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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事业部水汽煤场皮带绞伤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04日

一、事故经过
2008年12月9日下午14:10分,能源事业部水汽煤场开始上煤料,在给5#、6#蒸汽锅炉上完煤料后,大约15:00左右,开始给4#锅炉上煤料。在上煤料过程中,煤场皮带操作工高社龙(男,42岁)发现5#皮带小车抱闸松动,正好看到锅炉操作工刘建军手拿扳手准备上4#炉顶作业,随即向刘借用扳手,在没有将运行皮带停下的情况下,用扳手紧固小车抱闸螺母。在紧固过程中,扳手不慎从手中滑落,将高的右手绞入皮带和滚筒之间。高随即迅速将手抽出。现场另外一名操作工郝金梅看见后,立即将皮带停下,随即拨打急救电话,将高送往前旗医院治疗。经诊断,高的右手无名指第二节骨折,住院治疗。
二、事故产生后果及影响效益:事故造成一人轻伤,经济损失约3万元。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物的不安全状态:水汽煤场皮带机头、机尾、小车两侧防护设施缺乏。
(二)人的不安全行为:1、皮带操作工高社龙在皮带运行的情况下,对皮带小车抱闸进行紧固,违反了“对运行的皮带进行检修作业必须先停车再作业”之规定,属违章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操作工高社龙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对运行皮带绞伤人的危害认识不足,麻痹、侥幸心理作怪,仅凭经验行事,没有严格执行岗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三)管理因素: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能源事业部在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面重视不够,没有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学习;现场监管力度不够,面对违章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纠正。
四、吸取教训及应采取的措施:
(一)规避物的不安全状态应采取的措施: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在煤场皮带机头、机尾及皮带小车两侧装防护网,防止类似的事故再发生。
(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应采取的措施:各单位的每一个班组,特别是接触和操作转动设施、设备的岗位的操作人员,要针对此次事故,利用班前、班后会和副班时间进行事故讨论,深刻反思,汲取经验教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三)堵住管理漏洞应采取的措施:冬季来临,要求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开展隐患大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消除,将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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