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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皮带联锁不清出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2月04日

事故经过:
2007年3月8日9时30分,安钢集团永通铸管公司球团车间原料工段7号上料皮带导向轮突发设备事故,需要抢修处理。球团车间组织维修工进行抢修,10时左右停车后,维修工段工段长黄某、副组长郭某带领人员到现场。黄某、郭某带领维修工乔某、曹某、李某、赵某、袁某在皮带通廊上边更换导向轮,维修工李某、贾某、王某3人在7号皮带下边坠砣处配合检修,车间主任助理贺某在现场协调,期间因坠砣提升需要,割掉了坠砣支架上的一根槽钢。10时28分,导向轮更换好后,坠砣下落复位。黄某对原料工段工段长刘某说:“上边的活已经干好了,准备开车吧”。随后,黄某往下走去查看坠砣处理情况。此时,李某、贾某和王某正在恢复焊接坠砣支架上的槽钢。
刘某接到黄某的指令后,来到7号皮带机尾对7号皮带运行工张某说:“准备开车吧”,于是张某就到8号皮带1号料仓处喊8号皮带运行工王某说:“准备开车了啊”。然后返回7号皮带,王某听到张某的喊叫后,就走向皮带控制开关箱启动8号皮带(因7、8号皮带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上下道工序联锁,启动8号皮带7号皮带自动运行)。此时,张某走到7号皮带机头处看到郭某在收拾工具,就问郭某“能开车不能?”,郭某答“不能”。与此同时,7号皮带突然动作,走到7号皮带操作箱处的张某赶紧关掉皮带,7号皮带运行约1米,将站在坠砣轮上准备焊坠砣支架槽钢的李某卷入坠砣轮与皮带之间。现场人员用倒链吊起坠砣,将7号皮带割断,把李某救出后送往永通公司职工医院全力抢救,李某于当日13时10分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
事故原因分析:
1、受害人李某安全意识差,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冒险站在坠砣轮上焊坠砣支架槽钢,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现场职工对各皮带的联锁控制情况不清楚,运行工在启动8号皮带时引起处于自动联锁状态的7号皮带突然动作,造成伤害,是这次事故的又一直接原因。
3、球团车间维修工段工段长黄某、原料工段工段长刘某和7号皮带运行工张某、8号皮带运行工王某未进行安全确认,黄某、郭某未尽到安全监护职责,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4、临时检修没有落实安全措施,皮带机停车后没有切断电源、挂警示牌和安排专人监护,车间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事故性质认定:
联合调查组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认为这是一起安全制度不落实、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的责任事故。
预防措施:
1、针对“3、8”工亡事故,立即召开生产骨干和中层干部会议,通报事故经过和原因,迅速将本次事故及教训传达至全体职工,立即进行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整改和危险因素辨识控制,在全体职工中开展大讨论,对事故进行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
2、狠抓制度落实,强化检修、临时性工作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停电、挂牌、监护和“工作票”制度,加强安全确认,落实“九不检修”和检修作业“六严禁”、“六必须”,加强检修现场管理,切实抓好过程控制。
3、加强本质化安全整改,对皮带运输机及其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安全联锁和警示报警装置,检修时由维修人员对开关按钮进行上锁,提高技防水平和安全保障力。
4、落实“以人为本”的安全方针,抓安全文化和职工素养,强化职工“有规定必须按规定办事”的规则意识,把安全制度变为职工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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