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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件挤压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0月05日

作业阶段:起重作业
事故类型:机械伤害
主要事故原因: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挥失误
人员伤亡情况:死亡1人


一、事故概况
2007年×月×日,××疏浚船舶停靠码头进行月度检修。检修项目主要有主机维护修理和泥泵叶轮更换。吊装工作由二管轮陈某负责组织实施,陈某安排柯某负责操纵行走吊机,黄某负责在泥泵舱顶舱口给吊机传令,陈某在泥泵舱底指挥。
工作中,陈某指挥吊机将叶轮(约7吨)从泥泵舱口吊下泵舱并安放在泥泵附近的地板上。经过观察,陈某认为叶轮摆放的位置不理想,于是继续指挥吊机重新调整叶轮的摆放位置。当吊机缓慢、小幅度升降、移动、调整叶轮摆放位置时,陈某行至泥泵叶轮与左泥泵壳之间狭窄处,面向泥泵叶轮,背对左泥泵壳,用手势示意吊机微速下降。不料,此时泥泵叶轮着地后突然发生偏转和倾斜,陈某躲避不及,瞬间被挤压在泥泵叶轮和左泥泵壳前端右侧之间。此刻,黄某发现陈某被挤压,即令吊机起升并移开泥泵叶轮,立即使陈某解除了挤压。陈某移动两步离开了泥泵壳前端右侧,躺坐在泥泵壳后端右侧的泥泵基座上,因陈某胸部受到严重挤压,呼吸困难,随后昏迷,伤势十分严重。
发生事故后,附近的船员闻讯迅速投入护理,全体船员立即采取应急救援行动,同时船长电话通知120,并派员跟随救护车迅速将陈某送当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陈某是指挥者,在指挥吊装作业过程中,边行走、边指挥,所处位置是危险区域,导致其被吊装物件挤压致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叶轮无固定吊环,起吊作业时是钢丝绳捆绑,在一次着地二次起吊前,未作认真检查和加固,导致泥泵叶轮接触泥泵舱底时瞬间倾斜,也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
3、项目部在进行吊装作业中,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作业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急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
该起事故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认定如下:
1、项目部在进行吊装作业时,对作业现场的不安全状态没有采取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导致事故发生,对该起事故应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2、死者陈某,时泥泵作业的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在吊装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对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判别不足,对泥泵叶轮着地瞬间的不稳定性估计不足,没有清除地面杂物,没有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思想存在疏忽,不经意走到了泥泵叶轮与左泥泵壳之间狭窄的不安全位置,发生意外造成死亡,对这起事故应负有主要责任。由于陈某已经死亡,不追究其责任。
3、对公司处以10万元人民币罚款
4、事故反映出船员安全意识不强,船舶领导在针对船员安全意识方面负有一定的教育责任;重大部件起重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太少,互相照应不足,主要领导干部不在场指导,反映出对重大起重作业重视不够,船舶主要领导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对该船轮机长、船长、政委给予通报批评,各扣减当月奖金人民币1000元。
四、事故整改措施
1、对员工进行事故案例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开展施工生产操作方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3、组织员工学习起重设备使用须知,进行起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
4、制作吊泥泵叶轮的专用工具。
5、补充修改完善起重设备使用须知和起重作业须知。
6、吊重件时增加现场工作人员。
7、吊重物时可以系绳用以牵拉扶持。
8、清除地面杂物,放稳或垫好起吊物体。
9、操作人员站在安全位置。
10、操作人员互相照应。
11、要求项目部在工地开展一次事故案例教育。
12、在工地开展一次起重作业操作的安全检查。
13、在工地开展一次起重作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教育活动。
14、开展“安全为我、我要安全”为主题的月度专项安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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