11月13日在二下山四部溜子巷发现2名遇难人员;11月14日在二下山四部溜子巷发现1名遇难人员;11月15日在二下山四部溜子巷发现1名遇难人员;11月16日在二下山四部溜子巷发现2名遇难人员;11月18日分别在二下山四部平巷两个废弃上山巷中发现6名遇难人员。至此,二下山及岩石下山轨道巷共18名遇难者全部运送出井。
        这次事故造成在非技改生产区一、二下山内维修及掘进作业的20名工人和在技改区轨道下山修棚的1名工人共21人遇难。截止12月24日,已救出18名遇难人员,尚有3人被困井下。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1、直接原因
        突水点(一下山中部小溜子巷内的西拐巷正头)西部以上存有大量的老空区,老空区内存有大量的承压水,突水点处到老空区的防隔水煤柱宽度不够,在承压水长期的压迫和浸透下,防隔水煤柱被突然冲垮,老空区内的水瞬间溃出,是造成这起透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矿井长期违法违规生产。该矿为技改矿井,应该按照批准的技改设计施工,不得施工与技改无关的工程,但该矿自去年以来,长期组织在非技改区域开掘巷道、生产出煤。
        (2)矿井防治水措施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用煤电钻代替探水钻进行探水;探放水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探放水工作无人监督检查,探放水制度落实不到位。在探水时发现了西拐巷正头周围有老空区并且钻孔有少许水流出,接近老空区的西拐巷在掘进及探水时发现有渗水、淋水等透水征兆,这些水害重大隐患没有引起矿上的重视,并采取措施彻底消除。
        (3)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技术管理严重疏漏。部分矿井管理人员无上岗资格,矿上任命的部分管理人员不参与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缺少跟班安全检查员和瓦斯检查员,缺少专职技术人员;技术管理混乱,对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了解的不清,没有绘制井下实际工程图,缺少作业规程,没有专项探放水措施。
        (4)济源市监管部门和克井镇政府对该矿长期违法生产监管不力。煤炭管理局在发现马庄煤矿存在在非技改区域作业问题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违反上级指令擅自批准马庄煤矿进行技改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煤矿安全生产行使监督管理不到位,在煤矿安全监管职责未调整之前,放松了对煤矿安全的监管;克井镇政府对马庄煤矿长期违法生产监管不力,督促落实整改不到位。
        (5)济源市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强。煤炭局为工业局下设的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能力受到限制。安管局煤炭安全监察科只有1人,不能充分履行执法监察职责。
        3、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四)责任划分和处理建议
        移交司法机关10人,追究党政纪责任11人。
        (五)防范措施
        1、技改煤矿必须严格按照技改设计程序施工,不得擅自施工与技改设计无关的巷道。
        2、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加强技术管理和探放水工作,充实技术队伍,井下工程施工及时上图,研究并掌握井下地质条件变化情况,掌握矿井水文和老空区情况;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采用专用探水钻,制定专项探放水措施和作业规程,安排专人对探放水工作进行现场监督、验收。
        3、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督促煤矿充实技术力量,抓好职工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提高办矿水平;对发现隐患要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法违规施工现象。
        4、济源市、克井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周密部署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合理设置监管机构,配足专业技术人员,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进行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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