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隐瞒事故,违章签订非法协议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02日

2006年06月30日上午08:30分左右,原轧钢分厂维修工段段长李某派乙班维修班班长杨某、何某、郭某、男、36岁(2005年6月入厂)、三人到立轧维修测压,班长杨某用撬辊撬动齿轮未撬动、起身点动测压电机开关;郭某用手去摘皮带罩,突然转动皮带绞伤,事发后及时将郭某送往市中医院,经医院检查诊断右手中指指尖绞伤。

轧钢分厂原领导及相关人员与郭某本人于2006年08月03日私自调解并签订协议书,双方达成协议,并有书面材料。郭某工伤事故原轧钢分厂隐瞒了工伤事故。
事故原因:
1、乙班维修班长杨某在开启测压电机开关时,没有与经分析认定为这是一起轻伤事故、何某二人取得联系确认、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维修工段长李某在布置工作中对员工没有做好安全交底,管理不严是造成这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3、 原轧钢分厂在事发后没有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属于严重违反了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