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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矿务局永定庄矿“9.5”瓦斯爆炸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2000年9月5日9时55分,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定庄矿12<sup>#</sup>层414盘区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1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一、矿井概况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永定庄矿位于大同煤田东南部,巨大同市23.5公里。1949年建矿,1960年、1976年分别进行了技术改造。矿井井田东以口泉山脉煤层露头线为界,南与同家梁矿相邻,西接四台沟矿和大头沟矿,北邻煤峪口矿。井田面积19.8平方公里,工业储量19465.6万吨,可采储量13579.3万吨。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1997年核定生产能力200万吨/年,1999年实际生产原煤115.2万吨,全矿现有职工6511人。

该矿采用主斜井、副立井单水平多煤层分区前进式开拓方式。矿井提升有主斜井、材料斜井、副立井、西三立井,大巷运输以915皮带集中巷为主运输,985轨道巷为辅助运输。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与中央并列混合式全负压抽出式通风,主井、副井、材料斜井、西三立井为进风井,西二风井、西四风井为回风井,其中西四风井安装两台2K60/4-NO2.8型(650KW)主扇风机,总回风量8100立方米/分钟,负压120mmH<sub>2</sub>O。

该矿现开采侏罗纪煤系9<sup>#</sup>、11<sup>#</sup>、12<sup>#</sup>、14<sup>#</sup>煤层,煤种为2<sup>#</sup>弱粘结煤,为低瓦斯高二氧化碳矿井。现有三个生产盘区(即11<sup>#</sup>层412盘区、14<sup>#</sup>层410盘区、14<sup>#</sup>层414盘区)、一个准备盘区,即12<sup>#</sup>层414盘区。这起事故就发生在12<sup>#</sup>层414盘区。

12<sup>#</sup>层414盘区位于永定庄矿井田西部,东临412盘区,南至985大巷,西、北分别至井田边界。盘区走向长860米至1110米,倾向长1080米,面积1.11平方公里,地质储量467.4万吨,可采储量357万吨,设计生产能力40万吨/年,煤尘爆炸指数28.12%,自燃发火期6个月,相对瓦斯涌出量2.9m<sup>3</sup>/t·d。该盘区采用大巷盘区条带布置方式,有三条盘区巷道:414-1轨道巷,长880米,安装有JD-11.4KW绞车;414皮带巷,长880米,安装有DSP-663/1000皮带输送机一部;414-2回风巷,长970米。现已掘出81414高档工作面和81408综采工作面切眼,其中,在81408综采工作面51408轨道顺槽掘井,因遇断层构造,矿决定反向掘进51408-1顺槽另布置高档工作面,掘进8101切眼、8102切眼布置仓房式炮采工作面。51408-1顺槽采用综掘机掘进,安装有MRH-S100-41型综掘机、DP160型转载机和JS-800型皮带输送机,采用金属树脂锚杆砼托板支护,并装有KJ66型瓦斯监测探头;8102切眼现安排出浮煤、起底,采用打眼放炮破底、JD-11.4KW绞车牵引爬斗装煤、SJW -40T刮板输送机运输;切眼遇断层带后,瓦斯涌出异常。盘区通风为负压抽出式,由西三风井进风,经985大巷、西四材料暗斜井、12<sup>#</sup>层414和414 -1盘区巷、21408和51410顺槽到各用风地点;回风经51408顺槽、12<sup>#</sup>层414-2盘区巷、12<sup>#</sup>、11<sup>#</sup>回风斜井到西四风井回风;51408-1掘进头由一台11KW局部扇风机供风,局扇安装在21408顺槽距8103切眼巷口约10米处;8101、8102切眼掘进头共由一台28KW局部扇风机供风(裤衩供风),局扇安装在51410顺槽距8103切眼联络横峒巷口约10米处。盘区运输经盘区皮带、9<sup>#</sup>煤仓、915集中皮带到主煤仓,由集中暗斜井皮带运出。盘区由辛村变电站 3534(6KV)线路供电,经西三风井908<sup>#</sup>配电盘,送至西三井底变电所9<sup>#</sup>高压开关,再到12<sup>#</sup>层414盘区变电所,供给各用电地点。

2000年7月,该矿所有队组已全部转入西四区域,矿通风区对全矿井通风能力进行了核定。核定表明:该矿有采掘工作面26个(含公司三产4个面),按应配风量核定,全矿亏欠风量3866立方米/分钟;按414盘区现采掘布置,盘区应配风量1683立方米/分钟,根据8月27日测风报表,盘区实际总回风1353立方米/分钟,亏欠风量330立方米/分钟。

8月下旬,矿党政会议决定由矿服务公司(现名:大同市永兴实业公司,下同)二队进行414盘区81408工作面(8101、8102切眼)回采前的准备工作。8月23日,矿服务公司(代表人:二队队长牛万斌)以工程包干方式将81408工作面的准备工作包给了承包人刘晋,并签订了《合同书》。8月25日,承包人刘晋组织人员开始井下作业。

9月4日早班约11时,工掘区技措队起底放炮时将21410巷风桥盖板震坏五至六块,形成约1.3平方米的洞,技措队队长王润锁约11时50分电话告知通风队队长王有,王有答应次日安排修补。另外,在51408顺槽,盘区进风巷与回风巷间只有单风门隔离。

二、事故经过

9月5日早班,414盘区有通风区、机掘队、皮带区、工掘区、燕子山工程处、矿服务公司队组等计131人作业。通风区通风队队长王有安排甄现明、李满、高成龙、孟顺弟、王东红等5人在414盘区21410巷回风绕道安设调节风门,通风工孙金仁、王瑞成2人,在机二、机四工作面巷道挂风筒,组长唐丰玉查看414盘区风桥漏风情况并修补;监测队班长安回禄安排瓦检员陈朴负责检查51408、21410、81408工作面(8103切眼)等三处的瓦斯,瓦检员薛应堂负责检查21408、51410和8102切眼等三处的瓦斯。另外,机掘二队二组有16人在51408 -1掘进头检修设备、延伸皮带、运送木料;皮带区皮带队有15人检修顺槽皮带和盘区巷道皮带;工掘区技措队有9人在414斜井水仓砌水槽墙、吊挂电缆;机掘二队一组有9人在21410巷检修设备;机电科有1人看守变电所,有5人检修移动变电站;燕子山工程处六队、七队有38人分别在51416、21416顺槽做准备工作;工程二队有6人在414直腰横峒补支护和做收尾工作;运输二区有9人清理414斜井底,2人在21414顺槽员挂电缆。8时至8时30分,井下作业人员陆续到达作业地点开始作业,矿服务公司包工队负责人刘晋等人也下了井。

在414盘区21410巷回风绕道安设调节风门的甄现明、高成龙、孟顺弟等3人去100米处的旧回风绕道取以前的旧调节风门,往回返走到21410巷风桥时见组长唐丰玉正在风桥上。因风桥有1.3平方米的洞没有盖板,唐丰玉让甄现明等人把铁道撬起来,准备用水泥盖板补洞,然后让甄现明等人去安设风门,留下孟顺递帮他修补风桥。

瓦检员薛应堂在井下接班时,夜班瓦检员张兴交代说:风机拉循环风,注意点。9时许,薛应堂第二次测瓦斯时,测出8102切眼瓦斯浓度1.5%,21408顺槽距8102切眼20米处瓦斯浓度1.5%,51410巷密闭处瓦斯浓度2.5%。薛应堂便往外走,遇见矿服务公司包工队负责人刘晋等人抬着一台11KW风机去工作面,得到包工队准备把8101、8102切眼的28KW风机换成11KW,便和刘晋一同到了变电所,电话汇报通风区监测队长辛佩顺换风机一事。辛佩顺请示区技术主管王江后答复不让换。找完电话,刘晋便进了工作面。瓦检员陈朴测出51048顺槽局部瓦斯浓度达2%后,在变电所电话汇报通风区调度值班人员辛佩顺,辛佩顺让陈朴重测一下。当陈朴准备返回核实情况走到21410回风绕道处时,只听见“轰”的一声,一股黑风从414盘区顺槽冲出。陈朴被爆炸冲击波推出2米至3米,清醒后,到变电所打电话报告了事故。

矿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和矿主要领导,随即报告集团公司调度和通知矿通风区救护队下井救人。集团公司救护大队11时33分立即派四台中队二小队、平旺中队五小队同时紧急出动赶赴永定庄矿抢险救援。至9月8日,救护队先后出动15小队次113人次,抢险工作基本结束。

这起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16人受伤。

三、事故原因

1.414盘区21410巷风桥破损,进、回风流短路,工作微风作业,局扇拉循环风,导致51408-1掘进头瓦斯积聚;作业人员检修设备时,金属间撞击产生火花,引爆瓦斯,是造成这直事故的直接原因。

2.矿井瓦斯、通风管理混乱,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超限不按规定及时撤人,瓦斯监测装置形同虚设,盲巷密闭管理差,瓦斯涌出异常区管理不善;盘区供风量不足,进风巷与回风巷单风门隔离,漏风严重,不能严格“以风定产”,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安全管理不严格,对现场监督检查不力,督促落实不到位,职工培训教育不够,安全素质不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严格,岗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四、责任者处理

1.通风区通风队长王有,对414盘区通风管理混乱、技措队放炮震坏21410巷风桥、风桥漏风造成414盘区风流短路,麻木不仁不履行职责,致使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引起瓦斯积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通风区瓦斯检查员薛应堂,放任瓦斯超限作业,不履行职责,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矿通风区瓦斯检查员陈朴,放任瓦斯超限作业,不履行职责,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通风区区长王刚,不履行职责,对414盘区存在的风量不足、通风设施漏风严重、盲巷密闭差等问题采取措施不力,工作严重失职,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开除留用二年处分。

4.通风区监测队队长辛佩顺,负责瓦斯监测工作,对瓦斯监测工作管理不善,事故当班负责值班,未按有关规定采取撤人措施,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开除留用二年处分。

5.矿长杨磊,是全矿安全第一责任者,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6.矿总工程师彭德,负责全矿技术管理和“一通三防”工作,矿井通风瓦斯管理混乱,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7.分管机电工作的副矿长陈学良,对瓦斯涌出异常的8102切眼的局部通风机未采用专线供电和风电闭锁,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8.矿副总工程师肖明,分管通风、瓦斯技术工作,对414盘区通风系统不合理、瓦斯监测装置失效、密闭质量差等问题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9.矿安全监察站第一副站长段雷,负责全矿安全监督监察工作,对414盘区通风系统不合理、瓦斯监测装置失效、密闭质量差等问题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一级处分。

10.矿通风区主管技术员王江,对414盘区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未采取措施,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一级处分。

11.矿服务公司二队队长牛万斌,在工人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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