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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轻伤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27日

事故时间: 2013 年 3 月 25 日 11 时 45 分
事故地点: 棒线型材厂一高线车间斯太尔摩地辊旁
事故类别: 机械伤害
伤亡情况:一人 右手小拇指最前端压榨伤
事故经过:
2013 年 3 月 25 日白班,棒线型材厂一高线车间轧制 Ø6.5 盘园,11 点45 分, 斯太尔摩运送盘卷钢的第十九段地辊出现卡阻故障, 钳工廖 XX (男,26 岁)在未办理检修停机停电手续的情况下,独自到该段处理地辊卡阻故障,廖在用手抓住地辊传动链条过程中,由于前一段主动地辊运送的盘卷钢带动该组地辊被动转动,此时被动链条动作,由于未能及时撤手,廖右手小拇指被夹在链条与链轮间,造成:右手小拇指最前端压榨伤。
事故原因:
1 、 直接原因
钳工廖 XX 严重违反《棒线厂安全操作规程》中“4.13.17 值班人员检修前必须和生产操作人员联系停电、停车事宜,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及“3.9.11 发现盘条缠绕辊道时,必须确认辊道已停机后再处理故障,不允许运行中操作,防止受到辊道伤害” 等规程条款,违规作业。
2 、间接原因
1)机电车间钳工维修一班安排人员临时检修工作时,没有落实“停机停电挂牌,派人监护”的安全确认保护措施。
2)机电车间及钳工维修一班,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存在的违规作业现象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
3)棒线型材厂、机电车间及钳工维修班对危险源辨识不到位,未充分识别类似“检修”状态下的所有风险,且未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
预防措施:
1、棒线型材厂针对该事故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吸取教训;加强全体职工对 《安全操作规程》 的培训学习, 全厂范围内认真纠查习惯性违章现象。
2、利用公司 2013 年危险源年审机会,加强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知识的培训,全员、全过程、全范围参与危险源辨识,充分识别“三状态”下风险,合理评价风险,有效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认真检查对执行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机电车间及相关班组要严格执行《检修工作流程管理标准》规定的工作流程,对临时检修项目要做好挂牌、停机、停电、卸压的安全确认,安排的每项工作须有对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要确保落实(处理斯太尔摩盘卷钢地辊卡阻时,须先将前后两段上的盘卷钢吊走,确保辊道不负载且未形成惯性加速力的情况下方能处理地辊故障)。
4、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习惯性违章作业的检查及考核,保证职工之间做好安全联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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