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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煤矿5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及教训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煤炭企业的头等大事和永恒主题就是安全生产。这是由其地下作业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煤矿以安全为天,安全以瓦斯为天。煤炭企业能不能搞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关键在于能不能有效治理瓦斯,控制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事故教训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控制住重大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什么时候安全生产就能实现稳定好转;什么时候接连发生重大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什么时候安全形势就相当严峻。

2000年上半年,全国国有重点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为0.88,接近历史最好成绩。进入9月份以后,国有重点煤矿连续发生5起特大事故,安全形势急转直下,百万吨死亡率骤然上升到1.7,比上半年翻了一番。2000年,全国重点煤矿原煤死亡人数达1004人,比1999年增加211人,增加26.61%,百万吨死亡率为1.97。如果减去5起重大事故伤亡289人的话,国有重点煤矿原煤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与1999年相比,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有所下降。这就是说,正是由于2000年9月份以后国有煤矿连续发生了5起重大特大事故,造成289人死亡,才使全国国有煤矿事故出现了“反弹”。2000年,全国煤炭生产死亡5798人,比1999年减少601人,下降9.39%。其中国有地方煤矿死亡842人,比1999年减少98人,下降10.43%。乡镇煤矿死亡3952人,比1999年减少714人,下降15.30%。而唯独国有重点煤矿死亡人数增加211人,比1999年增长26.61%。国有重点煤矿死亡人数出现增长的教训再一次告诉我们:要想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做到安全指标稳中有降,降中求稳,必须紧紧盯住“一通三防”这个关键环节,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有效控制瓦斯事故,特别是重大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国有重点煤矿现有600多处矿井中,煤与瓦斯突出的125处,约占20%;高瓦斯矿井173处,约占28%;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363处,约占58%;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555处,约占88%。这些数字充分表明,要搞好安全工作,必须强化瓦斯管理,在“一通三防”工作上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发生重大特大恶性事故,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2000年国有煤矿连续发生的5起重大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就是明证,它留给我们的教训太深刻了。

一、5起重大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原因

2000年9月份后,国有重点煤矿连续发生了5起重大特大事故。造成298人死亡。这5起重大特大事故分别是:2000年9月1日黑龙江省双鸭山矿务局东保卫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4人;2000年9月5日山西省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永定庄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1人;2000年9月27贵州省水城矿务局木冲沟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62人;2000年11月5日吉林省辽源矿务局西安矿回采区小井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1人;2000年1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大雁煤矿公司二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51人。认真剖析这5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它是由以下几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1.瓦斯积聚

剖析5起事故,它们有一个相同之处,都是由于瓦斯积聚造成了瓦斯爆炸。

双鸭山矿务局东保卫矿“9·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在井下一采区41层左翼二采准备面。201和204工作面贯通后,回风上山通风设施不可靠,严重漏网,导致工作面处于微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

大同煤矿集团永定庄矿“9·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在井下12# 层414盘区。414盘区21410巷风桥破损、风流短路,工作面微风作业,局扇拉循环风,导致51408-1掘进头瓦斯积聚。

贵州水城矿务局木冲沟煤矿“9·27”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在井下41114机巷。41116机巷因停电造成瓦斯积聚,在排放瓦斯过程中,41114机巷的四台局扇同时运行,且41116轨巷因积水排风不畅,造成41114机巷局扇以里部分巷道内风流不稳定并产生循环风,致使在41114机巷中第四联络巷附近巷道内的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

辽源矿务局西安矿四采区小井“11·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在井下采空区。该小井虽为低沼气矿井,但工作面采空区滞留大量瓦斯。11月1日该小井通风方式由抽出式改为压入式,使采空区瓦斯被压出,加之工作面通风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

大雁煤业公司“1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在井下5盘区28# 煤层高档工作面。由于5盘区28# 煤层高档工作面原顶板冒落通风受阻,致使工作面回风巷风量减小且负压增加,采空区和报废风巷内积存的瓦斯大量涌出,造成高档收尾工作面回风巷与工作面回风小川交叉口附近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

2.违章作业

事故跟着“三违”走,这是从无数事故教训中得出的结论。5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也不例外。比如,双鸭山东保卫矿“9·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因作业人员违章试验放炮器打火,引起火花,才造成了瓦斯爆炸。再比如,大雁煤业公司二矿“1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因回风巷里端废巷内绞车电机接线盒的“喇叭嘴”压线不紧,现场人员违章拉拽带电电缆时造成电缆抽脱,引起火花,才造成瓦斯爆炸。总之,5起事故都与现场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有关,并且都是在违章操作过程中引起火花,从而酿成悲剧的发生。

3.管理混乱

双鸭山矿务局东保卫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是由于井下巷道贯通后没有调整通风系统才造成瓦斯超限。这说明该矿在“一通三防”管理上存在着重大疏漏。大同煤矿集团永定庄煤矿没有制定瓦检员密码交接制度,没有按规定检查瓦斯,在没有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水城矿务局木冲沟煤矿井下瓦斯检查员定额51人,实际上只有36人。由于人手不够,井下一些本需专人管的风门无人看管,风门不能自觉保持它应有的开关状态,影响通风质量。此外,在现场管理中还存在着许多漏洞和不足。

4.没有配备应有的安全装备

水城矿务局木冲沟煤矿是高瓦斯矿井,按规定每个巷道应安装隔爆水袋,实际上却没有做到。按原煤炭部有关规定,矿工下井必须配带自救器,实际上矿工下井没有配带自救器,井下没有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每个掘进班都应冲洗煤尘,但往往遇到检查时才冲洗。双鸭山矿务局东保卫矿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全矿井下共有9个作业地点,仅有14台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投入使用,全矿无瓦斯报警矿灯,“三道防线”不健全。其它事故单位因种种原因,在安全装备上都有欠账,特别是“一通三防”装备上欠账较多。

5.责任不落实

领导、员工职责不到位,安全管理有漏洞,现场监督有空白,职工培训走过场,执行制度不认真,在领导责任的落实上、安全管理的落实上、“一通三防”的落实上、技术管理的落实上等等,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距和不足。

二、5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给我们留下的教训

在5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共有289名矿工兄弟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其教训是十分惨痛的。通过分析这5起事故,我们到底从中应该吸取哪些教训呢?

1.要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所有煤炭企业都知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但要真正坚持这一方针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煤炭企业的领导面对煤矿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现状。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当安全工作与生产或其它工作发生矛盾和冲突时,不能做到生产为安全让路,生产服从于安全,而是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撂在一边。这里以水城矿务局木冲沟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为例。按原能源部制定的《煤矿安全规程》,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首先开采保护层。木冲沟矿正在开采的11# 层煤质好,效益高,但是瓦斯问题突出。按规程应先开7# 、9# 保护层,可是这两层含矸量大,效益差。结果,11# 层先于保护层开采了。木冲沟煤矿成立28年来从未盈利,1998年亏损3889万元。有4个月发不出工资。2000年1~8月,全矿盈利180万元,眼看就要完成局里下达的77万吨的生产任务,多年翻身的愿望就要实现,谁料这一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已超过1500万元,要恢复生产至少还得要1500万元。这次事故让木冲沟煤矿的职工痛切地感到。安全效益这两者的关系原来是如此紧密。木冲沟煤矿存在严重的“采掘延点”即超时作业现象。矿里确定了采掘承包数,工人非完成不可。井下作业普遍延长到12小时以上,三班实际变成了两班,矿上也知道这情况,却只向工区要产量。这次瓦斯爆炸时,就有两个班的工人聚在一起。工人们说,如果不延点,遇难人数至少要减少1/3。教训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们:煤矿企业无论在什么时候和什么情况下,都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否则,要吃苦头,要受到事故的惩罚。

2.要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开展瓦斯治理活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出现了瓦斯积聚,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放,待瓦斯浓度降到标准以下时,方可恢复生产。而5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前,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事发地点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面对瓦斯积聚的危险状况,5个单位是如何做的呢?这里以永定庄矿为例。事故发生前,该矿通风区对全矿井通风能力进行了核定,核定表明,按应配风量核定,全矿亏欠风量3866立方米/分钟,事发地点位于414盘区,盘区实际总供风1353立方米/分钟,亏欠风量330立方米/分钟。对于风量不足的工作地点,该矿既不查明原因,也不采取措施,最后酿成了悲剧的发生。瓦检员薛应堂第二次检测瓦期时,测出8102切眼瓦斯浓度达到1.5%,21408顺曹距8102切眼20米处瓦斯浓度也达到1.5%,51410巷密闭处瓦斯浓度达到2.5%,对于瓦斯浓度超限的地点,必须依照《规程》要求停止作业和停电撤人。而瓦检员薛应堂工作失职,既不要求停止作业,也不要求停电撤人,当他把测出瓦浓度超过2%汇报给通风区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并没有下达停止作业和停电撤人的要求,只是要求瓦检员重测一下瓦斯,当瓦检员返回、还没有来得及重测时,瓦斯爆炸事故就发生了。这里又有多少教训值得我们吸取呢?假如矿上采取措施配足了风量,假如瓦检员测出瓦斯浓度达到了1.5%和2%时,立即下达停止作业和停电撤人命令,假如值班干部接到瓦斯浓度达到1.5%和2%的汇报后,立即打电话停止作业,停电撤人,事故是不是又可以避免了呢?这一个又一个的假如,错过了一次又一次预防事故的机会。

3.要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就要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和“一通三防”的八条规定

为了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国家煤炭安全监察局要求所有煤矿坚持“以风定产”和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的八条规定。而事故的悲剧告诉我们,许多单位在坚持“以风定产”方面做得很不够,在执行“一通三防”八条规定方面做得更不够。正是由于做不到和做不够,才造成了悲剧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这里以辽源矿务局西安矿为例。该矿四区小井虽为低瓦斯矿井,但工作面采空区滞留大量瓦斯,11月1日,该井将通风方式由抽出式改为压入式,使采空区瓦斯被压出,加之工作面局部通风风量不足,以致于造成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假如西安矿能够坚持“以风定产”这一原则,假如西安矿能够严格执行“一通三防”的八条规定,悲剧不是可以避免吗?

4.要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就要按章操作,坚持不懈地开展“反三违”斗争

5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与瓦斯积聚有关,与“一通三防”有关,与现场管理有关,与通风装备有关,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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