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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业(集团)公司大平煤矿“10•20”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31日


  (二)瓦斯爆炸事故的认定
  1、瓦斯爆炸时间
  据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行记录,2004年10月20日22时40分,西翼2#、3#、4#、8#、9#、15#等瓦斯监控分站通讯同时中断,据此确定瓦斯爆炸时间为2004年10月20日22时40分。
  2、爆源点的认定
  瓦斯爆炸爆(火)源点在西大巷与11轨道石门交汇点附近的西大巷内,主要依据是:
  (1)爆炸力作用方向以该处为源点,分别指向西大巷的东、西两个方向和11轨道石门的南向;
  (2)该处有引爆火源,引爆火源是架线式电机车取电弓与架线产生的电火花;
  (3)该处21岩石下山突出的瓦斯逆流进入西大巷,与新鲜风流混合形成达到瓦斯爆炸界限。
  3、瓦斯爆炸传播范围
  瓦斯被架线式电机车取电弓与架线产生的电火花弓引爆后,爆炸火焰沿西大巷区段向西传播,经13采区绕道进入弋湾石门、13瓦斯泵站、13变电所、13皮带下山与13轨道下山、13051上副巷(掘进工作面)、13121下付巷、13121工作面和13121上副巷等;爆炸冲击波沿西大巷向东冲向副井,向西沿15机轨合一大巷冲向15采区,向南沿弋湾石门冲向11运输上山与11回风上山。冲击波自西大巷与11轨道石门交汇点向南冲向井下火药库、11轨道上山和21岩石下山;瓦斯浓度处于爆炸范围的13采区的爆炸冲击波还沿弋湾石门、铸石上山冲向炸药库和西回风井等处,22时45分西风井防爆门被冲击气浪冲开,西风井主要通风机掉闸、停止运行9分钟。
  另外,井下火药库由于受到瓦斯爆炸冲击波的冲击,引发火药库里7223发雷管爆炸,电雷管爆炸后经高温作用,已着火抛向四周的成团电雷管脚线点燃硝铵炸药,引起了758kg硝铵炸药的燃烧,在燃烧过程中由于炸药周围压力增高,使少量炸药由燃烧转为爆轰。
  4、引爆火源的认定
  引爆火源是架线式电机车取电弓与架线产生的电火花。其依据是:
  (1)11轨道石门与西大巷交叉口唯一电气设备(分段开关)为防爆设备,勘察时未发现有失爆痕迹,可以排除电气设备失爆引爆瓦斯的可能。
  (2)事故发生前一个班和事故发生的当班,11轨道上山与西大巷交叉口及其附近区域未安排电焊作业,现场也未发现有电焊设备,可以排除电焊引爆瓦斯的可能。
  (3)遇难人员遗留在现场的衣物均为棉制品,电缆破口毛刺明显,可以排除静电、电缆失爆引爆瓦斯的可能。
  (4)遇难人员遗留在现场的矿灯,未发现失爆痕迹,可以排除矿灯失爆引爆瓦斯的可能。
  (5)爆源点及其附近现场未发现有火柴、打火机和烟卷,可以排除吸烟引爆瓦斯的可能。
  (6)电机车变速器虽然受到破坏,但内部没有过火痕迹,可以排除变速器引爆瓦斯的可能。
  5、爆炸瓦斯源的认定
  21岩石下山掘进工作面突出的瓦斯沿21岩石下山向上喷出,瓦斯通过11轨道石门风门逆流进入西大巷,遇新鲜风流混合后,达到瓦斯爆炸界限。
  (三)事故类别
  这是一起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引发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四)事故直接原因
  1、煤与瓦斯突出的直接原因
  21轨道下山岩石掘进工作面突出地点处在一个落差约10m的逆断层的破碎带内,该处标高为-282m,垂深达到了612m,该地点的地层垂直应力达到15MPa左右;推算突出地点附近煤层的瓦斯压力将达到2MPa以上;二1煤层煤质非常松软,煤的坚固性系数f为0.12,瓦斯放散初速度ΔP为31,煤的破坏类型为IV、V类煤;在这样高的地应力、瓦斯压力和构造应力的条件下,21轨道下山岩石掘进工作面附近的二1煤层具备了发生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的条件。
  21轨道下山岩石掘进工作面按设计沿距二1煤层底板16m的L7/L8灰岩掘进,但在10月20日揭穿了一个落差约10m的逆断层,这个逆断层有利于瓦斯的储存,使该区域煤层的瓦斯压力进一步增大,放炮使掘进工作面突然进入断层破碎带,在高地应力和高瓦斯压力的共同作用下突破断层破碎带岩柱,发生了延期性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
  2、瓦斯爆炸的直接原因
  21岩石下山掘进工作面突出的瓦斯逆流进入西大巷进风流中,造成西大巷与11轨道石门交汇处的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由架线电机车取电弓与架线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五)事故间接原因
  1、煤与瓦斯突出的间接原因
  (1)该矿为高瓦斯矿井,21岩石下山掘进工作面进入到矿井深部,对矿井开采深度增加可能带来的瓦斯等级升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2)瓦斯地质预报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预测到21岩石下山掘进工作面遇到的逆断层破碎带。
  (3)煤与瓦斯突出是一种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到目前为止,对各种地质及开采条件下煤与瓦斯突出发生的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
  2、瓦斯爆炸的间接原因
  (1)矿井局部通风设施管理混乱,11轨道石门风门两道反向风门没起作用,加大了煤与瓦斯突出后的瓦斯逆流,高浓度瓦斯进入西大巷新鲜风流中,达到爆炸界限是事故扩大的原因。
  (2)调度指挥人员对瓦斯突出事故应急处置不当,没有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对瓦斯突出事故地点及波及区域实施停电措施,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事故扩大。
  (3)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4)爆炸火源是架线式电机车产生的火花,《煤矿安全规程》没有禁止高瓦斯矿井在进风大巷使用架线式电机车。
  
  四、事故的经验教训及防范措施建议
 
 1、大平煤矿应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实施细则》有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规定,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岩巷时必须定期验证地质资料,及时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穿突出煤层或接近煤层的地质破碎带。
  2、要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严禁在回风巷道设置控风设施、堆积物料,确保工作面回风畅通。要加强风门质量与管理,在需要使用的主要进、回风巷道的联络巷内必须设置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并保持正常开关。
  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调度和矿井生产系统调度应联合办公,使生产系统调度能够及时处理安全监控系统反映的重大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要提高干部、职工素质,特别是生产调度、指挥生产人员应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使其能够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实际情况及时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避免事故发生。
  5、郑州煤业(集团)公司对大平煤矿要严格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管理,对其他发生过煤与瓦斯动力现象的矿井,要尽快向指定授权的鉴定单位提出突出矿井鉴定工作,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加强瓦斯等级鉴定和管理工作。所有发生过“瓦斯动力现象”的煤矿没有申请鉴定或虽经鉴定,但鉴定结果为高瓦斯的矿井,要认真开展突出煤层的鉴定核定工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把关,准确定性;鉴定机构要实事求是,科学论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依法监察,对发生过“瓦斯动力现象”但未进行突出鉴定的矿井,和鉴定为突出矿井未按突出矿井管理的矿井,实施停产整顿。
  7、高瓦斯矿井开拓深部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揭穿或接近各煤层时,必须探清和掌握煤层赋存和地质构造情况、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它与突出危险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采取措施预防可能的突出。
  8、高瓦斯矿井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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